福建省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预计惠及超19万人
近日,福建省財政廳、省退役軍人事務廳印發通知,從2022年8月1日起,福建省進一步提高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准。這是福建省自2004年以來,連續21次提高該標准,預計惠及優撫對象超19萬人。
其中,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的殘疾撫恤金標准從每人每年10140~106670元提高至10850~116270元,增幅超7%。「三屬」(烈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恤金從每人每月2392~2929元提高到2552~3183元,增幅超6%。農村和城鎮紅軍失散人員撫恤補助分別從每人每月2922元、2952元提高到3172元、3202元,增幅8%。復員軍人生活補助金從每人每月1750~1840元提高到1900~1990元,增幅8%;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生活補助金從每人每月720元提高到770元,增幅6%。
參戰退役人員生活補助金從每人每月845元提高到895元,增幅5%。居住在農村和城鎮無工作單位、18周歲之前沒有享受過定期撫恤金待遇且年滿60周歲的烈士子女生活補助金從每人每月590元提高到645元,增幅9%。部分年齡在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未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農村籍退役士兵補助金從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54元,增幅8%。新中國成立前加入中國共產黨的農村老黨員和未享受離退休待遇的城鎮老黨員,生活補貼標准從每人每月750~870元提高到815~880元,增幅8%。
據悉,今年以來,福建省已下達補助資金11.07億元,確保優撫對象各類待遇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