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牌台大告「台大補習班」侵權 一審勝訴獲賠623萬元
▲台大怒告台大補習班侵權一審勝訴獲賠。
台北車站前的「台大補習班」已創設超過50年,該補習班打出「要上台大、先進台大」的廣告詞深植人心。不過正牌的「國立台灣大學」看不下去台大補習班長年以台大為名對外招攬生意而在前年提告,近日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判決台大勝訴,要求台大補習班不得使用相同或近似於「台大」字樣作為其補習班名稱及招牌,並應賠償台大623萬元。
台大補習班長年以「台大」名號對外招生,廣告歌「台大補習班是台大的跳板、升學的搖籃」琅琅上口,但台灣大學認為該校創校已長達將近90年,為我國最高學府及升大學學生之首選,學術研究、教學成就及世界各大學評比中均表現優異,作育英才無數,並由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獲准註冊「台大」商標,但此商標卻遭台大補習班擅自使用,因而提告求償。
台大補習班答辯表示,從未曾明示或暗示台大補習班經營之補習班與原告有任何關聯,或依此獲取不當利益;且台大補習班招生對象為國內有補習需求的國、高中生,與台大是依《大學法》辦理大學以上人士之教育全然不同。且台大補習班與台大併存半世紀以上,相關消費者足以區辨為不同來源。
但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日前審理後認為台大補習班侵權,要求台大文理短期補習班不得使用相同或近似於「台大」字樣作為其補習班名稱及招牌,台大補習班應連帶給付台大623萬9211元及利息。此案仍可上訴。
對此,台大化學系副教授徐丞志在
臉書貼文稱讚「台大硬起來了!」,他指出,明明就不是台大,每次經過台北車站捷運M8出口看到「台大明明」的招牌真的都超傻眼的,「不知道以後會不會有律師團主動幫哈佛、耶魯、劍橋、牛津、史丹佛、普林斯頓等歐美名校來台灣打跨國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