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骨悚然!搶男人殺閨蜜,這個兇手冷靜得不像人類!
洪曉慧事件轟動全國,洪曉慧與自己的好閨蜜許嘉真同時喜歡上了一個渣男。
但兩人都不想放棄這個男生,最終兩人導致反目,最後引發了命案!
不僅如此,洪曉慧殺人後殘忍手法毀屍!
但後來被逮捕的洪曉慧卻沒被判死刑,洪曉慧為什麼不判死刑?
洪曉慧事件始末
洪曉慧事件發生在1998年,清大原子科學院輻射生物研究所的兩位女生,一個名叫許嘉真、一個名叫洪曉慧。
犯人洪曉慧
兩個原本是形影不離的好閨蜜,但因為同時喜歡一個男生而鬧翻,最後洪曉慧殺死了許嘉真。
被害人許嘉真
洪曉慧和許嘉真同時喜歡的曾煥泰,明顯是個渣男,雖對外表示他對兩女均僅視為妹妹、朋友,但實際上曾煥泰早已分別與兩女發生多次性行為。
於此同時,曾煥泰還有自己的「正宮」女友,這個女友知道許嘉真、洪曉慧的存在。
複雜狗血的人物關係,就像台灣那些年裡,一部接一部的瓊瑤劇。
兩個學妹為了獲得學長的愛,兩個人開始比著給曾煥泰送禮物。
曾煥泰家條件很好,根本不需要兩個學妹愛的供養。
但他應該很享受這種「開後宮」的狀態——公開交往的女朋友,知道自己在外亂搞也不分手。
收著兩個學妹的禮物,輪流跟兩個人睡覺,看倆人為自己爭風吃醋,對外說都是純潔的兄妹關係。
曾煥泰
1998年3月7日凌晨,洪曉慧與許嘉真為了曾煥泰之事於該所演講廳內談判。
洪曉慧要求許嘉真放棄曾煥泰,許嘉真不服,兩人激烈爭執後,洪曉慧動手打了許嘉真一巴掌。
又以雙手掐住許嘉真的頸部,朝地面撞擊,導致許嘉真頭部因重擊地面大量流血,最後昏迷。
要說洪曉慧事件反映了什麼,反映出人心的險惡!因此很多網友不服洪曉慧為什麼不判死刑!
昏迷後的許嘉真並沒有死去,而洪曉慧又做了一系列匪夷所思的事情,最終洪曉慧事件變成了一起命案!
洪曉慧先是從實驗室內取一瓶「哥羅芳」化學藥劑,朝許嘉真後腦淋下,將許嘉真藏在演講廳冷氣機旁,並以紗布擦拭演講台前血跡。
案發十六小時後,3月7日晚上9時15分,洪曉慧回到現場,驚覺許嘉真因昏迷吸入「哥羅芳」與光反應分解的「光氣」已窒息死亡。
於是洪曉慧乾脆又在輻射生物研究所實驗室內以硝酸、鹽酸混合成王水,成功以王水毀壞屍體。
王水導致了許嘉真屍體被發現時,五官已腫爛難以辨認。
因為女屍已經被腐蝕得焦黑變形,完全看不出長相,所以警方只能一一排查該校的失蹤女生。
調查後警方發現屍體很可能是輻射生物研究所二年級的一位女生,許嘉真,她已經失聯兩天了。
警方立即通知許嘉真的父母前來認屍,屍體面部浮腫,難以辨認,許嘉真的父母拒絕接受這具慘死的屍體就是他們失蹤的女兒。
警方告訴許嘉真的父親,他們在屍體的腰部,發現了一個bb機,讓他打電話呼一下女兒的bb機,看是否會響。
許父通過bb機確認,死者是自己女兒
許嘉真的父親開始呼叫,屍體腰部的bb機果然發出了響聲,父親一下癱軟在地上,母親則失聲痛哭。
當晚,洪曉慧就因有重大作案嫌疑而被留置。
但令人意外的是,在警方審訊的整個過程中洪曉慧表現得十分高傲,拒絕回答警方的問題,而且她異常冷靜,就像根本不認識許嘉真一樣。
甚至在警方帶她去看被害人的屍體解剖時,她也面色平靜,活動自如。
當時現場的警察覺得非常不可思議:「不少男性都會被嚇得不行,她還是個女孩子啊…她心理真的很強大,表現出了一副完全事不關己的樣子,好像整個事情跟她沒有任何關係…」
而且後來洪曉慧還故布疑陣,但這些並沒有逃過警方的眼睛。
洪曉慧命案現場還故意遺留一個,她之前與曾煥泰性交時曾煥泰所使用的安全套。
洪曉慧丟在屍體左臂下方,企圖將命案現場設計成許嘉真系遭歹徒性侵。
警方將安全套裡的精液拿去檢查,發現就是曾煥泰的,於是立馬把曾煥泰叫來審訊。
但曾煥泰在得知許嘉真被殺之後非常震驚:因為在許嘉真「失蹤」的這兩天裡,他一直在電腦上跟她聊天。
在進行了長時間的審訊後,曾煥泰洗除了嫌疑,因為他確實是剛剛得知許嘉真遇害的消息,而且有充分的不在場證據
這時台檢警發現許嘉真信用卡遭洪曉慧刷爆,同時發現許嘉真毛衣身上有一小塊斷裂的指甲,經過比對,確認了就是嫌疑人洪曉慧的指甲。
警方隨後又在洪曉慧的住處找到了一雙鞋子,上面沾有許嘉真的血跡。最終將洪曉慧緝拿歸案。
而且最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兇手洪曉慧不僅沒有被判死刑,11年後居然還得到了假釋。
當初洪曉慧因殺人部分判15年,毀屍判3年6月,合併執行18年。
到了2008年11月27日,洪曉慧第五次申請假釋,34歲的洪曉慧因為悔過態度良好,再犯可能性低,且出獄後已有生涯規劃,法院通過了她的假釋請求。
洪曉慧於12月3日假釋出獄,在媒體簇擁下回到了高雄市的家
對於這樣的裁判,很多網友表示不公平!
洪曉慧假釋出獄後,三采文化出版事業有限公司主動聯繫她,願意為她提供翻譯的工作。於是洪曉慧就以「彩憶」為筆名,成為了一名自由譯者。
她翻譯的第一部作品《水意識》於2009年6月24日出版,同年10月9日第二部作品《末日之生》出版。
洪曉慧多次表示,出獄後會努力賺錢賠償給許嘉真的家屬。
而曾煥泰在事發後被開除,到國外留學,現已回到台灣,在一家電腦公司上班。他家人08年的時候接受採訪,說他至今沒再談過戀愛。
洪曉慧事件的經過
1998年3月7日,台灣「清華大學」輻射生物研究所演講廳發現一具女屍,全身遭強酸腐蝕,幾乎無法辨認,手中還握有保險套。
1998年3月9日,台警方證實死者為「清華大學」輻射生物研究所二年級研究生許嘉真。
1998年3月11日,台檢警發現許嘉真信用卡遭洪曉慧刷爆,同時發現許嘉真身上有洪曉慧留下的一小塊指甲。
1998年3月12日,洪曉慧坦承犯案,遭新竹地方法院裁定羈押。
1998年4月16日,新竹地檢署偵結起訴洪曉慧,並求處無期徒刑。
1998年6月10日,新竹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洪曉慧殺人罪部分有期徒刑15年、剝奪公權10年,損壞屍體部分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8年、剝奪公權10年。
1998年8月7日,洪曉慧在台灣「高等法院」庭訊中,向被害人許嘉真的母親下跪道歉,但許嘉真父母認為洪曉慧沒有悔意,各要求新台幣1200萬元精神慰藉金賠償。
1998年12月3日,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判決洪曉慧,殺人罪部分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損壞屍體部分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8年、剝奪公權10年,因洪曉慧及檢方均放棄上訴,全案判決定讞。
1999年12月10日,台灣「最高法院」三審判決洪曉慧必須賠償新台幣2417萬元定讞。
2008年6月11日,洪曉慧假釋案報請台「法務部」,但遭台當局「法務部」駁回。
2008年11月27日,洪曉慧假釋案再次報請台「法務部」,獲台當局「法務部」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