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隨時看孩子裝監視器!竹科人夫驚見「這一幕」綠光罩頂怒提告!

不少人會為了住家安全、小孩安危、觀看寵物等等理由在家中裝設網路監視器,以便在能夠遠端掌握第一時間的狀況。不過一名林姓竹科工程師因為工作需要時常出差,所以在家中裝設網路監視器,以便能夠隨看到孩子並注意家中安全,沒想到監視器卻意外拍到老婆與美籍家教親吻、愛撫的火辣畫面,讓林男頓時氣炸一狀告上法院。

據悉,林男與廖女在9年前結婚,兩人至今育有1女,廖女與美籍麥男原是同一間美語補習班的同事,廖女離職後將麥男介紹給林男認識,並邀請對方擔任女兒的英文家教,林男起初並沒有多加懷疑,直到某天客廳裡的監視器意外拍下兩人擁吻、愛撫等畫面,林男才驚覺自己早久被戴綠帽,氣得一狀告上法院,不過,麥男開庭後辯稱,廖女曾透露與林男感情不睦,兩人已經在協商離婚事宜,加上他也時常在林男家待到凌晨,林男並未有任何反對,他才誤以為兩人已經離婚,並不是刻意侵害林男的配偶權。

對此,林男拿出影片向麥男攤牌,麥男也立刻低頭道歉,並與廖女中斷所有往來,不過麥男也認為,林男私自裝設監視器,已經侵害他的隱私權,林男則表示,自己目前在科技公司上班,因為工作因素需要常常到台南出差,所以為了能夠隨時看見孩子及確保家中安全,所以才會在家中的開放區域客廳裝設監視器,會拍下麥男與老婆的出軌畫面完全是偶然,並無侵害隱私權的問題,並要求麥男賠償75萬元。

新竹地院一審法官表示,麥男是透過廖女介紹才認識林男,廖女介紹時不可能稱呼林男是朋友、男友或前夫等,必定是介紹林男是配偶,至於麥男因為擔任英文家教,教學地點就是在林男家,所以對林男家一定有基本的了解,而且法官也認為,林男學歷是碩士,且在科技公司上班,應該也有一定程度的英文能力,所以與麥男應該沒有無法溝通的狀況,認定麥男誤會廖女已離婚等辯詞不足採信,麥男的行為確實侵害林男的配偶權,審理後判處麥男須賠償林男1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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