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宅一個月沒回家,心愛的抱枕被父親抱去睡了。網友:這算不算NTR?
身為一名阿宅,房間放滿跟二次元有關的周邊是很常見的事。
不過模型、Figure一類大多只可遠觀而不可褻玩焉,所以有些人會再買些抱枕陪自己睡。
而今天要聊的趣事,正好與當事者的抱枕有關,說來還有點可憐。
之前在百度的「動漫抱枕吧」裡,有一位暱稱為Luer20001(以下我們簡稱他為Luer)的阿宅發了一篇文。
Luer稱自己早前離家約一個月的時間,但返家卻發現自己的抱枕被父親拿去睡了。
而此文被其他網友轉貼擴散後,有的阿宅覺得Luer很可憐,離開家一個月竟成了苦主;也有阿宅並不這麼想,打算先探討一下Luer經歷的這件事到底算不算NTR。
如果是,那他才真正算是苦主。
NTR是日語「寢取られ」的羅馬拼音「Ne To Ra Re」的首字母組合,原意指苦主的配偶或者戀人與他人發生了關係。
然而我們都知道,語言的意思有時會隨著使用而逐漸發生變化,比如「人盡可夫」最早是人人皆可以為其丈夫的意思,而父親只有一人,夫不能與父相比;但後來這四個字變成了指女性不檢點,生活作風有問題。
所以NTR這個詞的運用,也不一定絕對是發生在人與人之間。
像在華語圈中有些人認為,若「屬於某人的人事物到了他人手上」事件成立,那麼就可以稱之為NTR。
以此解釋,抱枕是Luer購買的商品,所屬權自然是他,上面印有Luer喜歡的角色。
但抱枕在Luer不知情的狀態下,遭父親據為己有使用,就我個人來看斯乎符合NTR的最低標準,所以Luer的確能稱作一名苦主。
另外補充一下,根據Luer在動漫抱枕吧的發文來看,該抱枕應該是他的第一個抱枕,加上離家一個月這條線索,很可能是剛買完沒多久就被奪走了。
即便照片不是很清晰,但就那藍色的短髮,我大膽推測抱枕上的角色就是《Re:從零開始的異世界生活》的雷姆。
大家可以參照P站上的作品比對一下:https://www.pixiv.net/artworks/63939177
把至今得到的情報整理起來:雷姆喜歡菜月昴,但Luer把雷姆帶回了自己家,從某種角度來看其實是「用金錢奪走了雷姆」。
那麼這件事就是小黃毛被老黃毛制裁了,Luer的父親用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的方式教育了兒子。
最後,我們便得出「父愛真偉大」這樣的結論,謝謝各位。
但想必細心的各位也已經發現,Luer的頭像是姐姐拉姆,抱枕卻買了妹妹的。
不是單一選擇而是我全都要,這種花心的表現,只能說真不愧是阿宅(誤)。
不曉得各位有沒有遇過什麼關於抱枕的趣事(或社死事件)呢?有興趣的話,可以留言跟大家一起分享。
我個人是還好,畢竟心態早已呈現無敵模式,洗抱枕就光明正大地洗,還要光明磊落地晾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