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FT的烏托邦受困於現實的牢籠

NFT的暗潮一直在湧動。

這兩年來,我們幾乎隔一段時間就能聽到NFT藝術品賣出高價的消息,比如去年加密藝術家Beeple的NFT數字藝術品《每一天:前5000天》拍出6934萬美元的高價。

NFT的烏托邦受困於現實的牢籠

巨頭們也在低調入場,比如軟銀互聯網部門計劃今年春天,要在180個國家推出一個NFT市場,此外根據路透社的消息,騰訊也首次在NFT賽道參投國外NFT遊戲公司Immutable。

NFT的創富浪潮也推動著一批批渴望一夜暴富的人湧入這個風口。眾多明星、大V、企業都已入場,比如周傑倫與好友合夥創辦的潮牌發售NFT項目幻想熊,限量1萬個,不到一小時全部售出,總價超過6200萬元人民幣。

徐靜蕾收藏的NFT高達700多個。林俊傑、余文樂等明星都曾在社交媒體上秀出自己購買的數字資產。王家衛電影NFT作品《花樣年華:一剎那》在蘇富比香港秋拍以428.4萬港元價格成交......

NFT的烏托邦受困於現實的牢籠

《花樣年華:一剎那》片段截圖

但與此同時,NFT抄襲與竊取作品的消息也層出不窮。

今年2月開始,國外一音樂NFT交易平台HitPiece未經音樂藝人的許可就在平台上出售其音樂作品,遭遇了Eve 6、Deerhoof、Sadie Dupuis、Jack AntonoffJack Antonoff等多位音樂人的憤怒抨擊,指責該平台竊取了他們的音樂作品,引發了業界的高度關注,美國唱片協會也向該平台發出了律師函。

這導致HitPiece最終被迫發表道歉聲明,並表示:“當數字商品在HitPiece上銷售時,藝術家會得到報酬。”

NFT的烏托邦受困於現實的牢籠

Deerhoof在推特上回應說:"他們偷了你的音樂,在他們的網站上拍賣NFT,當他們被抓到時,他們說不用擔心,你會'得到報酬'。

在越來越大的輿論壓力之下,HitPiece完全撤出了其NFT市場。

在國內,也在今年2月5日,自媒體微信公號“抄襲的藝術”曝光了一組關於NFT卡通頭像的對比圖,直指中央美院建築學院教師王文棟抄襲著名的NFT系列作品“無聊猿遊艇俱樂部”。

NFT的烏托邦受困於現實的牢籠

此前,NBA球星庫裡和著名歌手賈斯汀·比伯等名人都曾花費十幾萬美元到百萬美元不等去購買“無聊猿”頭像。而被“抄襲的藝術”曝光的這組王文棟作品,名為“無聊悟空”,臉型、表情等與“無聊猿”看上去頗為相似。

NFT的烏托邦受困於現實的牢籠

眾多抄襲與竊取的亂象背後,其本質是反應了NFT的烏托邦理想遭遇了現實的困境。

從生產端到消費端,NFT哪些價值在吸引人們入場?

NFT(Non-Fungible Token),是非同質化Token,非同質化的意思就是“獨一無二”,不可分割,也不可取代。Token就是接入一個服務的令牌,Token裡所暗含的加密信息,可以驗證接入者的合法性。

簡言之,NFT是一種特殊類型的網絡貨幣代幣,且與某種數字資產相關聯,這種數字資產可以是GIF、推文、表情包、數字藝術作品、音樂、遊戲道具等無形資產的上傳,也可以是繪畫、汽車、房地產等有形資產的登記。

目前NFT的應用領域主要集中在收藏品、藝術品和遊戲、音樂、攝影等領域。來自Nonfungible 的統計數據顯示,2021年Q3,NFT在收藏品領域的應用佔比達76%。

從國內發展方向來看,NFT市場應用的另一個方向是集中在潮玩平台與遊戲領域,目前國內也已經出現不少可供個人遊戲玩家進行道具交易的遊戲平台。

NFT的一大特徵是運行在區塊鏈上,因此它有區塊鏈的去中心化特性——在平台上,每個人都能運行一個新的節點,小部分人難以做到完全控制所有節點,具備“不可篡改”。

所以當你購買了一枚NFT代幣,就獲得了它不可抹除、不可篡改的所有權記錄和使用權——它可以被展示被複製,但只有你是它的實際擁有者。

雖然NFT、比特幣、以太幣等主流加密資產的共性特徵都是記錄在區塊鏈中,也是獨一無二的數字資產,但NFT和它們不同的地方在於:任何一枚NFT代幣都是不可替代且不可分割的。

以NBA球星史蒂芬·庫裡購買的Bored Ape Yacht Club(BAYC)的NFT作品——一隻猿猴NFT為例,NFT既是獲取該作品的“憑證”,其自身也存儲著經過藝術家驗證的加密信息。

也就是說,你花錢買了這個東西,NFT就能證明你是這些數字產品的實際擁有者。

這種頭像類NFT的購買本質就是展示一種地位或者權利——比如無聊猿NFT全球僅有1萬隻,你有了其中一個,你就進入了這僅有萬個席位的俱樂部,可以彰顯在該收藏領域的地位,買家買走後,也可以進行的二次甚至多次的交易。

這是在消費端的價值。在數字商品的內容生產端,它一定程度上能證明這個數字商品是誰的,而NFT的唯一性和可流通性,你可以用這個NFT來證明你的所有權,NFT也是證明誰是擁有者的唯一方式。

比如說,一個攝像師拍攝了一張藝術照,通過jpg格式保存,但是這張照片是可以復制N份的,所有的信息都是一樣,也可以修改。

在這裡NFT的價值在於,可以給這張jpg格式的照片標記唯一身份,網絡上雖可以復制無數份,但核對信息就只有一張jpg是合法的,這是判斷正品與復製品的唯一依據,藉此就能確認版權。

創作者基於版權的確定,可以自定義作品的數量,在NFT市場進行售賣。

也因此,眾多藝術家、音樂家和體育特許經營公司都在使用NFT將自己過去免費或收費的數字商品貨幣化。

可以知道,對於數字商品消費者來說,它彰顯了自己在某個收藏或藝術品領域的權利,同時,它也是一種風險投資,

這種投資不像股票等風險投資有一定的市場預期,NFT的價格是波動的,但收益與風險都要更大。你有可能賣出高價,也有可能僅僅是收藏了個寂寞。

對數字商品的內容生產者來說,它可以用來確認自己的數字商品的版權,相對於現實世界存在的版權作品有正版標識,容易確認版權,但是在虛擬世界中卻行不通。

對於數字商品生產者來說,NFT可以讓自己的作品實現唯一性確權,由此衍生出數字商品貨幣化價值,實現商業價值的變現。

透視NFT的模式短板,還有哪些bug要補?

NFT有它的商業價值與前景,但當前NFT的商業規則、體係與模式並不是完美無缺的,還有一些體系化的機制短板與bug需要解決。

首先從本質上來看,NFT其實就是偽裝成數字作品的加密貨幣,其唯一性依託於某加密貨幣平台之上——畢竟,發布NFT,需要挑一個市場平台。

在目前,國外比較有代表性的NFT平台是OpenSea與Rarible,在國內則有很多NFT平台,典型的是NFT中國。此外,騰訊、阿裡、 京東、小紅書等互聯網企業都加入了NFT賽道,騰訊有“幻核”,支付寶有螞蟻鏈,京東上線了NFT發行平台靈稀,淘寶也發布了基於區塊鏈技術的官方藝術平台“有隱”等。

不可篡改、唯一性是NFT的特徵,但其實這兩個特徵實現起來都不容易。

首先不可篡改的前提是區塊鍊是運行在全球的設備上,但國內許多平台都在自家服務器上搞NFT,巨頭們其實掌控著自家平台數據篡改的權限。

從唯一性來看,也僅僅是在具體NFT平台上具備唯一性。

比如一個藝術家在某NFT平台發布一個數字商品,其唯一性是依賴於該NFT平台,由該平台設定編碼規則。但同樣的數字商品,我換另一個平台,用另一種方式加密之後做成NFT,在該平台上,它是不是依然是唯一的?

也就是說,平台與加密方式的不同,可能導致同樣的作品出現不同的唯一性。

此外,NFT的原創確認的核心是誰是第一個上傳到區塊鏈,但問題是第一個上傳到區塊鏈的未必可能是原創者。如果一個盜版者,先於原作者將作品上傳到某個區塊鏈。盜版者是否就擁有了永久所有權?

在國外,多位音樂人指責音樂NFT交易平台HitPiece未經許可竊取他們的音樂作品就體現了這個問題,當前美國唱片協會已經向該平台發出了律師函,HitPiece迫於壓力被迫關閉了其NFT網站,這其實就體現了NFT的唯一性、原創確權的bug與困境——

首先是不同的平台與加密方式的不同,同一作品會出現多個唯一性,就這往往會導致原創創作者如果沒有第一時間在該平台發布NFT作品,其作品往往有被竊取的可能性。

NFT的原創確認的核心是誰是第一個上傳到區塊鏈,但問題是第一個上傳到區塊鏈的未必可能是原創者。如果一個盜版者,先於原作者將作品上傳到某個區塊鏈。盜版者是否就擁有了永久所有權?

我們注意到,當前OpenSea等多個NFT交易平台也存在許多藝術作品被盜,然後以極低的成本盜賣別人創作的NFT作品的情況。

比如荷蘭藝術家Lois van Baarle在全球最大的NFT市場OpenSea上搜索她的名字時,她發現有100多件有關她的NFT藝術品正在出售。而其中沒有一個是她自己鑄造的。

這也是為什麼NFT的抄襲、盜版等侵權風險也無處不在。也就是說,當前NFT機制bug在於,它能夠確認所有權擁有者,但無法確認原創版權擁有者。

一方面是投機者有可能先於原創者上傳NFT平台,一方面,一旦某個藏品或藝術品火了,基於賺錢的需求,類似的作品往往會開始湧現,而NFT交易平台也無法在追責與抄襲鑑定、維權上來維護原創者的利益。

比如從央美教師王文棟被指抄襲著名NFT“無聊猿”事件來看,他的作品依然能賣錢——王文棟創作的第1件悟空首次成交價格為99元人民幣(已成交);儘管與無聊猿的價格比起來是天壤之別,但畢竟,他也賺到錢了。

當前,騰訊、阿裡等國內互聯網公司的NFT相關產品平台上,都已經刪掉NFT,改成“數字藏品”,這或許是這些平台也看到了NFT背後的隱患以及它整個運行機制還存在諸多問題沒有解決,這些平台定位開始去NFT化,試圖從數字內容創作領域入手,去引導推動有價值的數字爆品出現。

NFT在當前正處於野蠻生長期,一個新事物,越在野蠻生長期,對於許多人來說,往往意味著有賺錢的機會。

畢竟當前整個NFT交易機制的不透明,存在許多操作的空間,這也是為何越來越多的資本、機構與平台都試圖通過NFT尋找財富密碼與營銷機會。

而根據業內的爆料來看,NFT的許多操作案例依然沿襲著那個熟悉的擊鼓傳花的套路遊戲——發行方一早一開始就聯繫好大V、主播、明星,他們先買,交了錢,然後粉絲才會跟著交錢買,明星、名人們在合適的時機抽身,後來的粉絲們成為最終的接盤俠。

從當前來看,創作者、發行方或許能賺到錢,但抄襲者、竊取者的生存空間也頗為廣闊,更別提永賺不虧的平台,畢竟,在NFT市場,你的操作基本上都與交易有關,從發佈到撤銷,都要付費。

如何從機制層面完善NFT在唯一性、原創確權、版權追責、交易透明性等層面的bug與短板,還有很遠的路要走,也還需要時間來檢驗。

因此,NFT的唯一性、不可篡改以及原創確權的設想其實是非常理想化的,這種烏托邦式的理想背後難逃資本的逐利,也無法脫離現實人性的土壤與牢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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