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貨幣在全球迎來更多監管,出路何在?
加密貨幣是全球近年來的一大投資熱門,其價格在劇烈波動的同時屢破紀錄。同時與加密貨幣相關的原生企業,也成為市場併購的主要對象之一。隨著加密貨幣的金融交易日漸頻繁,越來越多的國家也正在加快對其監管,確定懲罰措施,以遏制包括洗錢、詐騙等違法行為的發生。就在近日,我國最高院新進修改並公佈的司法解釋在原來規定的10種行為方式基礎上,結合司法新實踐和犯罪新形式,增加網絡借貸、虛擬幣交易、融資租賃等新型非法吸收資金的行為方式,並密切關注虛擬幣交易行為可能涉及的非法集資犯罪。
一、全球加密貨幣監管環境日趨複雜
加密數字貨幣也稱虛擬貨幣,是區塊鏈上由加密算法規則產生的數字資產憑證,多國監管部門也稱加密數字貨幣為“加密資產”,典型代表有比特幣、以太坊、EOS等。由於加密貨幣/區塊鏈採用去中心化模式,其用戶又高度匿名,各國政府普遍認為加密幣對政治、經濟、社會和安全問題具有重大潛在影響,從一開始就傾向嚴監管。
目前各國央行幾乎一致否定加密貨幣具有與法定貨幣同等的法律地位,禁止虛擬貨幣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而隨著加密貨幣引發的犯罪活動日漸猖獗,對加密幣的監管也正變得更加嚴格。
近幾年加密貨幣的市場價格越來越高,大量投資者和投機者參與到加密數字貨幣的交易之中,同時與加密幣相關的非法活動頻發,包括黑客攻擊以勒索比特幣、盜竊和詐騙數字貨幣、“清洗”犯罪所得的加密貨幣、以及用被洗錢的加密貨幣買賣毒品、武器及其他非法商品等。
據區塊鏈諮詢公司Chainalysis的報告顯示,自2017年以來,全球網絡罪犯通過加密貨幣進行洗錢累計超過330億美元,僅2021年一年通過加密貨幣洗錢的金額就接近90億美元,其中約有17%來自去中心化金融應用,也就是在傳統銀行之外為加密貨幣計價交易中提供支持的應用。
值得注意的是,當前市場上熱門投資概念的NFT(被廣泛用於遊戲道具、藝術品、NBA數字球星卡等區塊鏈數字資產所有權的交易),也被發現用來進行詐騙和洗錢。有區塊鏈研究機構發表報告指出,全球範圍內通過NFT來進行洗錢的行為有上升趨勢,未來存在更多被濫用的可能性,更需要市場、監管機構和執法部門對此進行更密切地監控。
這也讓NFT進入更多央行的監管視線內。今年2月,美國財政部發布《通過藝術品交易開展洗錢和恐怖融資的研究》,報告將NFT歸類於新興在線藝術品市場,明確指出數字藝術品領域內存在洗錢風險;韓國金融監督局(FSS)宣布將加強對包括NFT在內的新交易資產的監控;中國銀保監會也發布了《關於防範以“元宇宙”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提示以“元宇宙投資項目”“元宇宙鏈遊”等名目吸收資金,涉嫌非法集資、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被認為也指向了NFT。新加坡作為全球虛擬貨幣和虛擬資產交易的活躍市場之一,雖然表示目前暫沒有計劃對
NFT領域進行監管,但強調從事加密貨幣服務業務需要獲得牌照,並多次針對風險發布對投資者的建議。二、金融發達地區格外重視加密幣監管
從全球範圍看,反洗錢、反逃稅是各國對加密貨幣和數字資產進行監管的一個主要訴求。以金融市場最為活躍的美國、歐洲為例:
美國——
- 監管當局一直在密切關注數字資產空間,證券交易委員會、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貨幣監理署、聯邦存款保險公司、財政部等部門都提出了影響加密貨幣政策的意見;
- 美國的州際統一法律委員會通過了《虛擬貨幣商業統一監管法》,對“數字虛擬貨幣”做出了明確定義;
- 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則對其認為非法籌集資金的加密貨幣項目採取行動,2021年相關罰金多達13億美元;
- 美國國會要求國稅局對10000美元以上的加密資產交易進行調查徵稅,包括礦工、基礎設備和基礎技術提供方、交易平台等均被列入徵稅對象之中;
歐洲——
- 與美國相似,歐洲強調將私人數字貨幣相關金融活動和機構納入審慎監管體系,認為目前監管制度與體系照樣適用於數字貨幣的監管,並由於擔心加密貨幣公司被用來處理非法資金,尋求將加密貨幣的監管交給新的反洗錢監管機構;
- 2021年7月,歐盟提議設立一個新機構來打擊洗錢活動,並提出製定新的加密資產轉移透明度規則;
- 英國金融行為監管局(FCA)2021年要求加密貨幣經紀人加入登記冊並同意滿足嚴格的反洗錢(AML) 要求。目前有近100 家加密貨幣公司在等待英國政府批准運營,如果3 月31 日之前英國沒有做出決定,這些公司可能會被迫撤離該國;
- 俄烏衝突爆發後,歐洲央行敦促盡快通過加密資產市場(MiCA)立法;
目前中國在加密貨幣上的監管文件主要體現在:
- 中國看待加密貨幣的態度一直比較嚴肅,2013年-2014年央行等有關部委就出台了《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和《關於進一步加強比特幣風險防範工作的通知》,明確比特幣不是貨幣,嚴禁
比特幣作為流通貨幣使用;- 2017年9月,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聯合發布《關於防范代幣融資風險的公告》明確指出,"代幣發行融資是指融資主體通過代幣的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募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 2021年9月中國人民銀行聯合其他相關十部門發布《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稱“虛擬貨幣相關業務全部屬於非法金融活動,一律嚴格禁止,堅決依法取締”,要求各金融機構停止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賬戶服務。
- 2021年中國大力整治虛擬幣挖礦等活動,進一步打擊各類帶幣;
此外,巴西、新加坡、泰國、日本、印度等數十個國家,也都各自出台了加密貨幣監管規則,以應對快速發展和變化的區塊鏈技術給各行業帶來的影響。
三、對新生事物宜審慎監管,保持監管彈性?
“首席風控合規官”觀察到,儘管各國政府和央行對加密貨幣態度並不很“友好”,對它的防範和監管也不斷收緊,但並不是意味著加密貨幣沒有存在價值,可以忽略它的用處和意義。恰恰相反,全球很多科技界、投資界、商界領袖認為,以區塊鏈技術為代表的數字技術,以及廣泛意義上的數字虛擬貨幣,未來有可能徹底改變世界面貌,使我們周圍的一切——經濟、產業、生活——全面走向數字化。很多國際知名企業,如IBM、Facebook 、高盛、摩根大通等,都在實施基於區塊鏈的工具或創造自己的加密貨幣,相信它們可以更快、更可靠、更低成本地處理交易,並形成新的市場、新的利潤中心。
特別是作為數字經濟最重要基礎設施的區塊鏈技術,未來有可能發展成為一種全新的的財務賬本、信任協議和結算方式。屆時,與所有權相關的信息(如金錢、數據、證券、房契、證書、合同、收藏品等)以及所有交易明細賬,都將存儲並記錄在區塊鏈的分佈式賬本網絡中,且數據無法篡改;人與人、組織與組織之間,也將依托區塊鏈這種新的信任協議,通過智能合約完成各類複雜交易,實現數字資產在不同主體間的轉移;而通過區塊鏈賬本、私鑰、加密貨幣,買賣雙方可直接進行交易與結算,無需可信第三方(中間人)的參與。
此外,從產業的角度看,區塊鏈技術以及
加密貨幣不僅將像互聯網一樣賦能一個個產業,還將優化互聯網的技術系統和市場機制,並推動“去中心化平台”的出現,塑造分佈式商業或社區,給全球商業形態帶來根本性變革。因此從這些新進展來看,對加密貨幣、數字貨幣的監管,也要遵循因勢利導的大方向。一方面應該加快推出官方的數字貨幣,以此提高金融系統的效率,並充分發揮數字貨幣在精準打擊洗錢、恐怖融資、逃稅等違法犯罪行為方面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可以秉持“新生事物審慎監管”的態度,保持監管彈性,考慮發展區塊鏈技術和元宇宙經濟的客觀需要,針對區塊鏈交易平台的安全性、數字資產交易條件、共識機制、智能合約、數據存儲、支付清算、交易安全性、用戶隱私保護(如可控匿名機制)等關鍵課題,逐步出台配套的監管規則和製度,提高監管清晰度,並不斷完善監管規則使其適應技術和市場的快速變化。
雖然區塊鍊和數字貨幣、虛擬貨幣給各國帶來了諸多挑戰,但隨著其不斷發展和野蠻生長,也會給人類社會帶來許多機會和解決方案,各國監管部門需要採取務實方法,制定合理的、彈性的監管框架來規範這一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