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畫:為了吸引鄰居太太注意,需要有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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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英語:lawyer;attorney)是指受當事人委託或法院指定,依法協助當事人進行訴訟,出庭辯護,以及處理有關法律事務的專業人員。現代律師一般而言是指學習法律、通過特定考試、加入地方公會,被允許接受他人委託。律師作為複數的概念,意味著律師職業和行為,以及由從事律師職業的所有職業人員構成的職業群體。在實行法律職業一元化的國家,律師也可以作為所有法律職業的統稱。在中國古代社會中,扮演訴訟代理人的訟師又稱狀師,有時被貶稱為訟棍,可說是類似於律師角色的文化人。
有說法指出,很多國家的人都不喜歡法官和律師等法律人,人們對法律人的厭惡也有著長久的歷史,而這可能和法律人目的性取向的思考方式、甚至這樣的思考方式會讓他們做出一些傷害普通百姓的事情,以及法律術語對多數人而言晦澀難解、法律人冷酷無情的刻板印象等等有關。
律師可能為任何人辯護,哪怕受辯護的人罪大惡極且罪證確鑿也一樣,所有被控犯下刑事罪行的人,無論罪行輕重或是否罪證確鑿,也都有權利請求律師協助;但不能據此認定律師本質邪惡、缺乏道德良知,因為這是律師職責的一部分;然而由於律師所辯護的部分人士的形象、辯護過程中所使用的辯詞,以及部分律師見利忘義,沒有原則以及高收費的行為,使得社會上有許多針對律師的笑話與諷刺文化;而一些律師在辯護時使用的辯詞,更可能涉及指責受害人的問題,在日本更曾有人因兇殺案被告律師因其使用的辯護內容之故,而發起懲罰辯護團律師的請願連署。
職業特徵
律師職業的基本特徵是:
- 具備必須的法律專業知識。
- 以提供法律服務為職能。
- 律師是經過國家考試並取得職業執業資格的人,律師並受國家保護和管理。
- 律師以保障人權、實現社會正義及促進民主法治為使命。
- 律師應基於前項使命,本於自律自治之精神,誠實執行職務,維護社會秩序及改善法律制度。
工作形態
在過去,律師的工作主要是在法院為當事人(原告或被告)進行訴訟,開庭時穿著黑色鑲白邊法袍,在訴訟案件中擔任辯護人或訴訟代理人,現在這些工作仍然是律師工作的大部分,此外,也有些律師接受法院的指派,成為破產財團、遺產財團的管理人。
由於現在社會分工越來越細密,社會生活的各個層面經常與法律有關,因此律師此一行業已漸漸不再限於進出法院,有許多律師們從事相當具有商業性質的活動,但基本上仍與法律相關,例如商標權、專利權等智慧財產權的維護、一般的不良債權處理等等,也有一些律師積極熱心於公益,為許多政策研究、立法遊說乃至社會運動,提供免費法律諮詢等相當多的實質幫助,降低人民接觸法律專業的門檻,替人民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