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你放過我,丈母娘咬定130萬聘禮不鬆口,情侶街頭互相下跪大哭,忍痛分手:殘酷又無奈
拆散一對戀人的方法有很多:出軌、沒感情、工作、異地....其中最有效且殘酷的一招就是:天價聘禮!
近日,深圳街頭一對情侶抱頭痛哭;起因便是30萬聘禮(約130萬新台幣)!
故事很老套也很現實,女方父母堅持要30萬(約130萬新台幣),而男方根本拿不出來;
而女方還哭著不願放手希望男朋友再去努力借錢……
最終一場大哭過後,結局還是分手!
8月22日,廣東深圳街頭的這一幕;看的許多人心裡都是五味雜陳!
女孩抱著男方大哭不讓走,稱「求你不要走,你們家能不能再想想辦法?」
而男方也早已是淚流滿面,可現實面前;他還是實在沒有辦法完成女方媽媽的30萬聘禮的門檻。
雙方在街頭互相擁抱大哭的過程中,男方有一句話觸動了很多網友:
「求你放過我吧,我爸媽已經過的很辛苦了……」
據悉兩人都是來深圳的打工族,自由戀愛已經2年多了;沒房沒車存款大概也是不多的。
女方父母知道兩人戀愛後先是反對,後又提出若能湊夠30萬聘禮;
便可答應兩人的婚事,然而30萬對於男方來說,數額太過龐大了……
男方也想過能不能降一降或者緩一緩,但是女方媽媽對30萬這件事咬的很死;
表示說什麼都沒用,沒有30萬聘禮一切免談!
女孩做不了爸媽的主,也不敢太違背父母的意願;
沒辦法只能是向男朋友這邊施壓,希望他家裡能盡最大努力的湊一湊……
但現實是,即便是跑遍所有的親朋,也很難湊到這筆錢
(大概可以通過借錢是可以湊齊30萬的,但難度在於後期一時半會兒很難給親朋還上……)
面對現實的無奈,最終男方提出了分手;女孩收到男友的分手資訊後,
在他上班的地方等他,然後便有了眼前的這一出人間悲情劇……
兩人的情感都是真誠的,沒有人懷疑他們兩個人的這份愛情;但現實殘酷又無奈!
女孩給男朋友解釋稱:是我媽非要那麼多得,我也沒有辦法……
這才是最讓人無奈和心痛的地方,不是因為不愛;明明兩個很相愛的人,最終卻因為聘禮問題只能分手!
就這樣,兩人當街互相下跪大哭;無奈伴著辛酸!
大哭過後,終是分手……(他們的故事大概很難有轉機了吧!)
在這件事中,很多人都覺得女方的父母是「壞人」;硬是用30萬拆散了女兒,做人不能如此……
唉……大概他們也有不得不用這筆錢的理由吧
(一是女孩還有一個弟弟,同樣自己家也要往出送幾十萬聘禮;
二是女兒如果遠嫁,自此就像是斷線風箏遠飄他鄉很少回家,作為父母大概是想著,錢跟人我總得佔一頭吧……)
不少網友表示,女孩也有一定的「過錯」;
既然自己父母這麼不講道理不看實際情況,那你為什麼不態度堅決一點表明「非小夥不嫁」?
或者直接乾脆跟著小夥私奔一走了之呢?
畢竟如果你們是真愛,這樣的選擇可是決定著你整個一輩子的幸福……
也有一部分網友覺得,當女方咬定聘禮數額實在不願意鬆口的時候;
男方也只能是去想盡辦法湊錢了,不管是借也好、貸也好;婚後慢慢還嘛!
然而男的不想借錢,一定程度上大概是他還是愛的不夠堅決、不願付出太多……
一出人間悲劇裡,乍看善惡分明;然而最讓人感到情緒複雜的是,這出悲劇裡其實沒有誰是絕對的壞人……
不爽聘禮太少!35歲剩女「7天加3次聘禮」
男方錯愕「我花高價買剩菜?」網友:婚姻不是買賣
愛情和婚姻對於女人來說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選擇,婚前謹慎一點是應該的,可是之前有一個朋友卻反駁我說:
女孩子年紀大了,在婚姻上謹慎選擇,最後挑來挑去,被剩下了,那叫「作」。
1. 女人年齡越大越不值錢?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經常會聽到這樣的話:
「女孩子,年輕才是資本,要趁年輕找個好人家嫁了。」「女人,年齡越大越不值錢。」
人們好像總是習慣把女人和年齡捆綁在一起。不管這個女人是平庸的,
還是優秀的,只要到了一定年齡還沒嫁出去,就必定會遭到親朋好友的指指點點。
年齡,似乎把她們的一切優勢統統抵消。
儘管小編對此十分不認可,但在婚戀市場上,大齡剩女確實沒什麼優勢。
人們一聽你是大齡剩女,第一反應就是覺得「這人指定有什麼毛病」。
於是,人們理所當然地把女性的年齡,作為衡量彩禮多少的重要標準。
如果女方本身非常優秀,事業有成、經濟優渥,在35+左右的年齡,
或許還能遇到條件比較相當的「適婚人選」,拿到一份體面的彩禮。
可如果女方年齡又大,又沒錢,那在別人眼裡就成了「不值錢」的大齡剩女,彩禮也會因此被大打折扣。
粉絲芬芬在私信中說,因彩禮太少不甘心,她七天加三次彩禮,毀了婚禮。
2.35歲剩女七天加三次彩禮,毀了婚禮
芬芬是一個大齡剩女,儘管已經35歲了,但依然是一個美人胚子。
她的人生信條就是:不管年齡多大,都要嫁一個有錢人。
大學期間,她倒是有過一個有錢的男朋友,她也滿心歡喜地以為她倆會結婚。
可這段戀情終究還是沒能逃過「畢業季就是分手季」的命運,她被分手了。
大學畢業以後,芬芬找了個銷售的工作。她把賺來的錢統統拿來買高檔化妝品、
名牌衣服和包包,儘管收入十分可觀,卻也是一個妥妥的「月光族」。
閨蜜經常勸她,花錢克制點,女孩子要存點錢傍身。
她卻不以為意。
她覺得,只有把自己打扮成有錢人的模樣,才能遇到有錢人。
只要老公有錢了,自己就可以衣食無憂當闊太太,誰還要上這個破班?
隨著年齡越來越大,相親屢屢受挫。眼看已經三十歲了,她決定在眾多相親對象中,
挑選王波作為「備胎」,先找個短期飯票再說。
王波比她大兩歲,有套按揭房,每個月兩萬多的收入,父母有退休金有保險。
芬芬覺得這樣的條件還不夠。所以,在和王波交往期間,她仍然會偷偷地跑去相親。
她想著,反正沒結婚她就有挑選的權利,實在遇不到合適的,就湊合著和王波過。
其實這些王波都看在眼裡,只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罷了。
王波很坦誠地對芬芬說,他想儘快結婚,讓父母放心。當然,如果芬芬願意嫁給他,
和他好好過日子,房子可以加她名字,彩禮也按當地的平均數來。
婚後他會一心一意地待她,盡全力給她最好的,「只要她要,只要他有」。
芬芬被王波的誠意打動,同意了他的求婚。雙方談好彩禮後,他們把婚禮定在了端午節。
五一那天,芬芬參加了閨蜜的婚禮,得知閨蜜彩禮比自己多三萬後,芬芬向王波撒嬌,
說被閨蜜比下去很沒面子,想讓他加三萬塊錢。王波同意了。
小長假結束後,公司有一個97年的同事,家境非常好,男方更是給了二十萬彩禮來迎娶她。
芬芬十分眼紅,又讓王波加兩萬塊,拉進她和同事的彩禮差距,王波再一次同意了,彩禮加到了十五萬。
三姑六婆們見王波加彩禮加的這麼乾脆,就慫恿芬芬繼續加價。
還說:「他們家肯定還有不少錢,你得多要點彩禮,將來當做嫁妝陪嫁過去,就是你的錢了。」
芬芬覺得非常有道理,又向王波提起加彩禮的事情。
王波不同意,七天內加三次彩禮,讓他覺得這樁婚姻成了徹頭徹尾的買賣。
芬芬也不妥協。她認為自己又不比別人差,憑什麼別人能收二十萬彩禮,
自己卻不能。如果王波不加價,她就不嫁了。
王波聽後,冷冷地丟下一句:「我為什麼要花高價買剩菜?」就走了。
事後她非常後悔,想打電話給王波,同意按十五萬彩禮出嫁時,電話卻怎麼也打不通了。
3.婚姻不是買賣
彩禮,從古至今就是婚嫁裡最重要的一個環節。
彩禮應該是男方迎娶女方的一份心意。不應該總是被拿來攀比,比來必去,最後把婚姻給比沒了。
大齡剩女芬芬,在彩禮已經談妥的情況下,為了面子盲目和同事閨蜜攀比,一而再再而三地加彩禮,最終失去了王波。
且不說,她要求的彩禮數目有多少,單就談好的事情又變卦這一項,
大多數人都難以接受。
王波的初衷,可能也只是為了結婚才結婚,但他對芬芬卻誠意十足。
他願意在房子上加她的名字,給適當的彩禮迎娶她,也承諾婚後對她一心一意。
加上他父母養老無憂,這樣的條件,說芬芬「高攀」也不為過。
然而,芬芬的貪婪害了她,她又變回了剩女。
在這個對剩女本就惡意滿滿的社會,我們不提倡說,大齡女孩一定要委曲求全,
為了「不被剩下」而結婚。但當真正合適的人擺在面前的時候,
是否也應該擺正自己的心態,正視自身條件,去提合理的婚嫁條件?
而不是為了虛榮心一味地攀比,然後隨意漲彩禮。
說句不好聽的,如果你條件平平,你拿什麼跟年輕的小姑娘比?
男人都喜歡年輕的,這不是毒雞湯,是事實。
婚姻也不是買賣,不是討價還價的交易。
就像網上說的那樣:如果你想賣掉自己,那婚姻就是買賣。
如果你不想把婚姻當做買賣,那就別賣自己也別買別人。
如果你希望婚姻是買賣,那就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