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搭捷運的差別


捷運,全名為大眾捷運系統,該詞源於臺灣對於英語「Mass Rapid Transit」(簡稱MRT)的華語直譯,在多數場合可同義於地鐵,為鐵路運輸及都市軌道運輸的一種形式。隨著各城市的發展與需求不同,該詞也擴大使用在一些同樣具有高密度運輸特性、但並非運轉於軌道上的交通工具,例如「公車捷運系統」。

主要使用「捷運」之名的是服務臺灣各都會區的都市軌道運輸系統。美國舊金山及新加坡等地的地鐵系統及其管理單位亦稱作「Rapid Transit」,而港鐵則採用相近的「MTR」(Mass Transit Railway,直譯「集體運輸鐵路」)做為英文名稱。在香港及中國大陸,部分軌道交通系統亦採用捷運一詞,指代膠輪捷運系統或機場內部的旅客捷運系統(上海地鐵浦江線、浦東機場捷運、香港國際機場旅客捷運系統)。在新加坡,「捷運」並應用在新捷運 (SBS Transit) 與聖淘沙捷運單軌系統 (Sentosa Express) 的名稱。

歷史

就如同地鐵或德語的U-Bahn一樣,臺灣的「捷運」一詞有時會擴大解釋為都市軌道運輸系統的通稱,如臺灣鐵道學者蘇昭旭的《世界捷運與輕軌圖鑑》一書。

中華民國政府使用「捷運」一詞頒布《大眾捷運法》後,由於其施行後營運之各大眾捷運系統有效改善了都市交通,使得「捷運」一語逐漸流行,並擴張應用在許多不適用該法的交通設施。例如,嘉義地區因應台灣高速鐵路正式通車而設置的BRT中文名稱即訂為「嘉義公車捷運」;而臺灣鐵路管理局亦有名為臺鐵捷運化之各項既有路線改善計畫,期望以都會地區路段增班、增站、提速等方式提高其服務品質。新北捷運、桃園捷運、臺中捷運,考量運量及經費成本,亦以公車捷運、輕軌運輸或臺鐵捷運化路線作為其路網的一部分。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於2013年通過大眾捷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輕軌運輸系統納入大眾捷運法中規範。

「地鐵」是另一個經常與捷運相提並論的名詞,世界各國許多城市的類似系統都是採地下化為主的鋪設方式,因此雖然習慣以「地下鐵路」稱呼之,但實際上卻並非全部都在地下運轉(事實上,大部分的地鐵系統在離開市中心的人口稠密區後,都會改為地面行駛以節省建造成本)。但並不是所有行走於地下的鐵路運輸系統都被歸類為「捷運」,例如臺灣鐵路管理局在其都會區路段進行的交通立體化工程,亦被稱為「鐵路地下化」。因此臺灣社會習慣將地鐵系統稱為「大眾捷運系統」,即「捷運」,以避免與字面上的「地下鐵路」混淆或不符實情的狀況。

臺灣以外的場合上,馬來西亞新建的雙溪毛糯-加影線狀況大同小異,即「捷運」大部分並非位於地下。

鐵道運輸(英語:rail transport),通稱軌道運輸軌道交通。定義範圍並不侷限於「鐵」字,狹義上通常是指一種以具有輪對的車輛沿鐵路軌道運行,以達到運送旅客或貨物目的的陸上運輸方式。而廣義的鐵道運輸,尚包括磁浮列車、纜車、索道等,並非使用車輪形式,但仍然沿特定軌道運行的運輸方式。美國的鐵路裡程總長度為25萬公裡為世界第一;俄羅斯貨運量則為世界第一(2019年達2.6萬億噸公裡);印度的客運量則為世界第一。

概要

鐵道運輸是最便捷的陸上交通方式之一。鐵軌能提供極光滑及堅硬的媒介,讓列車的車輪在上面以最小的摩擦力滾動。相比汽車乘客會感到更舒適,而且節省能量。如果配置得當,鐵道運輸可以比路面運輸運載同一重量物時節省五至七成能量。而且,鐵軌能平均分散列車的重量,令列車的載重力大大提高,而且安全舒適,而且列車長僅需控制列車速度。平均每億客公裡的死亡率是公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的幾十分之一到幾百分之一,為最安全及高效率的交通運輸方式之一。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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