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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丁(英語:Pudding)一詞源自音譯英語,布丁的定義及其廣泛、廣義來說泛指由材料凝固成固體狀的食品(也就是說有鹹味和塞滿肉的布丁),常見製法包括焗及蒸、烤等。中文語境中的布丁單指由蛋、奶、砂糖製成的半凝固狀甜品(如焦糖布丁、烤布蕾等),較接近英文的custard和法文的créme。

根據美國《韋氏辭典》記載,其實有三種東西都可以叫做布丁(Pudding):

  1. 材料含有穀物,用蒸或烤製成的軟食物。
  2. 柔軟、像海綿般或是有濃稠奶油的甜點。
  3. 含有牛羊脂肪,包裹在袋中蒸煮的料理。

而英國的《牛津食物百科》則很有趣的在布丁段落加上了特別說明:「布丁(Pudding)在美國,幾乎專指用玉米粉和牛奶做出來的甜點。」 

布丁是一種歐美各國都有的傳統甜品。在英國布丁的作用尤其突出、英國菜號稱以一百種以上的布丁見長,甚至英國有專門的布丁全餐、從前菜的野菜沙拉布丁、到主菜的兔子肉布丁、再到甜點的英式烤布蕾布丁應有盡有。在英國,『布丁』一詞可以代指任何甜點,如聖誕布丁、米布丁、麵包布丁、但也包含鹹點,如約克郡布丁等。在其他例如美國、法國、義大利、德國、俄羅斯這些國家都有自己的特色布丁。

為求方便,也可使用「布丁粉」沖泡後冷藏製作,「布丁粉」的主要原料為海藻抽出物、食用色素等。

歷史

由來

布丁的起源無法考證,其起源的傳說很多,有一說指布丁最早發源於英國,由薩克遜人傳授下來, 一開始是由水果、麵粉、肉汁等食材調配而成的混合物,稱為肉布丁,肉與其他材料製成液狀後,包入腸衣後蒸或煮熟,使內容物定型。 布丁這個詞在現代主要是指甜點,但原本是專指鹹食的詞,現存最著名的例子是亨利八世最愛的黑布丁以及肉餡羊肚。一直到了17世紀,才出現現代布丁的雛形。布丁的正式出現是在16世紀伊麗莎白一世時代,那時的它是與肉汁、果汁、水果乾及麵粉一起調配製作的。到了17世紀和18世紀時,布丁才開始用蛋、牛奶以及麵粉為材料來製作了。

傳播與改良

在布丁上淋上焦糖醬的吃法是由法國開始的。布丁的改良於1964年美國House食品工業所發表的新產品,它發明布丁預拌粉,做法是將預拌粉加熱水拌勻後放置冰箱凝固,就完成現在傳統的布丁。在日本明治維新時期,西方文化大量傳入日本,也帶入布丁這項餐後的小甜點,美味的布丁在日本的皇族間立刻蔚為流行。自馬關條約簽定以後,台灣成為日本的殖民地,布丁也隨著日本人登陸台灣,成為此地的高級點心。

焦糖烤布蕾法式烤布蕾(法語:Crème pûlée

法語發音:[kʁɛm bʁy le]),又稱為法式焦糖布丁,簡稱法式布蕾、或直接叫布蕾,是一種法式甜點,由雞蛋、焦糖和牛奶為主要原料,Q彈柔嫩、外表薄脆;口感間於布丁和蛋塔之間,但做法和與一般布丁更為類似。

中文誤稱

2000年~2010年間的中國大陸的簡體中文圈曾錯誤翻譯成「法式燉蛋」,讓人誤以為是一道鹹菜料理,目前此說法已經越來越少。

製作方法

烤布蕾以蛋、鮮奶油作為食材,放在一個小碗中,使用烤箱低中溫烘烤或者水浴法蒸烤,如果用高溫烘烤很可能焦掉,或者使其質地不佳。 不同於布丁使用牛奶,使用鮮奶油較紮實的用料可以使烤布蕾的口感較綿密濃郁,香濃可口。最後使用火槍將燉蛋表面的砂糖焦糖化,讓烤布蕾有焦脆口感的糖蓋[1]。此外,製作烤布蕾所用的蛋奶油主要添加香草,但人們時常添加自己喜愛的其他佐料,例如巧克力、香檳、檸檬。

歷史

這種甜點始見於1691年法國貴族大廚師François Massialot的著作《烹飪——從王室到貴族》中。他把這種甜點稱為「Crème pûlée」,意思為「燒焦的奶油」。 不過,Massialot在1731年出版的《宮廷與中產階級的料理》(Cuisinier roial et bourgeois)中,同樣一道食譜的名字從「Crème pûlée」換成了「crème anglaise」(在現代crème anglaise指卡士達醬)。而在18世紀初期,這道甜點的英文名稱是由法文直譯而來的「burnt cream」。

近年來隨著烤布蕾引進台灣之後,經過改良,成為許多人喜愛的甜點,曾經透過網路掀起一陣風潮。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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