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丟掉,忽冷忽熱的他!當一個人「不愛了」的4種表現:我們不需要壞掉的熱水器!
愛一個人不難,難的是一直愛一個人。所以你不用太在意,也不用太難過,有些人註定只是你生命中的過客,反而你應該感謝他,教會了你那麼多東西和道理。你阻止不了一個人的離開,也阻止不了一個人的不愛,但你能選擇體面的離開。
第一,眼睛中的嫌棄顯而易見。
喜歡一個人是藏不住的,就算捂住了嘴巴,還是會從眼睛裡跑出來。不喜歡一個人,就算嘴巴什麼都不說,眼睛裡的嫌棄也總是顯而易見,無聲勝有聲。就連看你的眼神,也都充滿著冷漠和陌生。
眼睛是不會騙人的,因為眼睛是心靈的窗戶,藏著ta最真實的情感。不是嫌棄就是不愛,而是不愛一個人,只會剩下嫌棄。
第二,說話時是那麼的不耐煩。
一個人的態度,往往都取決於你是誰。對ta而言,你是誰,又是他的誰,在ta的心裡,又有多少份量。說白了,什麼都是假的,只有你不夠重要才是真的。就好像你一定做不到,去敷衍一個對你而言很重要的人。
也等於是說,對方根本就沒有在乎過你的感受,哪怕ta也知道敷衍會讓人傷心,不耐煩的態度會讓人絕望。一個人有多不愛,表現的就有多無情。
第三,在你面前總是特別安靜。
你時常能夠發現,他在一個外人面前都能夠侃侃而談,興致勃勃,但到了你面前,從來都很安靜。即便有什麼心裡話,也不願意跟你談起,不願意讓你分享他的快樂,也不願意讓你分擔ta的煩惱。
眾所周知,喜歡一個人的最明顯證明,就是話很多。不是真的有那麼多話要說,就只是因為喜歡,想要靠得更近一點。而不喜歡一個人,都是從故意遠離開始的。
第四,對你的所有事情漠不關心。
把你看得很重要的人,才會忍不住的關心你,就是忍不住,那是控制不住的一種情感。會緊張,會擔心,會掛念,哪怕你只是遇到了一點小小事情,他都仿佛如臨大敵。這是愛一個人的本能,也是在乎一個人的表現。
以前,你只是打個噴嚏,他都以為你是感冒了,後來你說自己一天沒吃飯,他都只會嫌你矯情,說又沒人攔著你不讓你吃。
他也不想這麼無情的,只是因為不愛,他也控制不住自己的無情,不自覺的就表現出來了。心裡已經沒有你,就算如何裝,如何努力,都做不到和以前一樣關心、重視和緊張。
最後小編碎碎念:
有些東西不需要別人告知,憑自己的感覺就能知道真實的答案。不愛一個人是很明顯的,尤其是自己作為其中當事人,更容易察覺和發現,從一些小事和細節當中。
愛一個人不需要理由,不愛一個人什麼都可以成為理由。有句話說得好,當一個人不愛了的時候,你連跟ta呼吸同一片空氣,都是錯。
哭也是錯,笑也是錯,始終不能讓他滿意和開心。你永遠也感動不了一個不愛你的人,也叫不醒一個裝睡的人,不是你做得不夠好,而是你做得太好。
遇見這樣的人,體面的離開是對自己最好的成全,而越是卑微討好和迎合,越是被鄙夷和厭惡。愛是需要尊嚴的,不是憐憫和施捨,一個心裡沒有你的人,對他再好也沒用,對他不好也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