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懲酒毒駕 陸交法修正案23日生效
(吉隆坡21日訊)交通部長拿督斯裡魏家祥稱,2020年陸路交通(修正)法令於10月23日起生效,以更嚴厲刑法對付陸路交通肇事者。
魏家祥今日發文告稱,隨著2020年陸路交通(修正)法案於2020年8月26日及9月22日分別在國會上下議院通過,並在10月16日獲得國家元首御准,交通部也最後的頒布憲報過程。
他稱,交通部在10月20日已從總檢查署獲得該法令正式生效的日期,今天他也了簽署憲報文件,這對於整個交通部來說,是重要的歷史性時刻。
2020年陸路交通(修正)法令將以更嚴厲的刑法對付陸路交通肇事者,尤其是修正案涉及的第41至45條文。
“我希望這項法令正式生效後,能夠提高民眾的醒覺性及鼓勵民眾成為更負責任的道路使用者,以確保我國的道路安全。”
“自從我宣誓成為交通部長後,陸路交通安全是其中我所關注的課題,並立志從修改政策及執法環節著手,包括修改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 ”
他說,交通部曾通過陸路交通及運輸部進行問卷調查,以取得民眾針對這項修正案的看法,結果顯示,94%民眾同意加重刑罰,以對付酒駕及在毒品影響下駕駛的司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