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宣布國外買或寄回的糖果餅乾超過6kg可罰300萬,網友「隨便買都超過!」
凡是國外攜回或寄回的糖果、餅乾等食品,每天不能超過6公斤,違者最重開罰300萬元。「果凍大概一包700公克,9包就超標了,那還要買什麼呀!」食藥署宣布國外買糖果餅乾每日限帶6kg,這消息一出,網路上立刻引發軒然大波。
預告修訂「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符合免申請輸入查驗之條件與其適用之通關代碼」草案
發布日期:2020-07-15
發布單位: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組(Tifsan)
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4&id=t589657
社員張茗理在日韓旅遊公社貼上自己的照片『我去年的戰利品(見圖),這樣可能已經超重了吧?(汗)』
食藥署15日預告修訂草案,國外帶回或寄回的糖果、餅乾等食品,價值不得超過1千美元、約台幣3萬元,也不能超過6公斤,違反規定最重可罰300萬元。食藥署表示,越來越多民眾以自用名義輸入大量食品上網販賣營利,包裝上成分沒有中文標示,不但規避查驗登記,也可能變成食安漏洞。相關草案即日起展開60天預告期,蒐集各界意見,食藥署呼籲,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供販售者,應向食藥署申請食品輸入查驗,以免受罰。
根據現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以國際郵包寄送餅乾、糖果等一般食品,每一種類食品不得超過6公斤,民眾搭機帶回則無特別規定。很多人不知道的是,若要販售輸入食品,必須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查驗登記。不過,食藥署發現,近年愈來愈多民眾假藉自用名義輸入大量食品郵包,並違法上網販售,有規避查驗登記疑慮,恐成食安漏洞。
食藥署今天預告修訂「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符合免申請輸入查驗之條件與其適用之通關代碼」草案,要求不論國際郵包、搭機帶回的食品,每天不得超過1000美元且不得超過6公斤。該草案即日起展開60天預告期,蒐集各界意見,也呼籲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供販售者,均應向食藥署申請食品輸入查驗,違者將依食安法開罰新台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
(圖/民視新聞)
「是單項6公斤還是全部加起來阿?6公斤隨便買也能達到!」不過也有社員很擔心的詢問,因為,出國就是要買買買,這樣隨隨便便就6公斤不是不可能「軟糖要塞滿一個28吋行李箱很容易好嗎!」 「我真的有在機場看到因為同品項餅乾買超過6公斤被抓到的,別問我為什麼這麼清楚,因為我正在後面被罰超帶香煙....」對於這項新法規,網友紛紛表示不能接受!
(圖/社員安亞石)
「應該是指單一種類,譬如軟糖類、硬糖類,但是到了海關那邊應該變成直接看包裝袋。」不過也有網友緩頰表示指的應該是種類。「就算是單一品項6公斤,很多東西也很容易超過好嗎?在那邊不容易個大頭鬼啦...... 」「買糖果餅乾比殺人放火嚴重嗎?罰300萬也太誇張了吧⋯⋯」「我先前去德國,光買小熊軟糖回來當伴手禮就買了20多公斤!以後買這些要多準備三百萬了!」
(圖/社員林凱蒂)
「隨便買也超過!6公斤對我這個吃貨來說真的QQ」貼上自家的戰利品,每個人莫不是擺滿一大床就是整整一個行李箱。而這項6公斤的規定下來,不知道有多少準備等疫情過後狠狠大買特買的網友開始煩惱,不管是單一品項還是全部總重,6公斤這個標準會不會太讓人心累了!「六公斤真的沒多少!很多航空公司托運基本就30公斤了呢!」「很多人出國都是買餅乾糖果回來當禮物,看來以後只能買其他的東西了。」「不能算超買嗎?『超買』不是沒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