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燙蓋爭議!重機遭取締車主不服怒PO網,警方出示原廠照回應

    

       

     

陳柏維 在 爆料公社 發文

   

[防燙蓋爭議]

員警說我沒有後土除,結果卻開我未依規定懸掛車牌,如圖紅單。開單的員警是五福二路的派出所,並不是前金新興分局。

   

      

影片還想拔槍呀!我對台灣交通心已死,要刁先去做功課。

全原廠我去哪裡生出來你們要的東西?

不要當井(警)底之蛙,我真的快解釋到瘋了!

07年的車要怎麼去官網找圖片?而且還是日本官網。

10幾年過去了,法規改了自己心裡有數,但超過10年前進口到台灣的車這他X不能用現在的規定來靠邀我的車啊!

一切都是我覺得違法就開單?

      

去X的『我覺得』!

去X的『我覺得非法改裝』!

再怎麼去跟他們講這台車是合法的,他們都會覺得是在豪洨!

失望透頂,說再多他們看到都是用『他們覺得』的角度去思考。

你可以不了解重車,但不要用自己的想法去決定這件事情的結果。

正確來說,他(警察)當下要拿出證明你排氣管超標才可以開罰,台灣很多警察不懂,所以我們要自己說。

      

     

【其實在當下跟他說:好像法律規定監理站人員跟環保局人員在場才可以開單!】就好了,這樣事比較少!

因為警察不是監理站人員,他沒辦法認定管有多燙,他無權開單!

   

而警方在網友爆料後,也調出原廠同款照片反駁。

新興分局交通組長林明波提出陳姓網友機車「翹牌」的照片,指陳姓網友懸掛的牌照裝置「翹牌器」已違規改裝,躲避遭拍照逕行取締,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另外警方也從川崎重機官網找出同款大型重機車,標明原廠車款排氣管外有另裝防燙蓋,打臉陳姓車主貼文。

警方表示車主如果不服取締,可向交通裁決中心提申訴,用原排氣管驗車,如果符合規格,警方會即撤單。

  

  

 來源來自爆料公社

   

往下看更多精彩內容:黃牌重機翹牌被警開單,怒槓警方「為了業績找麻煩!我阿嬤都看得清楚車牌了!」,網友:原來是嬤寶啊?

         

                 

白士剛 在 爆料公社 發文

          

<業績最大法規狗P,我阿嬤都看得清楚車牌了!這不是戒嚴甚麼才是戒嚴>

               

現在當警察都不用體檢視力的嘛!

不然你怎麼看不到我的車牌?睜眼說瞎話!

                 

明明是一個明顯合法又不造成他人危險的東西,

卻要這樣刁難開單,

而沿路危停這麼多既危險造成用路人使用的空間

又是明確的違規事實卻視而不見,

為了要我的簽名來增加業績,也要把法規看在內吧!

造成用路人明顯違規的大爺不抓,

而來抓我這毫無危險且合法的賤民

--這就是大爺和賤民之間的差距--

     

這張單我絕對會去申訴到底!

                

平時在路上完全不見你們,

每次只有要業績的時候才會出來拿機車騎士開刀,

不然平常在路上看到軍人軍車都比看到警察警車來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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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怕,等等警察說『你朋友有哪些,都叫出來看看!』

這個蠻翹的,自己被抓就算了,

還爆料很多車友都這樣裝,拖別人下水的感覺......我也是笑了!」

                         

社員看完影片也是笑了,

還有車友直接不給面子的回噹原po敢做就要敢當,

搞不好跟警察誠實說『就是要閃避照相機』

人家還覺得你比較有尬司咧(誤)...

「有異議不簽名當然是可以,要事後去申訴當然更是可以,

只是車牌翹這麼高,司馬昭知心路人皆知,

何必欲蓋彌彰扯別人下水當墊背呢?跟你當朋友的還真倒楣!」

「要玩改車的人,還是要比較有本事一點。

我碰過的人都是頂著『有改過、沒怕過』的精神,

被警察抓,就是改回來,驗車,再繼續改,一聲都不吭!

姑且不說改車對錯,至少人家有本事玩,也有本事承擔風險,

反觀你現在的行為,真的非常可笑........」

                

其實改車的爭議本來就頗大,

警察要不要抓,也是全憑你的運氣,

不過今天已經被攔下來了,而其違規事實又明確,

就乖乖去驗車就好了,過了再來po文,

沒驗就先把其他人通通扯下水.....真的只會讓臉更腫。

               

也有社員貼心的做了對照圖:

   

改翹牌:鋸土除(縮短車牌視野)+改翹牌(直接看不到)     

                      

「這個角度的翹牌平視是看不到車牌號碼的哦!

大概是用來超速躲拍照用的吧~

如果他撞到人或出事要檢舉,

後方車的行車記錄器也沒辦法錄到他的車牌號碼!」

          

不少人看完影片也表示警察執法過程中間已經有給原po台階下,

但原po堅持跟警察互槓.....

「行政法裡面,明確規定『不法之平等』,

意思為違規的人,是沒有辦法主張其他人違法。

然後違規事實明確還po上來被大家笑,

是不是賤民我不知道,但是蠻好笑的!」

「看到你被炮成這樣我就放心了」

「45度還勉強你改這麼高都快平了還敢出來靠北⋯」

「心疼阿嬤被推出來擋槍」

「都幾歲了還在"我阿嬤我阿嬤",難道你是嬤寶?!放過你阿嬤吧」

「沒事幹嘛改翹牌?你就是有問題嘛。」

「還好是遇到客氣的大人,不然還可以合理懷疑是不是有預謀犯案的動機!」

來源來自爆料公社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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