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去年遭貨車撞「下顎處骨折、四肢挫傷撕裂傷、牙受損」今從南部到中部調解開30萬,保險員直喊開太高!
社員郭小姐發表於臉書爆怨公社,
女兒去年發生車禍,除了四肢擦挫傷,左腳有將近50公分,下巴5公分的撕裂傷 ,下顎骨2處骨折,拔掉一顆牙+另七顆牙大力撞擊受損,2個月只能喝流質。
車禍鑑定後我方無肇責,對方是上班開貨車撞到我女兒,
而我女兒住加護病房6天都沒來。
今天從南部開車去車禍地中部調解,我們開口30萬不包含強制險,
*斗*邦某位保險員態度極差,說我們開太高要回去問公司,
調解委員說你不會打電話去問公司嗎?下次有確定再來跟人家調解,別害人家白跑一趟!
會後委員說我們開的金額太少,受傷嚴重而且無肇責還開了那麼遠的車來調解,沒看過那麼差的保險員,看你們古意人好欺負,
ps,已提告對方過失傷害。
【社員回覆】
「傷勢嚴重影響到以後生活跟工作了....」
「那就不要調解直接告就好⋯⋯30萬真的很少。以後腳上的疤痕是一輩子的,難道照顧受傷的小孩都不用錢⋯⋯⋯」
「最慘的是對方車主只想推保險公司,自己一毛都不想出,這樣很累。」
「痾,為什麼妳們受傷是妳們來這邊開調解?不是應該對方過去妳們那嗎?」
「女兒!臉骨折!100萬我都覺得太少!我好好的美美的女兒,你給我亂撞!搞什麼」
「這些整容項目是三十萬的好幾倍~理賠員真的太失德,看看要是他自己的小孩,看他開的出這樣的價格嘛‼️別人家的都隨便搞!沒良心了」
「這麼美的腿,變成這樣,30萬真的太少。那位理賠員頭殼撞到了吧,不趕緊賠一賠。上法院判更多...還是他在暗示你開太少?」
「這事件告訴大家,買保險也不見得有用,撞到人時,要出險給你屎尿ㄧ堆,搞到上法院,法官判賠,保險公司才甘願出險,然後自己還是要背過失傷害罪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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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員 謝宥寧在爆廢公社分享自己看到奇怪徵人啟示。
社員全文如下:
(社員圖)
其它社員反應如下:
「水電 尼做 鐵工 模板 都會 這至少10幾萬以上薪水還差不多」
「會第三第四的,
第四我是不知道,
會水電鐵工的、時薪至少都好幾百、而且下班就是下班;一個月好幾萬。」
(網路圖)
「我可以........ 開著他的怪手打掉他所有土地上的東西」
「一萬五叫薪優,我也是醉了」
「太扯了吧,光是基本水電 泥作 鐵工 板模能力薪水就至少要給3萬以上了,再加上開怪手 小山貓 堆高機 最少最少都要開到6萬以上了,1萬5?叫他們老板自己想辦法吧,我朋友在開大山貓 小山貓 怪手的 一個月休八天,都領7萬2了」
「他應該是選錯字....薪憂 不是薪優」
「我們大樓管理員啊伯的薪水還比他高.........重點還很閒」
「休18天,等於工作12天,一萬五一個月,一天一千多薪資,包吃,外加一間15坪單人房…………如果是跑路的人,非常適合,相信我」
「三個月後你會發現他還在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