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補償重複撥款14000元,男子不滿錢需繳回怒罵新北市政府是吃乾飯的!

  

     

台灣防疫新冠肺炎,居家隔離者、集中隔離者、居家檢疫者、集中檢疫者及照顧「無法自理生活」的檢疫者或隔離者家屬,政府提供防疫補償每日 1000 元。

    

結果,有位網友,林柏廷,‎在爆料公社發文

怒指新北市政府多發錢居然還想要回去!

『有夠扯,本人2月28日從大陸回來,居家建議14天,申領14000元補助,結果今天收到文件說補助款多發14000要退回,都過去幾個月了才通知,本以為卡裡的錢,是父母給的讀書生活費,早都交學雜費了!

現在要退回去!法律上別人匯款輸錯帳號,也沒有義務把錢退回去!新北市政府吃乾飯的嗎?』

   

       

「防疫補償」是政府為了鼓勵民眾配合防疫政策,遵守防疫各項規定,補償因受檢疫或隔離期間喪失人身自由,或因請假未領薪資之經濟損失,由政府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規定予以補償。

一天一千,所以按照發文的林姓網友所言,他居家隔離了14天,共申請了14000,沒想到新北市政府審核通過後,撥完款,又因作業異常又再撥入一筆款項,結果等於撥款兩次。

等到發現後要追回,這讓林姓網友非常不滿,認為是政府疏失憑什麼要他把錢繳回去,甚至大罵新北市政府是『吃乾飯』的!

         

   

結果短短7分鐘,上千則留言灌爆此文!

「所以你想白拿錢??」

其他社員對於林姓網友認為就算『匯款輸錯帳號,也沒有義務把錢退回去!』的觀念非常無法認同。

「你知不知道只要有辦法舉證,你就是侵佔罪了!」

「什麼時候匯錯帳的錢沒有義務退回的?你的法律是在大陸學的嗎?」

「所以是要政府不要跟你要,是這個意思嗎?你知道那是我們納稅人的錢嗎?」

「以為是你爸媽匯的?那就叫你爸媽匯給政府幫你還呀!」

「都知道自己重複領了,有什麼理由不退回的?不是你的就別拿呀!」

「有義務退回唷!民法的不當得利拜託去讀一下!」

「不當得利有沒有聽過?拿去繳學費了?那就把原本要繳學費的那筆拿來歸還呀!」

「我就笑你沒種!有本事別還唷,看看新北市政府是不是吃乾飯的~」

   

來源來自爆料公社

  

往下看更多精彩內容:每個月只領到兩萬初,但勞保費用過高這樣合理嗎?而且需加班才達到23800標準

社員 小B (化名) 在爆怨公社發文

各位網友,我不知道,這算爆怨還是爆料,

因為我覺得各種的奇怪,拜託廣大好友可以讓我長知識,

我家是單親低收還有身障,我目前在加油站工作,是正職,

我們公司投保是23800,因為每天是工作八個半小時,

以下我po了108年薪資跟109年薪資,

    

  

因為福保身份不需健保,但勞保高達1199,問過勞工局說這個不合理,

  

可是我們老闆娘每天幾乎各式各樣的找機會罵,當然包含客人在場也不會留情,

我前天提離職了,可是勞保這部份我根本求償不到,

因為勞工局跟我說投最低薪資勞保費是524,如果是我錯,我肯定道歉,

希望各位網友交交我該怎麼辦,真的非常感謝,五月份因為身病請了一天假,被扣了兩千多,我只是想說生病真的可以一次扣那麼多嗎..

#拜託大家不要射我

#真的很難受這個月領了208xx

#中油加盟站

房租要錢生活雜費要錢孩子讀書也要錢,人生好難,真的覺得很厭世,謝謝大家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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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中華民國的基本工資制度依據《勞動基準法》及《基本工資審議辦法》,於每年第三季由勞動部邀請各界人士組成「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進行審議,如會中決議調整,則將結果交由行政院核定公告後實施。 現行基本工資為月薪新臺幣23800元、時薪新臺幣158元,2020年1月1日實施。

   

【社員回應】

•本薪就不對 其他的再怎麼講都是幹話  本薪時領23800 不是東加西加 23800  要不要 拿這張去勞工局問問  這家加油站沒被罰 有鬼

•我覺得應該是要換其他的工作

•去勞保局查一下公司幫你投保那裡,如加保在公司名下,請他補足每月薪資多扣款部份,還有記得薪資單留下做影本備份,到勞保局提問怎麼處理

•你最好查一下6%有沒有提撥。然後直接勞保局查實際投保金額。公司可能全額讓你負擔,公司自己沒出錢

•本薪不對應該是本薪23800 其他的才是公司給的福利津貼 另外你請病假扣全勤跟一天薪水也是合理啊 比較好一點的老闆有年假扣年假就不扣全勤了

•看起來應該是投保11100級距 自己負擔+公司擔保都由你出

•宅配業一個月隨便都有三萬五起跳,肯做都比他高,該走了

•不對哦,怎麼有加班,薪水才23800??不合理吧!

•離職後,拿到薪資,直接拿全部在這間公司的薪資單去勞工局投訴。請記得離職手續辦理完成,人全身而退,再去勞工局投訴。

•病假扣太多,即便你只有15天班,一天薪資也才1250,病假也應該是扣半薪,勞保費太高,我月薪4萬多勞保不過900多,拿著勞保資料去跟勞工局申訴,且加班費不能算在底薪的23800裡

•你的全薪23800是含"全勤1500",所以你請了病假,就沒了全勤1500,再以你的本薪18800除30天, 等於一天是600多,因病假只扣半薪,所以約300, 總共沒了全勤1500+病假313=1813, 依你平時一個月扣完保險後22422-1813=20609.....大概是這個數字上下.

•1.你的基本薪資絕對不符合勞基法。建議你申訴或提告。

2.病假有提出證明通常是半薪,但如果沒有以你薪水應該是扣2106上下才對!

3.如果還有這種公司利用這樣算法來刻薄員工薪水,不應該讓他在開下去!

•基本薪資顯然違反勞基法了

•可以去勞工局投訴,加班費不可以含在底薪裡面,如果公司不是底薪高報勞保費不用那麼高。請一天假會被扣多少要取決你們公司規章跟你的全勤獎金多少。拿我自己的薪資來講我的全勤獎金是八千假設我臨時請一天事假就會被扣到將近一萬元

•這家老闆問題大了,不只勞保有問題,連團保也有問題,團保是給員工的福利,保費也是由老闆負擔,而且團保是可以抵扣稅金的,如果老闆保了團保,保費由員工支出,然後再辦理抵稅,那就涉嫌逃漏稅了...檢舉逃稅如果成立是有獎金的

.團保費是三小勞保也扣太多一個月才領兩萬多要扣到一千?

   

來源來自爆怨公社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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