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未連絡的前男友傳訊息來「比較喜歡妳,想要復合」,隔了一天卻又傳:「我完全沒有想跟你復合,我只是跟女朋友吵架」 

社員 小啾 於【爆怨社】發表

我要抱怨。。。

#不喜繞道

#我真的覺得這樣很不優

【正文開始】

我跟我前男友是在我大四時,經由別人認識的。

相處的過程有喜怒哀樂,直到我進入職場後我工作的關係與他工作性質的關係,

我們變得很少見面,沒多久我們就分手了,

當然分手是他提的……

  

但我們還是以朋友的身份繼續互動,

他也時不時會PO別人拍他上班的樣子給我看,

而每當我問是誰幫他拍照時,他都會說是女性朋友,

但他會跟我說“他還是比較喜歡我”,

我當然也不以為意。。。

 

分開的日子裡,他有時會問我要不要跟他複合,而我都拒絕了,

拒絕多次後他就會突然又跟我說:

「“我才沒有要跟妳複合”、“我們又不適合”、“我根本沒那想法”」等等,

我聽了以後真的白眼翻到後腦。

    

不知道過了多久,我們斷了音訊,我也在FB上看到他交了新女友,

而在最近他突然密我,說他與她女友不合,

接著又跟我說了以下圖片的對話。。。

 

  

我必須認真說,跟女友吵架,難道就可以在外亂搞嗎?

所以意思是,如果結婚了,你可以因為跟老婆吵架,就去外面玩小三?

然後和好後在跟小三說:對不起,我只是因為跟老婆吵架,所以才搞妳?

是這個樣子嗎?

總之,這件事讓我真的覺得靠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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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員回應】

「他也很矛盾欸」

「渣男無誤 還好妳們分手了」

「要約打炮就明講幹話一堆最討厭想幹人家還要假裝純情的爛咖渣 」

「 什麼「就到這」...講得好像妳答應他了...這麼渣的都有女朋友...我要檢討了..QAQ 」

「 用雞雞思考的男人無誤」

「他只是在玩弄你而已,封鎖比較快」

「分就分得乾淨,否則這種人只是渣」

「神經病阿」

「你會跟我復合嗎? 我的翻譯是---你要跟我打炮嗎?」

「請他的現任管好,別出來害人」

「一個幼稚的渣男」

「這個圖應該想辦法貼給他現任女朋友看救救另外一個女人」

「 妳幹嘛那麼認真回覆他啊?就玩他呀!」

「我身邊朋友有過兩次案例~

第一個案例是~女生提分手,男生馬上找前女友復合,後來女生又找男生複合,我說這種男的你也要?後來還是走到結婚生子,但整天吵吵鬧鬧, 很悲哀的婚姻,

第二個案例一樣~是女生提分手,但男生哭哭啼啼甚至下跪求復合,但女生堅持不願復合,男生隔天就開始發文攻擊女生多亂多不好,明明昨天才哭哭啼啼下跪求復合,真噁心」

「他的復合其實是交合」

「自我感覺是好殺小的 」

「是該讓那一位女友知情...否則只會害了她而已!Ps:這種人是該此生此世永不聯絡了!還能當朋友?!」

「他是不是有病 」

「哪裡來的渣…噁心極了,自信心哪裡來的,他會找你復合純粹只是想證明自己還有魅力啦呸」

【社員留言截圖】

「這種人直接不要來往就好了」

「九成是因為懶叫癢新女友可能還沒發生關係找妳回味止癢 」

「哇操 感覺理直氣壯」

「他真的滿無聊的就算妳說要復合他也不會離開的現任他只是想知道自己是否仍有魅力而已目前看起來,也不到壞的地步只能說他真的很無聊這麼無聊的人,感情要長久很難因為他不懂女人心」

「他在釣魚」

「這男的好中二哦 智障死了」

  

來源來自爆怨公社

  

往下看更多精彩內容:不幫女友媽出三萬醫藥費竟被罵媽寶,男子給錢嘆「因沒錢了得加班不能回去陪媽媽過母親節」

     

結婚,是兩個人的生活,互相扶持互相幫忙互相體諒互相.......反正絕對不會是一個人的世界,可能甚至還會擴及到兩個家庭,不過,這都是在婚後了。

而今天有社員在爆怨公社發文提到,婚後做這些互相的幫忙,情有可原或是理所當然,那婚前呢?!

       

社員Wen Lai‎在爆怨公社發文表示

『這是朋友現在碰到的問題。

還沒結婚,只是交往的男女朋友,該幫忙對方家庭的醫療開銷嗎?

我朋友遇到對方家庭出問題要他幫忙開銷,重點是女朋友是有錢的,只是她的錢要自己拿來開咖啡廳,所以都不能用到,才要跟男友拿錢,這種女人......???』

並附上朋友的發文。

    

《原文如下》:

女朋友母親生病住院,希望我幫助她給她們30000元度過難關。

我:「30000有太多,我還要生活,也要給我媽媽零用錢,能不能少一點.....不然我真的經濟壓力很大。畢竟疫情關係,老闆晚發薪水,我現在也必須要去申請紓困金了」

女友:「你真是小氣自私,我認為你根本不是個男人,只是個媽寶」   

.........3小時後,我拿了30000元給她。

而我媽媽問我要不要回家過節,我無法....因為我只能靠加班來想辦法補坑。

      

   

轉貼的社員氣憤的表示『這種女友不要也罷!這種態度......???』

也強調此文章分享經過朋友的允許,想聽聽看大家的意見。

     

「真的沒必要,只要沒結婚,什麼責任不是都絕對!3萬的感情基礎都沒。結婚也是離婚下場。」

談錢事最傷感情了,尤其是感情的基礎居然是用30000元來衡量?!

「為了給女友3萬,犧牲媽媽,你可知左鄰右舍的子女都陪人家媽媽過節,自己的媽媽看著心裡會有多失落?你是媽生的還是女友生的?」

「要嘛心甘情願的給,要嘛一開始直接說不要,給了又不甘願,還被女友唸你媽寶……」

「確定是男朋友不是提款機嗎?」

「我替男方媽媽感到悲催....生了個憨子!~不回去也好!蠢成這樣怎麼跟你媽交代!」

  

  

來源來自爆怨公社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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