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宗教聖事,應該是莊嚴肅穆,大半夜迎駕團卻是大聲播放台客電音擾民吵鬧!
社員 墨小姐在爆怨公社分享年度宗教盛事,大半夜卻被某接駕香客們吵醒的心情。
社員全文如下:
大半夜的被吵醒心情極差!
最近新聞報導的某宗教盛事,某些參與者剛經過我家門口,震耳欲聾的台客電音有需要在這個時間點大聲點播放嗎!?
你們不用睡覺,不代表所有人都不用睡覺!
(社員圖)
所謂的「香燈腳」是默默的陪同,甚至有看過幫忙撿拾垃圾的,這種「人」我支持你們,也認可你們的宗教型態跟信仰。
八家將跟陣頭文化我覺得應該保留,但需要嚴格管理自身團體。
但我從小到大碰到更多的,卻是滿滿的8+9「畜牲」,為什麼這樣說呢?
因為你會看到更多「不受拘束」衣服要穿不穿,赤膊上陣、「恣意妄為」搶轎打架鬧事層出不窮、「隨地便溺」別懷疑真的超多,跟狗一樣在牆角在巷子在花盆等等、「自私自利」為了一些宣傳品打架推擠;
認為畜牲兩個字太沈重?當你從小到大每年碰到多了你就會知道。
別老是打著宗教的名義,行影響他人之事!
我不相信媽祖會保佑你們這種的!
其它社員反應如下:
往下看更多精彩內容:新北市蘆洲分局發函各宮廟「不受歡迎陣頭」公文,會館主喊冤:還我清白
當陣頭當到被發公文要各家廟宇辦宗教活動別雇用該團,到底是怎麼回事?
(新北市道教會)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關於<不受歡迎陣頭>案,轉知所轄宮廟,暫停雇請該陣頭參與宗教活動動,以維護本市治安,詳如說明,請查照。』
『三峽區<大埔林公館>之轎班成員,聚眾滋事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嚴重影響本市治安,請各宮廟暫停雇請該陣頭參與宗教活動。』兩紙公文發函給各相關單位,也在宗教圈引發不小的反彈。
有社員就轉貼其中一間會館館主連志忠的貼文
《原文如下》
請還我清白!請還我公道!
新北市蘆洲分局,你讓我上榜把我污名化。
請問我是否可以提告?毀謗名譽呢?
疫情防疫期間,市民已經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你不分青紅皂白的發函發文給新北市民政局再轉發至各地公所,造成我名譽損失!
請問你新北市蘆洲分局是否應該我一個正當的理由呢!
請在地長官議員、立法委員們,是否該幫受委屈市民討回公道!?
「欲加之罪何患無詞,政府認定的優良傳統藝術團體不能因為無辜的波及而被停止傳承,請上級長官明察秋毫,還以清白與公道。」
發文的連姓館主忿忿不平的跳出來大呼冤枉,表示自己並未聚眾滋事
『在我承接後,就不曾有過揪眾鬧事的事件了!如有當地派出所都有紀錄!』,
也不清楚是何人檢舉,更不懂何謂『不受歡迎陣頭』!
但這些都已經影響了自己陣館的名聲,希望相關單位給個解釋,到底依據為何?
「政府的不受歡迎的定義從何而來...這?」
有網友也表示不解,規定在哪?有標準嗎?誰審核的?
「中和的明星館都沒寫出來啊!而且看社會消息,真要鬧事,應該也不只這三家吧!怎麼只發公文點明這三館?」
支持的網友紛紛替發文的原PO抱不平。
不過也有網友表示「『陣頭成員意圖聚眾滋事,影響本市治安』!新北市道教會臉書也都有發文,事出必有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