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警察攔查發現車上放置甩棍,被告知是違法的,以為是騙人 回家查證之後,才知道真的有這條!
社員 椰子(化名) 在爆怨公社發文
我要抱怨一件事情
昨天被警察攔查並且搜車,我也乖乖照實配合,但警察在我駕駛座旁邊搜到一根甩棒,叫我帶回家收起來不要放車上,不然會觸法,會被罰錢!
我本來以為警察在跟我唬爛的,結果我回家上網查,靠北還真的有這條!
我認為這件事情真的非常不合理
不管是汽車駕駛或是機車騎士,多多少少一定有些人會在機車車廂內或是汽車駕駛座附近放置防身用的甩棒
除了避免遇上瘋子攔車能有最低限度的自保逃生能力以外,好一點的甩棒都有附上尾垂可供緊急情況破窗,還可以幫助車禍時受困在車內的駕駛,我認為這很合理的事情阿!
但為何這類東西卻被列為違禁品呀!?這不合理吧!
雖然警察沒有叼我什麼,但我真的覺得很生氣
這到底是殺小規定阿!完全不合邏輯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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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說刀子帶著亂晃太誇大了
是可以帶著刀子,卻不能帶甩棒才對
【社員回應】
•法規多看看,這種大家都哪當消耗品,遇到給他們直接再買一支就好,所以通常不會買太貴……
當然也可以去申請啦…你該慶幸自己是這隻,如果帶指虎那些就要去喝茶ㄌ。
•帶球棒,被臨檢就說,正要去大魯閣
•身為一個汽車維修員,身上有一隻板手是很正常的
•我放根工兵鏟,除了不知道什麼時候會遇到的防身作用,有時候路邊看到不小心被車撞死的動物也會順便幫他厚葬
•甩棍是警用器械,管制很正常,那你覺得帶槍合法嗎?
•我想帶平底鍋
•帶滅火器就好了
•你就說撿到的啊
那種打群架的最後被抓都說武器路上撿到的XD
•我都直接帶一隻巴魯(拔釘器)超好用,除了防身之外用途多多,警察看到也不會講啥。
•照著台詞唸無罪
往下看更多精彩內容:台中美村路向上路口兩車擦撞,左轉車駕駛下車一言不合直接揮拳!
易木全 在 爆料公社 發文
【代PO】
有無當時事發經過的朋友,可以給一下你們額外拍到的行車紀錄器~謝謝!
時間:05/18 13:41左右
事發地點:台中美村路向上路口
事發經過:直行車與對向左轉車發生碰撞,對方下來直接毆打另一方駕駛,這種事情叫警察來量就知道了~不是嗎?(已幫對方打上馬賽克,已針對傷害事情提告。)
「以路權來說,轉彎車要讓直行無誤,但以防禦駕駛來說,哪怕是直行車,過路口最好還是稍微減速以免碰到那種不該過卻硬過的人出現!」
到底轉彎車直行車是誰的路權?
有人說左轉車車頭已過半,但有人認為路權是直行車的,
「轉彎車要讓直行車,這是路權問題。沒有『明知他要左轉』這回事。」
「硬要過被撞剛好而已吧!讓三小?」
也有社員表示撇開路權,打人才是大問題吧!
「沒有左轉道跟左轉燈是可以左轉沒錯,但是正確觀念是『必須等直行車完全過路口』,左轉車才能通過,有一半問題是左轉車自己也太急了!」
「在這個路口,車要左轉真的要抓好時機,車多時都要等到自己這向變紅燈了,才轉得過去...」
「在罵車主有看到人家要左轉卻不讓的,是不知道行車紀錄器有廣角距離,感覺比較遠嗎?」
「轉彎車錯比較大,但是也很難全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