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抱怨凌晨1點停在和平東路的紅線卻被開單:我停這有礙到誰嗎? 網嗆爆:「違規是不用看時辰的!」
紅線禁停的規定是24小時的。
依照第55條 (禁止臨時停車處所):
一、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
二、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
不過社員Eason Huang在社團發文
『我知道停紅線不對!但是晚上1點多在寬廣的和平東路上是礙到誰了⋯』
他表示和平東路是三線道算是很寬敞,又是在凌晨一點多,這個時間點被開紅線違停讓他真的很不服氣:
我半夜停那邊有礙著任何人嗎?
「違規是不用看時辰的!」
文章一發當然是立刻被砲轟翻!
「紅線是24小時禁止停車禁止臨停的、無論有沒有礙到誰、都不應該停!如果因為你的違停而發生車禍呢?如果因為你的方便而有人死傷呢?」
「你以為晚上就沒有車子會經過?」
「 被檢舉警察一定要開!紅線路段不管什麼時候都禁止停車!希望你駕照不是用雞腿換的⋯之前如果沒被開單表示運氣好!」
有網友就按照開單地點搜尋了一下,發現那是人家的出入口
「一邊是轉彎巷口,一邊是人家車庫入口!這樣不好啊!」
「169前就這兩塊,停遠傳前面會檔住右轉車輛視線,再往前一點更不用說,出入口 被檢舉其實蠻正常的,哪裡空曠?」
「如果你認為三線道很空曠,那你停路中間呀!幹嘛停在紅線上?」
「 我大學有個同學就是半夜騎回宿舍的路上,因為小貨車違規停車也沒打燈,他直接撞上慘死!沒酒駕但車速有點快,直接撞上,頭骨碎裂!」
不過原PO仍不滿的表示
『最好大家都不會停紅線,等那天被開單,一定笑不出來,我要被開單,都還會跟警察說辛苦了!我還是會繼續停,我真的不是那種汽車不會停紅線,機車不會停騎樓的那種道德魔人!』
往下看更多精彩內容:連兩天同一路段被檢舉開單,車主不滿爆料自己只是因為不熟路段才違規!
陳懷堂 在 爆料公社 發文
今日真的嚥不下這口氣,或許是小弟比較不會開車!
但想在此請教各位,同一路段、同一時間,我承認我對那路段不熟,因此在快速道路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是我的錯!
但是連續兩天被這種無恥檢舉的垃圾,同時舉報兩次!
然後監理單位也可以白爛的連續兩天告發開了兩張單!
想請問各位開車的人士,你們可以接受嗎?
「明明一個是跨越雙白線,另一張才是未打方向燈⋯」
po文想討拍,沒想到卻連罰單內容都搞錯!
社員發文在_爆料公社,表示自己不能接受連續兩天在同一路段被檢舉,他氣呼呼的表示自己是因為對該路段不熟,所以才會違規,卻被檢舉魔人檢舉!
「你不打方向燈,跟你路不熟有什麼關係,跟你開車水準有關係吧!」
「你想想同路段不同時間,你可以被檢舉兩次,這個機率有多低你知道嗎?看你以後還敢不敢不打方向燈,恭喜在前往老司機的道路上邁進一大步!」
「能連續兩天都沒打方向燈被抓包⋯⋯我想齁,應該買車的時候沒選配到吧!」
不管開在哪個道路上,打方向燈不是基本的嗎?
這是很多人的疑問,但是原po正在氣頭上,似乎也沒有想到!
「你同一個路段被不同人檢舉兩次?由此可見你開車技術有多爛!」
「未打方向燈可能會造成你或其他用路人的危險,你該慶幸只有被罰錢而已喲!」
「白線亂切、方向燈不打、還罵檢舉人無恥? 錯了就麻煩虛心接受,別上來討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