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成免罪天堂! 鐵路警遭刺遇害 兇嫌竟「被判無罪」 警政署長爆氣宣言:告到底!
繼日前小燈泡案,法官以「兇嫌可再教化」無期定讞,這樣令人難以接受的判決之後,今天又有一樁讓全台無比憤怒的「奇葩判決」出現了,2019年7月發生的鐵路刺警案,今天一審給出判決,法官卻以「精神障礙」來給鄭姓兇嫌定無罪,這樣的結果一出,全台譁然.....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於2019年7月在台鐵列車上,發生了一起憾事,鐵路警察李承翰遭一名鄭姓乘客持刀,刺中腹部而亡,李姓警察捨身護全車,最後卻因公殉職,各界感到遺憾更是對於凶嫌的暴行感到憤怒,盼望司法能給這位英勇的殉職警察一個好的交代。
然而,今天的判決結果出爐,卻讓人大失所望.....
一審合議庭審理,今(30)日判決鄭姓嫌犯「無罪」,因為有精神障礙,宣判50萬交保。對應他在車上的種種暴行,以及殉職的李姓警察,這樣的判決結果,大家都直呼:「這玩笑也開太大了吧?!」
法律,本應是用來規範大家的行為,建立一個有秩序的社會,更是用來懲罰壞人並保護守法良民的利器,然而看看小燈泡案再到現在的鐵路案的判決,真的讓人不禁有個疑問「法律,其實是用來讓壞人脫罪的吧?」
而就在今日下午,對於這樣離譜至極的判決結果,警政署長陳家欽忍不住公開放話「告到底!!」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嘉義地方法院今日對鄭姓兇嫌宣判無罪,施以監護5年,合議庭考量鄭男罹有思覺失調症,長期服藥不規則,病識感不佳,諭知新台幣50萬元交保後停止羈押。
對於這樣的判決,警政署長陳家欽憤怒不已,在今日下午公開表示,今後不但會向上級反映修訂刑法,針對突襲警察的嫌犯要嚴厲制裁,也會購置電擊槍、優質的警棍等強化員警裝備,最後,針對這樣讓人無法接受的判決,
霸氣的回應:「上訴到底」,目前嘉義地檢署已經準備提起上訴,警政署也將聘請律師,全力協助家屬上訴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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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這樣的結果,想必大家都無法接受吧!不過警政署長的宣言好霸氣,也希望接下來的上訴能夠贏來合理的結果啊!
警政署官方臉書粉絲團「NPA署長室」也發文表示【殺警無罪,全體警察無法接受,上訴到底!】
粉專內容寫道:對於本案判決深表不公、完全無法接受!警察是執行國家公權力,殺警犯嫌應予嚴重譴責並論處重刑,否則將危及執勤安全並嚴重打擊警察的士氣。 本署籲請檢察官依法提出上訴,並將聘請律師全力協助家屬上訴,期待司法能成為執法人員勇於捍衛公權力的後盾,維護警察執法的尊嚴。
「全體警察都無法接受這樣的結果」,將上訴到底!
雖然說精神障礙能夠免責是依照刑法的規定,但是本件犯嫌是不是因為精神障礙而「絕對」無辨識能力,這還須深究,法院是以此理由判決無罪,而嘉檢將提起上訴。
嘉義地方法院發言人洪裕翔:「但是在行為時有精神障礙,不能辨識和理解自己的行為,所以依刑法第19條規定判處無罪,但是被告必須接受5年強制監護處分。」所以難道5年後他就會好了?正常了?很多民眾憤怒不解。對於判決結果,內政部長徐國勇也表示無法接受,「絕對依法上訴,為殉職員警爭取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