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違規車撞飛,按實損求償,對方同意賠就簽和解,沒想到簽完才是對方擺爛的開始 網友:「請先賠再簽和解」
社員小咪於【爆咪公社】發表
很火大,以後沒錢的人在路上隨便開車騎車隨便撞都沒差,
因為調解委員很會幫忙肇事者說話!
以下文長:
事情是這樣的,我是一名gogoro s2車主,去年七月底被違規右轉的汽車撞飛。
車子出廠不到一年,原廠零件部分維修報價5萬多,
精品件於財損部分報價9萬多,原廠件與精品件沒重複報價。
加上其他毀損如手機螢幕、Face ID維修、安全帽、安全帽上行車記錄器等合計超過7萬。再計兩週無法上班的損失與機車維修期間所租代步機車的費用、
三次醫療費用後超過27萬餘元,僅求償25萬元整。
對方在前面兩次地區調解會中都說願意賠償,直到同意對方用分期方式償還,
也簽完了和解書後,約定要支付首期費用那天,卻又反悔說他沒錢,
要我直接提告!
還不能要求強制執行,因為肇事者不是車主本人,
調解書竟然說要肇事方的車主同意書⋯所以當初那張調解書不成立!!
今天到法院開庭外調解,對方直說他沒錢賠,他女兒(車主)說金額太高,
連原廠報價的五萬他們都不想賠!
調解委員也無奈,直接詢問對方覺得我開的金額25萬過高,
那10萬如何?
我聽了直接爆氣:「我今天好端端的騎在路上,被他這個違規的人撞飛受傷,都半年去了疤這麼大一片你們沒看到嗎?到底憑什麼我要自己負擔那剩下的錢?」
調解委員表示就算對方過失傷害成立,背了前科但對方又不痛不癢的,
不如直接拿了10萬和解算了,若對方不付錢再強制執行賠全額就好啊。
問題對方就沒錢、擺爛,說讓法官去判,
一直覺得我獅子大開口⋯我求償內容全部都有單據、原廠報價單等,
我到底哪裡不合理求償?只因你覺得一台新車11萬多,光修車就15萬很不合理?
我當初也一再表示我就是要他恢復原狀這麼簡單,
對方也可以找能修gogoro的坊間車行來修啊!但他就不肯,
只要我這邊開報價單給他就好。我也數次要求對方親自來看車子毀損狀況,
連換下的物品表示會歸他所有,也回應說他要那些壞掉的垃圾幹嘛?
接著調解委員還是很執意要我同意讓肇事者以10萬元金額與我和解,
我表示不可能答應這種條件,
也直接反問他:「那是不是只要我名下沒房沒錢,我今後出門開車騎車時隨便撞爛別人的車啊,怎樣的都不用賠那麼多錢,反正我沒錢賠啊!」
調解委員對我說:「你說這什麼歪理?不一樣啦。」
我反問:「現在你說的不就是這樣嗎?」
最後當然調解不成立收場,但我是真的氣到傻眼!
到底為什麼要受害者自行吸收肇事者的過失呢?
試問你買一間新房子空屋只有基本傢俱,一樣可以睡人可以生活,
但你會不會自己添購傢俱如沙發、電視、冷氣、洗衣機等傢俱?
然後才買不到一年的房子突然被一台卡車衝進你家把你客廳撞爛,
你會只要他賠裝潢費用,然後說那些不到一年的高級傢俱進口家電都不用賠,
我雖然是被撞的但自己吸收就好,因為肇事駕駛他沒錢!
拜託告訴我這是什麼佛心邏輯好嗎?
【原PO圖】
【社員回應】
「不是沒錢賠你 是不想賠你」
「調解委員會都很不中立」
「對方沒有保險嗎?」
「調解都是這樣啦!想快點結案」
「 所以保險很重要」
「調解委員會的人都很有事啊!只會出一下餿主意而已」
「只能說你衰小,民法就是沒錢無敵刑法他都不怕了,基本上也無敵社區調解委員會基本上真的很爛,法院的調解會還比較有用一點點」
「覺得維修比新車貴 那就賠台新車來,其餘的租車醫療費用當然得照付~」
「調解的幾乎都這樣,要你鼻子摸摸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我夢到的,調解有業績壓力的」
「有錢買車沒錢買保險,出了事再雙手一攤擺爛」
「超過六個月沒辦法用刑法了」
「所以,現在保險真的很重要,不管你騎&開什麼車,都有保意外險,這種人就交給保險公司代位求償就好,你只要自行去復原原先的損失就行了! 」
「有保險話 事後由保險代位求償 省很多麻煩,千萬別只保強制險,那是賠給對方用的 」
【社員留言截圖】
「調解委員的目的就是不管誰對誰錯 就是各退一步和解 幹話真的聽到想尻那個委員」
「 根本無賴了啊」
「現實真的就是這樣,被撞也是要被有錢人撞」
「這故事中我學到千萬不要買gogoro」
「調解員根本都不會調解啊 只會把事情簡單化 然後說:賠這樣就可以了啦 又很湊巧遇到腦波弱的 一下就簽和解書 」
「調解委員會基本上就是以和為貴但是有時候真的太偏袒肇責高的一方調解委員有時候因為有一些特定考量而偏袒我覺得你調解時不要大聲跟對方辯解,要好聲好勢跟對方說,如果調解破局,那我在自己想辦法,接下來先去提告,對方就會開始慌張,你如果走到這個流程之後,我再教你下一步反正不管是駕駛人或者是車主,終究是要有人出來處理。」
「委員是對的,沒錢最大,這就是現實」
「這就是告訴大家.如果願意和解.請先賠完在簽和解書」
「你不知道調解委員都是地方三寶嗎」
「照這個調解的邏輯,以後路上看到什麼法拉利、瑪撒拉蒂、藍寶堅尼…也不用閃了,反正撞了再嫌對方維修貴,沒錢賠就好了!」
「調解委員都在偏袒老人,我被老人撞,結果叫我賠償給老人家...」
往下看更多精彩內容:車禍糾紛當下未報警,事後對方連孩子註冊費都要求賠償,不然會找立委去家裡泡茶!
黃護罩 在 爆料公社 發文
1/24家人在楠梓旗楠路和立民路騎機車撞到一對母女(媽媽以下簡稱黃女)。雙方都是騎機車。
當下因為家人理虧在先,於是黃女要求理賠時,家人才跟長輩湊了4800給黃女。黃女當下同意家人說好不報案(雙方當天都同意私下和解,可是事後一直打馬後炮說是我家人提不要報案的),家人當下也跟長輩帶黃女母女去掛急診(女方調解那天資料交不齊,懷疑無照駕駛)。
黃女說她自己不用看,給她女兒看就好,黃女的女兒因為沒外傷且能活蹦亂跳,所以連健保都不受理,醫生就叫她自行帶回了(1/24這天完全沒開到任何診斷證明)黃女有去機車行請車行對車體估價,可是卻不拿估價單人就離開了(事後還要求我家人去拿),車體只有輕微刮傷(附上車體照片)。
1/25,黃女開始賴我家人要拿3萬精神賠償金,修車費另計,說我們答應她要付賠償,但是她開不出任何診斷證明請問怎麼賠)
1/27,聯絡我家人樓下要私聊(我家人一個人住而且對方打電話,我家人也不敢接)家人因為不堪其擾所以想要報案,所以約黃女一同前往警局報案。這時黃女開始推三阻四反而不想報案,一直恐嚇我家人趕快拿錢出來,還說報案時間是她決定,不然立委劉世芳要去他家泡茶,也說她有專用律師要告我家人過失傷害
1/28,我家人就先去報案(警員說如果是我們這邊先報案,會變成黃女是肇事逃逸所以我們才沒備案,直接賴黃女一同前往報案)
1/29,黃女跑去派出所查證,還說我們根本沒報案,黃女還留下飆罵三字經的錄音檔給我家人。就在一來一往的協調下,終於敲定2/1雙方約好在警局報案。報完案後,黃女還在警局門口恐嚇我家人,家人遭黃女恐嚇下,只好匯款5000給對方(報案這天,女方的包紮有點誇張)。我們有告知黃女我這裡有加保第三責任險,等筆錄閱覽跟事故研判表出來後,我們可以申請調解,在合理範圍內保險會支付車損及療傷費用。
2/2,黃女傳了女兒的診斷證明書,還說自己腦震盪出血,也說受傷的疤要醫美雷射,並要求15萬元賠償金(女兒的診斷開在2/1,並且地點在臺南)當然我家人就沒理會她了。
2/3,我家人已經報出險,並且有告知黃女(保險人員找了她三個禮拜都聯絡不到人)。
2/4,黃女又要求女兒註冊費1萬5要我家人負責;
2/5黃女說她不想給保險,也不想和解要直接提告(女方意圖很明顯要直接拿現金,不要保險理賠)。
家人被黃女的言語暴力,感到害怕恐懼還去看身心科,最後在家人的支持下決定提告黃女刑法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
3/26,調解時才跟在場人員解釋說那天開不出診斷診明,是要陪家人陪老公才沒在1/24開出,工作收入證明開不出來,保險說只能賠償她2萬,但是她跟委員哭訴她受傷期間沒工作要養小孩養家人很可憐,委員才替他說話,將金額提高到6萬。
1/24的車禍黃女診斷開在1/30。
黃女說她住台南,但診斷書居然是在苓雅區成功一路的醫院開立的;
1/24的車禍,黃女女兒診斷開在2/1,地點在臺南市立安南醫院。
結果,沒想到爆料出來後,被點名的劉世芳立委也到爆料公社粉專留言表示『請不要假借自己名義來生事端,還有,本人不喝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