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網出售用不到的手機標價一萬二竟有人喊三千購買,還有人表示用過還要賣上萬?網友:一堆人吃米不知道米價

社員 陳小姐 發表在「爆怨公社」

我上網貼標賣Iphone8plus 256g竟然有人跟我喊3000是怎樣?

三千這種價格不會太窮嗎!

還有人說用過還賣一萬會不會太貴?

我手機機況漂亮

二手商都跟我收一萬了

為什麼我不能賣高

難道東西一定要便宜賣給沒錢的人?

請滾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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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標價12000元要賣,我不是缺錢要賣

我是買11這隻用不到才要賣

現在我不賣了我留著玩遊戲就好 

網友回應:

「賣這樣很便宜了好嗎?」

「一堆人吃米不知道米價」

「是我會直接賣給二手商,直接買斷又有買賣合約,之後完全不會有任何糾紛,何況二手商也是要賺錢,低於自己預估價格很正常,只要能接受範圍就好。」

「我都不賣 留著備用」

「應該不可能收到一萬啦... 收回來至少要賺兩到三千 他一萬二怎麼可能賣的掉」

「喊喊又不用錢,弄糟你的心情他也是過他的生活喊了你要賣他也是賺總結他沒損失,你被弄糟心情他也沒差認真就輸了」

「亂槍打鳥看買不買的到而已!」

「很漂亮!可以問周遭的人賣,也比上網被人家嫌好!」

  

來源來自爆怨公社

往下看更多精彩內容:堅持580元商品出價成80元想購買,不願販售商品給顧客,他惱羞言語謾罵

社員 方惠玲 發表於 爆料公社

原來東西不賣給一個會隨意給人負評的客人

是要被如此漫罵的,是該提告嗎⋯⋯

一個580的東西就要被出價80...

【社員回覆】

「我記得可以黑名單,遇到惡劣的直接黑」

「看起來有躁鬱症要不然是更年期」

「他可能以為是跟機器人對話,買東西還不能挑顏色」

「傻眼欸 講話怎麼這麼沒道德,詛咒別人小孩。」

「蝦*沒什麼在管,買賣東西亂給評價 隨意罵人 檢舉也沒用」

「請提告,沒有必要承受這種委屈,也該讓他知道不可以這樣」

「可以告,私訊罵人不構成公然侮辱,但是可以朝民法184、195侵害人格權進行。」

「讓他知道在網路罵人是需要負責的,好像有網路報案軟體,你查一下」

「這筆很大,一定要告,然後不和解,和解金壓高一點去給法官衡量裁判。」

「這個認真可以提告了,有時候要讓這種只敢躲起來侵犯別人的孬為自己的言行負責。」

「不知道“你是找死嗎”這句能不能算恐嚇罪,就算不行,也應該可以從民法著手。」

「可是,是私訊不是公開的,可能只有恐嚇可以告,公然侮辱可能不行!」

「不挑色就已經是很明顯的答案了,是哪個字看不懂?我不覺得賣家態度有不好的地方。有時商品內容和標題就寫得很清楚,就偏偏還要聊聊問問問。前幾天看到有人賣口罩包裝盒,還大字清楚標示不是賣口罩,有人下標還要給買家負評,不看清楚內容又是賣家的錯嗎?」

「刑事部分:你可以就藍色框部分提告恐嚇,民事部分:你可以就紅色框部分提告人格權受到侵犯。」

  

來源來自爆料公社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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