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自身經歷告訴大家:曾經車禍事故未賠償對方四萬,竟讓房子被法院查封窘境!
社員 Candy Hsu 發表於 爆怨公社
兩年半前一個小車禍,左轉待轉車碰遇到一對向以近70公裡超速雙載機車,機車坦承看到我車待轉仍然硬衝,機車後照鏡擦碰一點點我車後便煞車不及往前滑行五公尺後往左倒,至使機車上兩人手腳擦挫傷,至醫院包紮半小時便與我在醫院急診室與警方做筆錄,看來無礙,對方第二天都照常上下班。
兩年半來,對方兩人不給我看醫療單據,也不給我保險公司任何單據,直接跟我要35萬,調解不成直接刑事民事提告我。
兩年半我起碼上20多次法院調解+民刑事法院。
閱卷才確知兩個人醫療費用全部加總1500上下,刑事判我拘役20天,兩個月前民事下來不得上訴,醫療費用1500我負擔七成(因為路權關係,責任我七對方三)。
精神賠償兩個人六萬元我負擔七成,等於共四萬多賠償!
我發訊息跟他們要匯款帳號,對方不理會,
期間也沒收到法院任何通知,前天早上法院竟帶這兩個當事人來查封我房子,
我說我沒有收到任何通知,
法院說補寄,直接貼上封條。
請問這樣合理嗎?
「查封前應該有支付命令公文,你要去申明異議。」
原Po回覆「查封前沒有任何公文,法院說為防止脫產。」
而網友覺得發文者
「一定有資訊沒公開講出來!!只講有利得!!」
因為「不太可能不發文就執行這個是不可能發生的,至少我當年再民事執行處當助理真沒聽過,真的沒收到?」
解決這事就是「拿四萬去法院提存就解封了」
再來車輛一定要保第三人責任險,這樣賠對方的部份才不會傷腦筋,才不會省了小錢花了大錢,強制險和第三責任險差別就是「強制是賠對方和賠乘客,保額低也容易不足,第三責任險保額可以拉高,還包含財損的部份,這都不賠駕駛,如果駕駛也要有保障,就再加保駕駛人傷害險,怕幾10萬的財損再不足,動不動路上都名車,就再加保超額責任險,如果自己的車是很新的車,要讓自己的車也有保障就要買全險。」
當網友都替發文者想想該如何處理時,劇情急速轉彎。
一名網友的留言,讓此事終於不再是謎團!
呼籲大家若發生事故,要積極處理,都上法院了,千萬不要有僥倖心態,不然可會得不償失哦!!!
往下看更多精彩內容:遺失的超商cash卡仍有消費記錄,一經調查拾獲者疑似是學生,想報警處理店長卻盼給孩子機會
社員 陳小姐 於{爆怨公社}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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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前天在小七用icash2.0卡買東西,後來應該是再在紫南宮遺失。
說真的,我很著急著找尋卡片,直到昨天看到app的推播廣告,點進去看看順便查點數,誰知!
讓我看到點數有增加,並且是看到用icash2.0的卡片付款結帳。
又查了一下看到在彰化某間小七做消費,google門市後,感謝店長願意幫忙找尋,也大概知道是哪位客人拿卡片消費的。
我目前是跟店長說,請店長代取回卡片,我可以不計較已消費的金額(截至目前為止43元),如果無法要回我的卡片,那我要報警處理,但店長跟我說對方是國高中生,怕報警後那位同學會有不好的紀錄。
我想知道我應該怎麼做?
因為卡片是我喜歡的kitty圖案,我不想放棄找回我的卡片……
空卡100,裡面原有190,價值290元,雖然不多,但kitty卡片對我來說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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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
不姑息了,我決定報警並請警察調閱監視器,該怎麼做就怎麼做。
早上讓我看到累積已久的點數幾乎歸零,都快哭了,原本我一直相信人性本善,只要對方有歸還並補上花掉的金額就好,但是!
我決定給那位同學與家長一個重重的警惕!
侵佔的相關法條我都準備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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