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出示雙證件調病人病歷個資,保險業務:保戶不能領理賠診所要負責!

      

            

Chiyi Sung 在 爆料公社 發文                   

國*人壽都是以這種方式拒絕理賠嗎?

    

給了足足一個月的時間,國*人壽認為自己公司制度完全沒有錯。

為了釐清『個資法』的重要性,也讓大家看看國*人壽一貫的態度吧!

        

在今年的1月中,國*人壽保險調查員(以下簡稱甲員)到我的診所來要求要調閱病人的病歷。

在掛號櫃台 ,甲員出示【該公司欲詢問資料的相關病人的委託書、雙證件以及國*人壽的查詢公文】。

    

本院掛號櫃檯人依個資法規定,請甲員出示該調查員個人 的雙證件證明其身份,甲員拒絕出示他自己的身分證明雙證件,並指稱依國*人壽規定,至醫療機構查詢病人資料時 ,只需出示他們的公司所核發之工作證就可以了。

本院掛號櫃台人員當即進入診療室,詢問敝人的意見,本人立刻請主管人員上網查詢相關個資法規定,以手機畫面出示予該甲員觀閱。

    

甲人員認為仍應以他們國*人壽公司規定辦理之!

本院主管人員當即撥市話至台北金管會查詢相關事項。

電話中,金管會相關人員明白地表示【必須遵照個資法,請保險調查人員出示『法定雙證件』】。

      

本院主管人員當下也詢問:國*人壽公司所核發之工作證是否屬於法定雙證件之一?

電話中,金管會相關人員明白地表示【國*人壽公司之所核發之工作證,並不屬於法定之雙證件之一】。

本院主管人員向甲員解釋個資法之相關規定以及金管會之答覆,甲員仍堅持只出示國*人壽所核發之工作證!

礙於個資法之法規,本院只能婉拒甲員之查詢。

     

甲員遂向本院主管人員稱說

『要告訴他的保戶,我們診所拒絕配合查詢,造成他們無法獲得理賠,要請保戶以後不要來本院就診』!

    

在今年二月初左右, 甲員所查詢的相關保戶( 以下簡稱乙員)至本院抱怨,稱甲員傳簡訊告知乙員:

因為本院不願配合國*人壽查詢,以致乙員無法獲得理賠!

     

本院致電國*人壽客服部門申訴相關事項,

客服人員回答【無法確定保險調查人員是否應該出示雙證件,僅稱願聯繫高雄保險調查相關業務主管與我本院聯絡】。

其後,國*人壽高雄區保險調查業務主管( 以下簡稱丙員)致電本院,堅稱甲員之言行符合國*人壽公司規定,並堅持依規定【國*人壽保險業務調查員至醫療機構進行保險業務之查詢時,只需出示該公司之工作證】!

   

本院再次致電金管會查詢相關事務,金管會相關主管表示國*人壽相關紛爭時有所聞,並請本院提出公文正式申訴。

       

本院在此特別提出相關事項,請社會大眾注意自己的保險權益。

勿因為保險公司的違法行為,造成保戶理賠權益受損, 還嫁禍給醫療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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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來自爆料公社

   

往下看更多精彩內容:長輩為了保險業績,帶陌生人直闖晚輩月子中心房間!探月子送禮還送過期的!網:千萬別跟她買

社員:林小姐在【爆怨公社】發表貼文

  

您只是我伯母的姐妹!

講白一點根本沒任何血緣關係!

該有的禮貌,作為一個只有姻親關係的晚輩我已經很足夠了!

平時完全一點毛的交集也沒有,

直到您加入他媽的國x保險,我家的不平靜日子開始。

最近剛生完孩子在月子中心時,我才剛睡醒您就急忙敲門,

然後完全不管不顧直接衝進房,甚至帶了一個我完全不認識的陌生人。

   

我委婉的告知:我等等要擠奶!

您竟然大剌剌直接攤在沙發上說:「妳擠啊!又沒關係!」

他X的!您沒關係!但我有關係!!!

您要業績我理解,但您他X的來探月子帶這是啥小鬼玩意兒?

而且還他X的過期?!

  

(圖片:來自社員發文)

上次還說要帶水果來我已經覺得很瞎了,結果沒有比較真的沒有傷害!

他X的,還有誰收到更瞎的月子探視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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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社員回覆】

「"尊重”,要留給值得被尊重的人。」

「如果沒保,真的拒絕,這種人太可怕」

「人家特地多放了兩年… 增加日月精華…不要喝啊

下次看到 他應該會再出現… 還給他…

再跟他說你已經保了富X保險了( 這邊是呼攏他的)」

「過年給她送回去啊太久了!中秋節就送!不然端午節正好趕得上」

「你選的月中訪客把關有點不嚴格,是我就請月中擋掉了」

「妳脾氣真好呢…是我林北就叫她滾了,馬的哪裡熟了!」

「 說實話,她不是做很久了,這種半路出家的,千萬別找她保,

到時候她不做了就走人了,打個電話就有服務員了,不需要找親戚」

「我覺得帶陌生人去探視月子中的媽媽,是非常失禮的事情,

更何況還送過期的東西。」

來源來自爆怨公社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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