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起 南北大道過路費調低18%
2月1日起 南北大道過路費調低18%
(吉隆坡17日訊)下個月(2月1日)起,南北大道公司屬下所有大道的私家車使用者過路費,將調低18%。
無論如何,南北大道公司屬下的所有特許經營合約期限,將由2038年延長20年,直至2058年。
受惠路段包括南北大道、新巴生河流域大道(NKVE)、南北大道第二中環銜接大道(ELITE)、馬新第二通道(LINKEDUA)、第二東海岸大道(LPT 2)、芙蓉-波德申大道(SPDH)、北海居林大道(BKE)和檳城大橋(JPP)。
首相辦公室今日發表文告指出,該公司所有大道的特許經營合約期限,將由2038年延長20年至2058年,以確保南北大道公司有能力進行維護和營運。
文告說,延長特許經營期限的決定,將保證特許經營期限一直到屆滿,都不會調漲過路費,以及政府不會向南北大道支付任何費用。
文告指出,隨著這次調降過路費,新費率將比1999年時還低,且這個費率將一直維持到2058年,都不再漲價。
文告以南北大道為例,過路費將會從每公裡13.6仙降至11.15仙,一旦落實,新過路費將會比1999年設下的過路費,即每公裡11.24仙更低。
“這意味著從大使路(Jalan Duta)前往亞羅士打的過路費將會從55令吉50仙降低至45令吉50仙,而大使路前往士古來的過路費則會從47令吉降至38令吉50仙。”
文告稱,政府將不再負擔南北大道賠償金,在合約期間,可節省420億令吉,並強調這420億令吉可被政府用作各項惠民措施。
而南北大道公司也將繼續作為特許運營商,繼續持有公司資產和負債,並負責各大道的運營成本和維修費用。
此外,國庫控股和雇員公積金也會繼續保留為南北大道公司的股東。
文告指出,根據超過一年的研究和考量,並征詢了包括工程部、財政部和經濟事務部在內的意見,內閣已經針對多項建議進行考量,以確保此決定是對所有人,尤其是人民而言是最佳的方案。
“政府相信此決定,即降低過路費,同時讓南北大道公司繼續在良好財務狀況下繼續運營各大道,將會為人民帶來最大的好處。”
首相敦馬哈迪昨天指出,政府已決定不脫售南北大道公司,惟保證今年的大道收費將降低18%。
內閣是在周三的會議上決定,繼續讓國庫控股與雇員公積金局公持有南北大道公司股權。
財政部長林冠英提呈2020年財政預算案時,宣布所有南北大道的路段的過路費降低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