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線女演員被爆拿贊助商衣服私用不歸還,拿廠商衣服用自己名義義賣還隨意送人,演好人的她私下竟如此
Winnie tseng 於爆料公社發表
喜歡聽八卦的再來
真假啦!原來傳說中的大頭症都是真的?以下100%實情,本人願負一切法律責任。
對方是一名 女主角(一線演員)公司約
此人有被報導 ,做任何事都霸氣的說法,但接觸長時間後可能是《霸道》居多。
此人大多都演好人戲碼,但被說過脾氣卻最大,這樣的說法。
來猜猜~這是誰?
由於對方蠻多地方挺過分的,而且堅持不認錯,也擺爛不處理,導致此篇爆料,但鄭重在此表示是針對個人的人品爆料,並不是針對公司。
1.合作時間五年多 ,合作越久越不客氣, 態度越差。
2.曾經穿贊助服飾上節目後說很喜歡,但劇組用髒了要贊助商補寄 ,卻從來也沒有看到她再次穿過,反而是隔不久的時間在她的助理身上看到了???
3.所有合作在去年國曆十一月初正式結束,雙方已談妥十一月後賣場不可使用對方的肖像權,相對的她也不可再將賣場贊助任何服飾穿出。
然後~在十一月第二週左右自己就食言了,違約了第一次。
之後還有至少兩三次吧⋯⋯可能當贊助商塑膠的,妳談妳的 我穿我的的概念!
4.部份贊助服飾沒有經過贊助商允許,或告知以示尊重贊助商,自行選擇送給親朋好友們(多款自己從未亮相過)
5.無論有穿過沒穿過的戲服 ,過一段時間「義賣」,據了解大約是在去年的四月份透過其餘賣場直播義賣,百分之60以上的服飾,都是由贊助商提供、義賣所得和名義都是使用個人。
若是穿過的服飾真的沒有關係, 但沒有穿過的服飾是否就有點過份了?
贊助商並沒有收到任何告知,就看到服飾被義賣了!
6.合作一直都是以互利雙贏 ,相得益彰的理念進行,合作越久越是單方面獲利,而且收到回覆{給她的東西就是給她了 ,無論要義賣還是送人都是她的決定},贊助商回覆若今天以粉絲身份無條件, 不求回報的送禮,就算她收到一台名車 ,她要轉送人要怎麼處理絕不干涉,但合作期間都是互利的。
7.幫別的賣場打廣告 ,就算是爸爸媽媽阿公阿嬤的都好,是不是應該要貼出、穿出、用出、介紹出對方最有特色的商品圖?而不是穿著第一間贊助商的服飾替第二間贊助商打廣告,這真的沒有道理吧?
等於在幫A廠商賣氣炸鍋 ,粉絲們看到的卻是B廠商的平底鍋????圖概念一樣。
8.因贊助商從開業以來就不只贊助一位藝人女主角,一開始都沒有在意撞衫的問題(贊助商也詢問過她是否在意),她告知只要不是同檔戲的都沒有關係,後來不經意的贊助到一位同公司,但當時沒拍戲把她會穿出的戲服當私服穿穿的女演員。
不得了了,她森七七說贊助商這樣不尊重她!
重點是 相隔不久她莫名可以接受其他女演員在一個月內裡跟她撞衫?
[是的,當大姐大把商品無條件免費沒有尊重過贊助商的送別人]這都不在意了, 居然會在意那位被她時不時貼文把她當妹妹&好友&寶貝的同款服飾
9.累了再簡單說個兩條就好,前面有提到女主角自己違約食言在先,站不住腳、開始請公司全權處理⋯誇張到轉告給贊助商,她就是要穿而且肖像權不給用,也不幫贊助商打任何廣告。
這樣無理,公司與她協調後 最後勉強肖像權可給使用, 但一樣不廣告阿,說穿了走到這裡用,還有什麼意思嘛⋯⋯
10.因有提到未穿著的服飾請寄回這事,太多太多商品找不到了 ,當垃圾丟了也好,帶回家了也好 ,送劇組了也可以, 贈朋友也是 ,義賣也有各種失蹤就對了啦⋯⋯(少說至少70件商品未曝光)無法完整寄回 。
開始搬出法務,告知贊助商那這幾年的合作貼文全部都要按照業配文費用算,起哇勒! 這到底對贊助商好還是對她自己好啊⋯⋯??
嗯 聽聽不劃算, 自己&公司什麼都站不住腳,肖像權可以用了 ,不用支付業配文費用了, 商品盡可能的全寄回, 只可惜約定好的時間在聖誕節那週時間快到了,贊助商還提醒對方 ,得到的回覆是女主角很忙沒有整理好,給她擱著?
妳爽用就用 不爽就拖時間, 誰理妳真以為妳是誰???????
到現在 贊助商沒有收到她的半句道歉,完全可以想像到她仍然是那一副自我中心,這樣高傲的態度~
#沒有花到什麼自己的錢,就可以順利用個人名義做愛心囉!贊助商傻了賣場會處理的, 不會在意不用過問不用尊重
有人猜到是誰了嗎?
大家超好奇到底這位一線女演員到底是誰?
是否真如贊助商說的那樣呢?
好像有神人神出?
還有另一套~
往下看更多精彩內容:到百貨公司臨時櫃位消費,結帳後看發票才知被銷售人員多刷?!反應後態度讓人理智線斷掉!幸虧樓管處理得宜
Allen Hsu發表於【爆料公社】
3000元免簽,買東西要注意發票!
今日在某百貨兌換滿額禮時,
母親剛好去逛他們的臨時活動展,
有個小姐給我母親試吃,
那時我剛好換完來到母親後面,
那位小姐跟我母親說380一盒,買3盒送一盒。
母親想吃,當然是用我的信用卡結帳!!
離開後,看到發票竟然顯示抵用完是1790
380*3不是應該是1140嗎?
扣除抵用卷100後不應是1040嗎?
馬上衝回現場,客客氣氣的詢問那位小姐,
結果她的態度竟是開始問左鄰右舍他報的價是多少,
當場理智線斷裂。
整個會場只有他們一家沒有任何產品標示標價,
然後樓管出來,小姐卻裝著一副受害者的樣子,
然後默默的把標價拿出來......
我也不是為了幾百塊什麼的在火大。
而是誠信原則,還好現場樓管處理妥當,
該名樓管現場處理十分果斷且處理良好,值得嘉獎!
但銷售人員以半詐欺的手法欺騙中老年人(我母親)實在非常不妥!
簽單那張是樓管出來後刷退原本的金額,改用她原本報價的金額結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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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員也留言】
「買三送一,是不是少拿一盒了」
「百貨公司樓管的權力可是很大然後,
這種事情可是可以請消基會出來,
扣除手續費對方可能還會被求償」
「是我數學不好嗎?380縱使沒有三送一,
乘四份~也不是1790呀」
「直接退貨了,這麼不老實」
「誇張ㄟ!所以是看人報價的嗎?什麼鬼呀⋯⋯」
「這根本算詐欺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