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相挺也遭殃!再9個月即可退伍,決定具名揭發國軍花蓮總醫院的軍階壓迫濫權與不公懲處
這是一個服役13年,在9個月即可退伍卻決定具名發文揭發軍醫院管理高層利用軍階職權壓迫要脅部屬的爆料!
顏銘漢 在 爆料公社 發文
*下面所述所言,為我國軍花蓮總醫院精神科中校主治醫師顏銘漢本人所寫,內容純屬事實,絕無巧合!本人願付一切法律責任。
*不免俗,本人發表不殺人與不自殺聲明。下述人等如發生意外純屬巧合與本人無關,本人上有高堂旁有妻子下有孩子要養,絕不自殺。
*本人絕非孬種怕事之徒。選在尚未退伍前爆料開幹,而非退伍後再靠北長官,就是敢勇於面對司法與調查,於在職期間正面向濫權宣戰。
*本人因受職場霸凌忍無可忍,於108年12月4日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15條第十款,正式申請於109年1月16日退伍。1081204上報告,1081205拿到申請書並填寫,並願意賠償合理金額。該賠就賠,我不佔國家便宜,成為軍醫第一位申請志願退賠之領頭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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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集整理:https://www.bc3ts.net/post/25454
【國軍花蓮總醫院對我的職場霸凌與不公懲處】
【陳主任與戴上校院長及古監察官辦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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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第二集的開頭,我想先向民國109年1月2日,因空難罹難的參謀總長沈上將致哀。
典型在夙昔,能有一位幾乎完全無負評的長官,實在令吾輩心服口服欽佩再三!
曾經我有想過,是否這一連串文章就不要再寫下去了,別讓軍方再受傷。幾經思考,如果我就此打住,我想軍醫系統只會更腐敗,也更難出現有像沈上將一般的好長官。
所以,該說的,我還是要勇敢的說出來!畢竟機會大概也就這一次了.......
我很感謝也很訝異在這一週當中,我的長官們並未對我或我的家人,做出不入流的人身攻擊,當然欲蓋彌彰的小動作仍是不勝枚舉!
但整體而言,還算是在理性的範圍內,值得肯定。也感謝這一週多以來,所有明著暗著挺我與關心這件事情的家人好友們、私下傳訊息給我打氣與揭發更多醫院黑幕的同事們、曾一樣遭受軍醫院與軍醫局不公義打壓的學長姐與學弟妹們、表態希望能協助我揭發此事的媒體與立委民代前輩們,及其他相關工會與公益組織的朋友們對我與我家人的關心與支持,也謝謝你們能接受與尊重我的節奏與意願,不讓此事成為選舉前操作的標的,而是讓這件事成為一個可能改革的契機!
我肯出來揭發真相與事情經過,並非為了華麗轉身順利退場,畢竟我的役期只剩九個月,扣掉休假大約只剩七個月,真要賠出國防部與軍醫局所定的天價賠償價格,也不是做不到!
實在無須多此一舉。今天肯站出來說話,就是希望身旁所有關心政治與公眾利益之人,能夠了解【一個偏鄉的公家單位,是怎麼在人性腐敗與濫權下,出現那麼多荒唐的作為】,更希望在公眾的注視下,讓軍醫自省與自主,或是經由更高行政部門領導進行改革!
這樣一來,這家東部的公家醫院,甚至是整個軍醫體系,日後才可能有所不同,變得更好更強,吸引更多優秀的人才,而非繼續劣幣逐良幣,形成分裂的兩派人(後面章節會再細述)。
如果,你覺得韓國瑜或吳音寧擔任北農總經理,每天監控數億金流與多少農民生計,年薪四百萬是太誇張的話,我只能笑笑的告訴各位,我們醫院弄權的長官們,領公家錢年薪破400又盡幹些狗屁倒灶的事的,大有人在!
在進入主題前,還是先來進行個一週回顧。
首先,當我首po隔天(108年12月27日),到醫院的主計室要科損益表時,先是來個這張閉門羹,接下來就大門深鎖了........
原本通風良好的主計室突然變得空氣不佳了,一直到109年1月2日,這張還在!
都隔年一月了,你們還在關108年12月的帳?還在鎖12月的門?
阿你們是當我們這些凡夫俗子,都不知道會計年度的帳是在幾月做的嗎?
軍方的門雖然可以上鎖,但隔音不是太好,裡面的同仁可能是聽到我們在外面偷笑,很快的門外的壁報就改成了這張.......
好棒棒~~此地無銀三百兩!一個中校主治醫師,想要了解科裡的成本是怎麼算的,是不是有漏帳或是被算錯,還是佔了別科的便宜,算不算是業務需要呢?居然被擋在門外不得其門而入,阿你們是在怕什麼?
沒關係,如果我1/16沒有順利退伍,就要志願回兼當總醫師了!
保證給各位滿滿的業務需求,期待主辦會計人員的欣然同意,還有所有會計管理同仁溫馨陪同,讓我們精神科的會計業務能順遂進行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給我等著!
多說多錯就是指這張!
108年12月27日下午,從某外部line群組得到了這張新聞稿,不是醫院內部得到的
,傑克這真是太神奇了!還沒公佈就外洩,還洩到對方的手上,你們身邊到底是有多少敵人或是豬隊友?值得盤點。
既然你們po了,我就順便打打臉了!
1. 你們是依法辦退伍案,還是依規定辦退伍案?
是該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辦理】,還是國防部與軍醫局的規定辦理?此等荒唐的規定是否與法律有抵觸之處?法律與規定的位階為何?
(你們這些官每次都用行政命令在強暴法律,騙騙外行人可以)
我們留待後面的章節有機會再來分析說清楚,看這這些高階軍官是怎麼枉法濫權,利用制訂規定與發佈命令,侵犯部屬的法定權益。
2. 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109年1月2日下午,曾上校副院長與許上校醫療部主任來『關心』我想要怎麼樣?表示『希望醫院不要受到傷害』,我也盡可能釋出善意:
一)請你們撤回不合法的懲處
二)做出該有的私下道歉
三)回復我該有的名聲與工作
四)不要再對帳目上下其手
無奈沒得到正面回覆!既然你們想要繼續傷害醫院,那我就來分析一下吧~~
依《陸海空軍懲罰法》
第三條 現役軍人之違失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罰。
第四條 違失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罰:一、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二、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名譽或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
第六條 屬官對於長官監督範圍內所發之命令有服從義務,如認為該命令違法,應負報告之義務;該管長官如認其命令並未違法,而以書面下達時,屬官即應服從;其因此所生之責任,由該長官負之。但其命令有違反刑事法律者,屬官無服從之義務。前項情形,該管長官非以書面下達命令者,屬官得請求其以書面為之,該管長官拒絕時,視為撤回其命令。
第八條 辦理懲罰案件,應視違失行為情節之輕重,並審酌下列事項:一、行為之動機、目的。二、行為時所受之刺激。
請問,我休假期間被主管要求發毒誓,不然死全家死老婆死小孩,我連一句話都說不得?我離開辦公室幹剿兩句髒話也沒對著他罵,也要被懲處記過,這樣合法嗎?
又值班責任與歸屬未釐清,我僅依法要求書面命令,當時也已告知陳主任和曾副院長『我接到命令就立即值班』,接到後我也確實已值班,是陳主任拒發命令,依法視為撤回其命令,又補我一支申誡是哪招??這樣叫所屬同仁都依法行政?還是就所屬同仁依法行政你戴上校院長不用/沒有依法行政呢?
再者,依你們所提的國軍軍風紀維護實施規定(內文總共有106條),你曾上校副院長與許上校醫療部主任都不清楚,是要怎麼依法行政?
《七十六、案件調查處理原則》
(三)應通知檢舉(陳情)人依原法定程序辦理之案件:
5.檢舉事由純屬私人糾紛,非行政單位或長官處理權責,可逕循法律途徑解決者。
=>我休假期間主管要我發毒誓,我和他有不愉快,這不是兩造私人糾紛嗎?你們自己都說是糾紛了不是嗎?依規定是應通知檢舉人循法律途徑解決,請問你戴上校憑什麼對我施以行政懲處??
《七十七、案情研判》
(一)案件調查前,應就案情詳加研判分析,程序如次:
2.分析檢舉人與被檢舉人關係,有無挾怨報復之可能。
3.分析檢舉人所提證據,有無偽造、變造之情事。
6.檢舉之情節(起因、經過),是否符合常情。
=>我休假期間主管說要找我談科務,不在他主任室談,不在主治醫師室談,卻要在職員辦公室談,拿出手機來偷錄音,再咒我家人死光逼我發火再來告我,這樣不是挾怨報復?這樣符合常情?
《七十九、案件調查實施步驟》
(三)證據蒐集:
行政機關為處分或其他行政行為,應斟酌全部陳述與調查事實及證據之結果,依論理及經驗法則判斷事實之真偽,並將其決定及理由告知當事人。另就其所陳述有利之事實與指出證明之方法,應於洽談紀要或洽談紀錄表內記載明確。
=>你主官何時將你依照倫理經驗法則與判斷事實真偽之邏輯告知我了?有誰來告知過我了嗎?就一張懲處令叫我買單?這樣有依法依規定行事嗎?對我有利的證據我都沒有機會提出,這樣叫依法行政嗎?
《七十五、案件調查來源》
(六)申訴:是指國軍官兵個人或家屬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及官兵受到不當處分或冤屈不平事件,以書面或言詞(於調查前補提資料並簽名)向各級主官(管)、業務承辦單位或監察部門(人員)提出申訴之案件。
=>我向古監察官提出申訴兩次,都回我『歐!要申訴嘛?我知道了,口頭申訴就可以了』,完全沒有要我再提補資料與簽名,你這樣叫所屬同仁都依法行政??真的好敢說,好敢發新聞稿,好守法好正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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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挺我誰跟著被霸凌】
自從108年9月開始,我就一直被前述長官惡搞。搞得科內的同仁很多都不敢跟我站在一起,怕被波及遭到池魚之殃,那種被孤立的感覺,不知道誰是敵誰是友誰會幫你誰會捅你的氛圍,真的不好受。
這也是我下定決心要退場的主因!
108年11月6日上午,先去參加了場本院精神科工作研討會議。
真神奇!精神科參加的人員只有我和主任,其他全都是行政人員,包含院長副院長處長監察官法制官,不知道是在玩哪一招.......美其名是研討會,實際上就是場【拿不出具體法源要我多值班卻要恐嚇強迫我多值班】的鴻門宴!
會議中最讓我作噁的兩段話(此會議經戴上校同意監察官有全程錄音):
第一,是陳主任說『只要我好好值班,他不會跟我計較我前面做的那些事,再給我安排更多的值班』!
(挖~~您真是太慈悲了,到底是你對我作了那些事,還是我對你做了那些事啊?所以只要你高興,想要誰值幾班就值幾班是嗎?醫院是你開的,都不用講道理嗎?)
更噁心的是戴院長說『我們所作所為一切都合法,我確定!』
(我建議你還是像我一樣,利用大便的時候把那一百多條的規定看清楚!再來說出「我確定」這三個字比較好!不然臉就會很腫)
有時候一個單位配法制官,不是要讓長官隨便請法制官找個法條來辦人與清算異己的,而是要保護你各位長官不要濫權行事,誤蹈法網而不自知。
當天下午,軍醫局長接到探子密報,此事陳主任已至憲兵隊提告,院內許多無辜同仁都紛紛被約到憲兵隊調查與做筆錄。我想局長也察覺事態不妙火越燒越旺,所以108年11月7日便親臨醫院『指導』。
一開始局長當然也是較為強硬,希望我這做學弟的退讓!
我也向其表示並非我沒有退讓,而是主任和院部長官實在欺人太甚,隨著我提出的證據越來越多,局長才要局裡的監察官再仔細調查,並給予主任適當的處置。
(老實說,這些根本都是多的。主任若不高興,去法院告我就好,會搞到這一步用膝蓋想也知道是院長和主任共謀要利用行政程序搞我,才會搞到自己被懲處的下場)。
局長老人家下來橋了,雖然結局我不是完全滿意,但對比戴院長的蠻橫,我是服氣多了!
談畢後我便離開了會議室。
五分鐘後,接到了醫院秘書的電話說局長找我,原來是他要陳主任【因要我發毒誓不然全家死於橫禍】一事道歉。我也接受了,但我也反問他(陳主任),那你為什麼要私訊新進同仁說我是狗?陳主任說「我沒有印象我說過這個話」(其實這就是陳主任一貫的伎倆,常常陷害我。明明科內沒有開過辦公室整建的會議,院長問我科裡有沒有開過這個會,我回答沒有,陳主任卻騙院長說是我沒去開會,到底是誰陷害誰?)
局長回他(陳主任)說「我都看到了,不要再說了!」
(居然還凹說犬類是聖經裡的話,戴院長也信,我也是醉了)
後來局長也讓我對著院長副院長處長說了我心裡的話。
『你們可以不喜歡我,因為說真的我也沒有很喜歡你們。如果我哪裡做不好,你們可以告訴我指導我,我可以做得更好給你們看,但不要惡搞一個人!don't treat a person like this!如果你們的家人被這樣對待可以嗎?請不要再惡搞我了,不然我真的會用全部的力量反擊!』
跟局長握完手後,我趕緊去把11月的值班表填妥,才和在門外久候的內人一起離開醫院。
但,很顯然的,這些長官沒有把我的話聽進去.......
可怕的事情來了。
給我這張截圖的女同事,就在當天下午局長前腳才離開醫院大門,後腳還沒踏上接駁車前,就接到陳主任的狂扣,公務機與line訊息line電話無一倖免,嚇到該員女同事只好封鎖主任的電話與line。知道報復行動即將來臨,不知如何是好....
(迷之音:阿你剛剛不是沒有印象你說過這個話?怎麼局長一走馬上變成印象派的了?)
隔天陳主任在病房堵該位女同事,再一次重施故技,藉談公事之名,行私下尋仇施壓之實。部分摘要內容如下:
『我就是在生妳的氣』
『我就是惱羞成怒』
『局長說會給我一顆星星(好大的官威阿~原來少將是中將決定要給就可以給的)』
說真的,這樣還不算是職場霸凌嗎?
立馬尋仇真的是濫權到了極點,還是針對女同事,真的離譜到炸了!老實說陳主任要同仁以生命發毒誓,我也不是科內第一個碰上的。平常就有這種壞習慣,早晚會出事的!
因為答應局長不再跟主任起正面衝突,我便向局裡的監察官反應此事,局裡監察官回覆我如下:
同事看不下去我一直被弄,幫助我的下場卻是如此!
你局監告訴我局長會處理,我也相信你們。
從那天開始,幫我的同事就跟我一樣變得很邊緣,很戰戰兢兢........我是男的我是鐵人,我想我挺得住,但一個女生何苦要遭受到此等對待?到底是做錯了什麼,要被這樣子找去私下問話與威嚇?請問各位長官,這不叫霸凌嗎?
妳局監告訴我『局長會處理』,我想~要嘛是沒有處理好,要嘛是根本沒有處理!後來女同事才告訴我,主任私下找她尋仇興師問罪一事,院內監察官與長官甚至軍醫局
,根本沒找過她了解過此事!更扯的來了,主任連女同事的補休都不給休,到底是哪一招??醫療品質教育根本隨時可上,醫院109年9月才要評鑑,你前一年的12月叫人家完成資料,人家也已更新進度,為何要這樣苦苦刁難??
這種不准補休理由,我來醫院13年多從沒看過!
在局長的『處理』後,主任還敢那麼囂張的公報私仇,這樣子我們還能相信軍醫局嗎?還是局長一樣是交辦給院長,然後院長繼續包庇聯手主管霸凌其看不順眼的部屬?
女同事看到這張假卡的瞬間,相當難過與氣憤。當天(108年12月19日)晚上是我們科的尾牙,本來說好要一起去,我從下午打電話給她到尾牙結束都一直找不到人,隔天早上也找不到她人,向局裡監察官反映,卻是得到這樣的回覆....
(喵的勒!人都找不到了,妳叫我請她自己循正常管道申訴?是對還是不對?)
(這張的第四點是在寫假的是嗎?還大剌剌貼在公佈欄,還有主任的簽名,可恥!)
好!你軍醫局吃案,我向國防部申訴可以吧?!1985會有用吧?!
孩子啊~別傻了!真以為國防部長會到部長信箱收信嗎?我們來見證軍醫局隻手遮天的文稿,如出一轍的回覆,始終如一的官僚....
醫品教育與做10個月後才需要的資料叫做任務考量?
說真的不要騙我們沒上過課做過評鑑好嗎!
如暫不予補休,為何不直接告知該員,而是用這種直接不同意的蠻橫作法為之?
這不是職場霸凌什麼是職場霸凌??
包庇主管霸凌部屬的層級不只是院部,根本局裡也一再縱容,才會造成科裡現在四分五裂人心惶惶的下場!
故事就這樣結束了嗎?還沒有!
醫療部許主任把幫我的女同事叫去,要她不要跟我攪和在一起,要她自己有事自己反應不要由我反應,請問一下,你是把醫院的防止職場暴力聲明當擦屁股的衛生紙嗎?
你這樣有做到所屬同仁皆依法行政嗎?
這樣不算是再次的職場霸凌與孤立同仁嗎?
你戴院長更惡劣,院務會議邀請外賓演講,說真的我不明白院務會議為何要約外賓演講,外賓講到約0850,需要執行臨床業務先離席的同仁不少,你就鎖定我們精神科來盯。其餘去工作的醫師你不叫回來繼續開會,就偏偏只叫回幫我的女同事,所有行政人員報告完之後,也只點她一人回答問題,你這樣算不算是帶頭霸凌清算?我想就交由大家來論斷。
今天同仁會這樣子告訴我,就代表也有很多人看不下去你各位長官的所作所為,是不是該好好的檢討與通盤反省,就由各位長官自行思考
有沒有霸凌呢?你們正了視聽了嗎?
108年12月30日科助理通知我,隔天戴院長要召開精神科臨時科會,結果戴院長會議當天依然神隱,由曾副院長代打,宣布陳主任暫時回歸臨床業務,由一般外科的醫療部許主任代理精神科的行政職,所有主治醫師採志願方式回兼總醫師。
說真的,我覺得這是我到805醫院服務13餘年最黑暗的一刻!
明明認錯道歉好好幹就可以解決的事情,卻搞到整個科由外行領導內行,科裡僅剩那微薄的向心力,也在一瞬間瓦解殆盡!
陳主任如今已為當時錯誤的起心動念付出了代價,暫時被解除了行政職務。
你們這幾位行政主官,難道想裝沒事斷尾求生嗎?
沒有你們一步一步的『指導』,一而再而三的縱容與共謀,在他走偏時當他的『靠山』,光憑他一人能做出如此離譜的行徑嗎??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就輪到主官與副主官了,我們來繼續看看這些主官是怎麼樣違規做事與公器私用的。
往下看更多精彩內容:【旅伴很重要系列一二集】先爆料求公審後反被打臉,出國真的能看清一個人!網友:原來欠錢的才是大爺!
【旅伴很重要第一集!出國很能看清一個人,朋友的脫序行為,讓人不敢領教】
李小姐 (化名) 發文 於 爆怨公社
抱怨一下,我已經把這位朋友封鎖(長嘆一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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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行程都給你包辦,買機票,訂住房(妳說妳去過,我沒去過我懂屁?
還說他一手包辦絕對沒問題,我想插手都不能)出國前,房間住宿訂低價跟我報高
註:「一共三晚共差了900左右)我生氣決定不要去了,結果機票只退我一半中間吵很久....
(因為說機票沒有問題,一人都有一半責任)
圖片來源:網路
我傻眼貓咪...你騙我房間的錢,還說我有責任??
最後還是不完美的收場,他最後還一直跟我說一堆理由廢話。
註:「我是跟他要訂房明細才發現被騙」
那就算了。我都不計較了,因為多年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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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後,你去你要的,你吃想吃的。
整路都在拍照跟代購....
註:「出國前說不代購,走馬看花,結果呢....」
起床10點,弄到好準備出門是下午1點..
整路嫌東西貴,看到什麼都嫌貴..我不想吃的妳想吃的硬要我買跟你分。
圖片來源:網路
我吃的妳嫌貴,只想吃一口(因為要嚐味道)
禮卷很多跟我說你用不到硬要塞1000禮卷跟我換現金,
中間太多太多,就不長篇大論,最後一天,各走各的。
結果你還在國外跟朋友約好出去,OK~ 沒關係我自己一個人,搭車,吃飯,逛街,
註:(中間有傳訊息彼此都不愉快,最後決定下午機場等)
我一個人搭火車,自己在機場,自己問人,最後她說她不是旅行社,沒收我傭金,
然後我是成年人,所以我不知道要問,要自己找。
然後對別人說,他沒有拋下我,
圖片來源:網路
然後他一直希望我平安回家。
我感謝你這樣,讓我一次就熟悉自己如何搭車自己一個人也可以自由行。
故事很長,我抱怨一下,明天就好了謝謝大家聽了一下。
#不要酸我啊
網友:
【原文截圖 】
當初看完這篇,小編有點疑惑,到底是有沒有出國??
說退了機票錢又說出國後的各種行程?各種矛盾。
沒想到隔沒兩天,被爆的當事人就出現了!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往下看更多精彩內容:
【旅伴很重要第二集!當事人出面澄清,過程越來越精彩,到底那一方有問題,讓我們看下去】
關於這篇抱怨文章,由於與實際發生事情緣由出入太大,
我想我有必要跳出來澄清一下(不好意思要把你臉打腫了),請大家評評理、
指教,如果我有處理不當言詞偏頗的地方,也請大家多多海納。
我是當事者的老公,我老婆受到了莫大的莫須有罪名,被網路新聞黑化,
身為一個男人與老公,我必須跳出來保護我太太,並還原真正事情的經過,
以下正文。
這位李太太,你的指控非常謊謬錯誤,
片面的指控讓人誤以為我們做了不該做的事情。
實情是你出國後搞消失不還錢,為什麼不說出來給各位網友聽呢?
出國前,一切都是我老婆規劃自由行沒錯,但是人家有沒有詢問你意見?
你只說了「你這麼pro,全部給你處理!」類似的語句,
這次出國也是你找我老婆,拜託她幫你規劃的不是?然後從頭好到尾。
我請問,富士山到東京的行程,你半點都沒有參與到?
沒有你說好,我老婆也不會訂票不是?我老婆真的沒問你?
我在旁邊,我都可以作證,你們還相約出去吃飯討論不是?
再來,什麼叫做賠償你損失?有自由行的人都知道,廉航機票是沒有在退訂的,
你今天因為一點情緒誤會問題(稍後會講到),就鬧著脾氣不去,
硬要我老婆賠償你損失,這合理嗎?
我老婆為了這趟旅程的完美,對你壓低了不小的姿態,
還先匯了機票5000元的一半2500元給你當作押金,
如果沒去成,對你也有保障不是?
其實是沒必要做到這步阿~
但是你去了,押金要不要還?房間低價高報?原諒我笑你這個鄉巴佬,
出過國自由行的多半都知道,房價是浮動制的,今天訂跟明天訂就有差價了,
我老婆為了幫你省旅費,重訂了一家一晚便宜300的房間,
我老婆上班晚了一點跟你說(也不差超過一天的時間讓你知道),
你就講這麼難聽,錢是我刷卡先付的,都還沒確定金額跟你申請耶,你是虧到了?
你沒出過國,我也不怪你,我老婆也忍了,
但你還逼人家承認是想賺你這筆,會不會太過分?
你去日本想喝一杯150元台幣的一芳,我老婆認為貴不想喝,
你再雞雞歪歪什麼?不想喝想回台灣喝兩杯一芳錯了嗎?代購還好意思講?
代購是屬於私人行程,你們已經分開活動了(你沒分開去買你私人物品?)
人家代購也用不到40分鐘的時間,你在叫什麼?
你還要求我老婆代購的錢要分你?WTF???
缺錢要說耶,不要這麼誇張OK???
因為你常買飲料喝,我老婆說用禮券給你換飲料幫忙花(之前去日本用剩的)
你自己答應,我老婆也沒逼你,而且日本禮券是等同現金比台灣的好用,
一張500元花剩300可以下次使用不用硬湊500,請問你有什麼損失?
不要用要說耶,不要這麼勉強自己太辛苦了。
起床早上10點下午1點出門?拜託你好意思講?最後兩天我老婆發高燒,
人家8點就起床叫你了,誰知道你這麼愛睡說要睡到12點,
12點你起床了,我老婆發燒要多一點時間起床準備,
你硬逼對方1點前要好,我老婆跟你說她發高燒,你竟然還回說關我屁事?
這是什麼朋友?你確定你是講故事還是在講事實的經過?
最後你們不愉快回國,說我老婆放生你?
這我就氣了,我老婆打了幾通電話給你?你因為賭氣不接電話,我老婆還打給你老公,
然後回國到處放話我老婆放生你,你奶奶的,做人憑良心好嗎?
兩個小女生出國有不愉快的地方我都可以接受,因為難免,但是你是全程不愉快的嗎?
富士山合照,你笑的好開心,還寄明信片回台灣,
要不要我公布你明信片上面快樂的用詞?
泡溫泉,好舒服,還在你臉書上發文有神隊友真好什麼都不用準備就有這麼棒的旅程
(現在被封鎖了,我也不知道還在不在),
當我是瞎子嗎?這都不是重點,回國後才是各種恐怖的開始⋯
回國後,我老婆Line你商討旅費事宜你也不回話,
最後主動找你老公你老公黑名單我們?
不是說回國以後你老公會付錢嗎?怎麼黑名單了呢?
最後到了半夜才姍姍回訊息,一副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過出國也沒有,
來面對我的質詢,一直要我們賠償你...是要賠償什麼啦?爽的時候都沒有多給錢,
不爽的時候就開始各種拖欠,
這趟旅程全程到尾都是我老婆刷我卡代墊住宿的錢(我同意),
也沒有多賺你的錢你在囂張什麼?
電話打過去直接給我嗆,我就是不還錢怎麼樣?去告我啊?
什麼叫做告我?吵架歸吵架,該給的不能少給,
何況你也使用了,我叫你列一張損失清單你也列不出來,
到底是故意吵架不給錢(因為衝突都是快回國才爆發),還是有其他原因
還說信用卡是我刷的,你不用付錢,請問是不是你用的?
真的很傻眼,7500左右的金額也不是什麼大數目,有缺成這樣?
我們本來也是想說花點小錢認清一個人就算了,
可是你千不該萬不該用如此囂張跋扈的態度叫我去告你吧?欠錢比較大就是了?
還嗆說,現在是我欠你錢,看誰比較急?
我老婆到底是欠你什麼需要這樣一直欺負她?
最後為了爭一口氣,我想你沒料到我會去你家吧?
為了有第三方證人我們還請警察到場協助
(後來才知道警察不受理金錢糾紛,只能走民事訴訟),
在警察面前你還敢厚顏無恥的說你就是故意不還錢怎樣去告我啊!
警察聽到也十分之傻眼。
本想說壓低姿態好聲好氣的理智處理,
你又逼我老婆要下跪道歉才「考慮」還錢!?
警察可是從頭到尾站在旁邊聽呢!
身為一個老公,這種事我就不能忍了,
從頭到尾,你就是一點都沒有想付錢的意思,
出國前都好好的,出國後另一個態度,反差之大真是令我「刮目相看」,
為什麼不說出來讓大家知道知道呢?
原來你一直打定主意不付這筆錢,想賴掉是吧?
就算錢要不回來我也算了,但是聽說你跟你公公住一起,
那我也得讓長輩知道你的所做所為吧?
就不說你是如何怕你長輩知道的了,最後公公聽了都看不下去要替你付錢給我們,
你還說「爸!你幹嘛給他們錢?」、「我們有錢是故意不給的」這種惡劣的話沒錯吧?
錢拿到你好像很不甘心?還一直咒罵我們(欠錢的真的好棒棒),
詛咒我們離婚?是有多惡毒?不要自己離過婚就見不得別人好可以嗎?
所以我只好讓你公公知道你離過婚還有小孩,聽說你隱瞞很久?
真不好意思啊⋯看到你當時驚慌失措嚇到嘴角抽兩下的臉孔,我真的⋯很爽!!!
以下付上對話截圖,出國旅行難免有爭執,
我也不敢說我或我老婆都對,一定有處理不好的地方,但是敢這麼欠錢真的很囂張,
我一定要澄清並附上對話紀錄給大家評理,看誰才是受害者!
#原來封鎖我們是不想讓我們看到扭曲的事實可惜老天有眼不能做壞事!
#歡迎反擊看是誰對誰錯誰又態度惡劣請貼出證據不要只會用掰的!
【原文截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