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用人行道」被拖吊?!工地人員怒爆料「我們有申請工地施工專用車道」!
陳羽 在 爆料公社 發文
地點:樹林區學勤路
操,警察是有這麼缺業績嗎?
亂拖車還瞎掰說佔用人行道,明明這裡是有申請工地施工專用車道,而且明明沒佔用人行道卻亂拖車,是不知道這裡算申請核准的土地嗎?
地上有畫黃線是給行人走的沒看到嗎?
還是您們眼瞎了呀!
黃色線是給行人用的道路,而且我們的車子是停在非黃色線與非紅色線的施工車道,然道自己申請的土地不能給自己工班停嗎?
上次來拖車時說『綠地停車』,我們早跟您們說我們是有申請工地施工車道;結果這次理由您們可以在爛一點說什麼『佔用人行道』,真是好笑!阿不就好家在我們有監視器可以作證,您們亂拖車又沒在原位拍攝照片,監視器全錄下來了。我們會向政風科舉報你疑是有瀆職行為(因為我們有申請核准的書面公文)。
叫我們過去看照片,結果連照片都沒拿出來給車主看,不給看沒差,我們自有監視器可以找出真相的,真相就是你亂拖車還把車子移到違規的地方放下拍照,真當我們是白痴不會找真相嗎?
來我們工地違規停車的你不拖不開罰,照片影帶傳給你們只會一句資料不起全,擋我們門口的不處理,卻拖走我們工班師父的車走.........?!
自己有沒有搞清楚【此地有核准施工車輛進出車道的公文】也並非綠地和未留行人道好嗎?
我們有在地上【畫上兩條黃色線就是給行人走的】,請搞清楚好不好。
請大家幫分享讓大眾知道以下亂開罰的警員,這名警員是三峽某間拖吊場的值班人員。
你可以這樣做我就有義務讓社會大眾知道你是怎麼賺你自己的業績的!
「什麼是施工車道?地上鋪的水泥地本來是人行道吧?還是公園出入口啊!你覺得警察錯了可以申訴。」
原本以為會得到大家的認同,但沒想到下面留言的聲音卻是風向一面倒.....
「作為工地的車輛出入口沒有任何警示、沒設置門衛甚至沒有任何人,連車被拖走了都不知道,想必工地管理也出了不小的問題?!建議勞檢處去幫忙檢查一下,相信未來警察會比較看的出來那是工地出入口!」
「施工專用!????傻了喔!那機場三航施工,484可以停機坪?傻子認知......」
「有申請『代表可以施工』而已,又不代表『你能停』!申請是車道還是申請停車場?你這台車上面有寫施工車輛嗎? 」
「公文先提供吧!看上面是說可以進出車輛包括停放車輛的話,我就沒話說了。其次是拍照部分...那個時間點應該不是拍你說的違規事實,而是在拍完成行政手續,例如封條!」
不過原po也堅持警方違法拖吊
「1.反正我們有物證與使用該區的公文
2.該區車道也是未來社區的車道
3.該區屬於工地所有!」
往下看更多精彩內容:黃牌重機停車格卻被移出,警方來後要求將重機移動不然要依法開併排違停,車主暴怒怨警!網:警察本來就沒錯啊
楊立楷 分享陳正峰貼文於 爆料公社
【原Po內文】
這一切都是我活該!
人倒黴喔!就是那麼容易,這種事情也被我遇上。
我的車輛是停置停車格,被從停車格被移置出停車格外!我請員警來協助被移出停車格問題,因為我怕被告發違規停車。但因我的手腕受傷無法搬動車輛,因為車輛平時為我太太再使用,鑰匙都在她身上,但人在宜蘭市,所以我無法用鑰匙開啟車頭。
再想辦法這過程中,發現逆向違停的車輛應該為鄰居友人車輛!
我向前詢問是否該車為你們所有?該逆向車主前來移動車輛,但他要求我把車輛移開!但我告知他我沒鑰匙,他卻不客氣的惡言相向,告知我『你不會叫人送來嗎?』我說我沒辦法移動,一台近160公斤左右的車輛,因為我手腕受傷無法搬動,他卻說我不移動就要報警處理,我說「請你打電話報警處理吧!因為我真的無法搬動車輛!」
同樣的兩位的警察人員前來,跟逆向車主同樣的說『叫我移動車輛』。我告知沒鑰匙真的無法移動,他說那我只能開單告發你違規併排,再不移動請拖吊車前來,我說「開吧!我真的無法搬動車輛」。然後警方原本預計叫拖車前來,但因有鄰居跟家人幫忙協助下,搬移開讓逆向車輛先行離開,後拜託鄰居及家人協助再次搬入停車格。試問員警也知道原因為何硬要開單,是證明他不偏袒哪一方?還是我活該該受這種感覺?員警已知道的問題為何不正視,讓小弟本人要再一次受羞辱,他還告知你併排不可能可以銷單的,因為他說他有告知我要移開!
但他不了解車的重量,還有我手真的受傷,太太人在宜蘭陪家人,意思是我就倒黴嗎?!如果員警覺得有不妥當!他應該是協助我們處理事情吧!而不是消極的態度開單取締告發!再加上消極的態度告知我活該,我有告知你要移車,你不移我就開你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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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員留言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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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情始末都是我車輛被移出停車格所造成,不是我惡意的自我行為所發展。
一個是態度問題,一個是在侮辱我個人行為!我有做就該責罰,但明知我沒有行使的事,卻要我去面對這責罰,我不能接受這個問題,麻煩請正視這問題,態度決定別人對你的尊重,如果有人可以協助我請回應我!
歡迎分享轉貼我賺錢也很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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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員留言回應》
「法律看證據!倘若樓主有提供任何足夠證明車被移出的根據,或許就不會有第二件事的發生。實質上警方也只是依照現場顯示證據開單,畢竟現場的狀況為並排停車!若有相關證據,當然可以現場或事後提交,畢竟是一面之詞.....」
「依法規的話,警察兩邊都開單是正確的!除非你有證據能證明原本停放的好好的,沒有證據的話,警察不開你單只開對方的,就換成對方罵警察了!」
「我自己停路邊機車格,我也都會先拍照,避免其他人亂移車變成違規。我是認為警察開單是因為當下的事實,其他人不要故意亂扯警察的素質什麼的⋯⋯版主去調閱監視器後,才能申訴+檢舉那個可惡的移車人!」
「版主文中有提『他說那我只能開單告發你違規併排,再不移動請拖吊車前來,我說開吧!我真的無法搬動車輛』所以警察是不想開他的單,但是他執意不移車呀!結果還是逕舉,是代表車主不願意簽名收單嗎?」
「『如果員警覺得有不妥當!他應該是協助我們處理事情吧!而不是消極的態度開單取締告發!』...怪警察不幫你?警察本來就沒有義務幫你吧!萬一幫你搬車有損傷是不是又要求償?找朋友、車行各種方法可以搬車怎麼不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