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堂事故)虧待加盟商.有錢自己賺 幸福堂指控大馬代理
(吉隆坡25日訊)幸福堂進軍馬來西亞短短7個月,如今卻面臨馬來西亞代理商可能遭解除代理合約的危機?!幸福堂台灣總部在其面子書公開貼文,宣稱馬來西亞代理商Collab Working Lifestyle有限公司對國內加盟商施以不合理的要求,包括收取高昂加盟費、原料費、運輸費等,因此台灣總公司計劃解除代理合約,並以自身公司進軍馬來西亞。然而,Collab Working Lifestyle有限公司向《中國報》反駁有關指控,並宣稱自身與委托人(台灣負責人)有10年協議,即該公司是馬來西亞幸福堂唯一官方授權的總代理。
代理商反駁指控
本報也訪問一些加盟商,但大部分一知半解而拒絕回應,有者則質疑或是本地加盟商拒絕向台灣總部添購要價12萬令吉的器材,導致台灣總部不滿進而采取行動;然而有關說詞也遭台灣總部反駁。幸福堂台灣總部在面子書貼文指出,他們日前接獲馬來西亞加盟商投訴,指責馬來西亞代理商索取沒明確明細的高額運輸費,更以昂貴價格販售原物料給加盟商,導致加盟商在營運上面臨成本過高的問題。“他們也投訴馬來西亞代理只提供加盟商幾張照片、紙做參考,讓加盟商自行處理店面的裝潢設計,卻未給完整的資料協助加盟商裝修。“代理商也向加盟店承諾,同個區域不會開設第2家分店,但實際上同個區域內的店家數量已開到2家以上。”貼文透露,馬來西亞代理商還打算與印尼代理商聯手創立全新品牌,完全沒顧慮到加盟商的感受。“我們總部更加為幸福堂的伙伴們擔憂,新品牌創立後馬來西亞的大家該如何生存?”
幸福堂台灣總部在面子書貼文,征尋新的合作伙伴。總部關注加盟商利潤
幸福堂台灣總部的面子書貼文補充,幸福堂以推廣幸福為宗旨,台灣總部一直向馬來西亞代理商強烈要求,務必讓加盟商有好的利潤;但前者卻向後者每個月收取行銷費、品牌維護費,光是2、3間店的加盟金就相當於馬來西亞一年的總代理費用。“如此誇張行徑台灣總部必須公開聲明,我們只向馬來西亞總代理商收取一年一次1萬美元(4萬令吉)的行銷費和品牌維護費和5%,並無收取額外不明費用,為的就是降低成本、提高利潤,讓這個品牌更有競爭力。“代理商還在公開場合宣揚,他之所以能向加盟商收取昂貴的貨物金及加盟金“是我有本事”。以上敘述的行為與我們幸福堂的宗旨不符。”貼文澄清,台灣總部是以最好的品質、最優惠的價格提供給代理商,甚至還盡可能讓代理商在當地購買非必須從台灣進口的包材與食材,顛覆一般珍珠奶茶業的經營模式。“我們公司向珍珠制造機廠商爭取到超級優惠的價錢,還自己吸收了部分的金額來促進開發,甚至公開制造商的聯絡資訊給加盟商,讓加盟商可用第2身份去尋問價格,以此證明我們公司是非常公開公正且透明化的。“如此用心替幸福堂伙伴著想的我們,卻遭到馬來西亞代理商的抹黑,讓我們台灣總部深感痛心。”
將進軍大馬不違背合約
幸福堂台灣總部聲稱,他們將以幸福國際餐飲集團進軍馬來西亞,且以不收取任何代理金、加盟金、成本價格透明化方式,回饋馬來西亞加盟商。貼文指出,這項決定符合代理合約條規。“我們合約條款內有闡明,總公司可以在馬來西亞開設,目的就是為了預防之前香港事件再次發生,想不到真的發生了還比香港事件更加嚴重,真是非常遺憾。”身在台灣的幸福堂創辦人陳永良在接受《中國報》電訪時解釋,香港之前就曾出現加盟商違反合約,導致香港幸福堂分店泛濫,進而影響加盟商的盈利。另外,貼文指出,該集團也正在尋找志同道合、不為貪圖利益及違背宗旨的合作伙伴,希望能與幸福堂理念相同的伙伴攜手打造引領潮流世界第一的幸福國際餐飲集團。“我們會無條件免費贈送一個以咖啡、水果茶、3D列印的創新品牌‘囍氣’給代理商,請代理商贈送給加盟商以此回饋一直對於幸福堂的支持。我們也會協助馬來西亞的合作伙伴發行首發股上市,而且會以最好的品質、最優惠的價格讓合作伙伴可以一起打造幸福的未來。”
陳永良:代理商嚴重違約
陳永良指出,基於馬來西亞代理商嚴重違反了很多合約條款,他們將解除該公司的代理權!詢及現有加盟商在解除合約後是否會面臨困境時,他誓言,台灣總公司屆時一定會介入,全力保護加盟商。他指責說,代理合約闡明代理商必須提供加盟商的所有資料,並且經過台灣總部的審批後才能正式開店經營,唯代理商並未遵從。“馬來西亞(許多分店)在開店之前已經違反條款,他(代理商)根本沒資格讓店開起來,(因為)沒有經過我們總公司批准,所以他那些店(都)是不合法的。“這要讓加盟商去告代理商,我們會全力協助加盟商去做這事情,讓他(代理商)把這些錢全都吐回來!”陳永良形容,如今基於一個區域開設了很多分店,導致加盟商的營收銳減,出現“幸福堂最大的對手就是幸福堂”的現象。他補充,他們會以幸福堂國際餐飲集團進軍馬來西亞,並會帶入火鍋、小籠包、鐵板燒、咖啡等其他餐飲服務。“我們進軍馬來西亞不是為了貪圖利益,而是為了讓品牌做得更好…想不到馬來西亞這個代理太貪心,把錢都自己賺了,讓加盟商都沒有賺錢…他(代理商)還在公開場合誣賴,指這些都是台灣總公司賺的。”
總部要求加盟店添購12萬機器是導因?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加盟商透露,幸福堂台灣總部要求每間加盟店添購一台12萬令吉的珍珠模型機器,但遭到馬來西亞加盟商的反對;或許因此激怒台灣總部進而對馬來西亞代理商采取行動。“數周前,這家台灣品牌持有人要我們花費12萬令吉來購買一架珍珠模型機器。 那是一筆很大的數目,且規定每一家分店都必須購買一台。在馬來西亞有30多間的幸福堂分店,估計總耗資接近450萬令吉。“因此,加盟商們透過Collab Working Lifestyle有限公司傳達了我們的反對聲浪, 同時此公司協助我們向台灣公司做出反映。也許,這可能是導致台灣公司不滿他們的原因。”該加盟商期許,台灣公司的負責人可以透過商討來表達他們的不滿, 而不是在面子書貼文或透過媒體發表聲明,他們也應該要注意此舉是否會破壞幸福堂的品牌信譽。為此,陳永良指出,這是在簽署代理合約時就已經設下的條款。“這個事情蠻復雜,這是關於之前代理的事情…(所以之前簽署代理合約就已經列明了?)對對對。”詢及是否有意與加盟商面談時,陳永良聲稱,他們一直都有邀請加盟商過來台灣,但馬來西亞代理商基於擔心事情曝光,而不敢讓他們過來。“台灣一直都歡迎他們過來台灣學習,了解台灣幸福堂的作業程序,為何可以一天賣上2000杯以上。”
總代理商:與加盟商合作良好
另一方面,Collab Working Lifestyle有限公司代表鐘森澤指出,國內至今共有39家幸福堂分行和近500名員工,這反映投資者對該公司管理的信心。“幸福堂台灣公司的負責人在面子書的貼文是非常不准確,不能完全反映幕後實況。這對我們來說不公平,不幸的是他們選擇了此舉。“作為馬來西亞總代理商,我們與委托人(台灣負責人)有10年的協議。我們已遵守合同中的每個條款,並將繼續以良好的公司治理和最佳業務實踐執行。根據合同,馬來西亞的所有加盟商都必須通過我們。”鐘森澤透過其秘書在WhatsApp回應《中國報》的詢問時強調,該公司一直盡心盡力為加盟商提供服務,且代理商和加盟商也維持良好合作關系。“我們與加盟商,分銷商和供應商的關系是讓我們能如此快的速度發展幸福堂品牌的原因。“同樣,沒有消費者的愛戴,這一切是無法達到。 我們要感謝所有馬來西亞人在過去7個月中的支持,我們將努力為所有人提供更好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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