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糾紛!對方只是挫傷上調解委員會竟要求33萬賠償 該怎麼保障自己權益?

       

劉家瑋 分享黃璿元貼文 於 爆料公社

      

【車禍糾紛文長慎入】

前言:

8/15車禍(我在旱溪附近車禍,車禍當下他應該送往區域性的醫院,但女方在台中醫院工作,要求送往台中醫院),後續我做完筆錄後,警察要我提供行車紀錄器,可能由於我馬上熄火拔記憶卡,所以沒有存檔成功,畫面損毀,也有可能因為行車紀錄器有問題(這時對方的男友已經到場了所以他知道我行車記錄器畫面沒了,但正常以偵查不公開原則,也沒有徵求我的同意,應當對方是不能在場觀看的)。

做完筆錄後我問警察能否陪同去看對方傷勢,但警察表示要讓女方休息一陣子,或1天再去找他做筆錄,但有前面那段要求送他工作的醫院才知道他在哪裡就診。

(我有點擔心,對方只是擦挫傷意識清楚並沒有昏迷,為什麼不是直接去醫院找他做筆錄,事後我據了解是由對方自己去找警察做筆錄的)

      

事發經過是:

我和對方在同一線道等紅綠燈,我要右轉,對方騎車要直行,前方有機車停止區,我停在最右側的機車停止區後方,旁邊並無任何並排機車車輛,紅燈時我就打方向燈了,綠燈時我往前滑行等了一下子後轉,對方從後面超車撞上我的右前輪摔車,路口監視器亦是如此,但我非常明白我是右轉車,對方也受傷了,我一定有肇事責任,剩下的就是接受然後妥善處理。

下車查看關心後,女朋友詢問狀況,(女方已經清楚的告知我說他有看到我打方向燈,可是他想說我們還沒過,本來想煞車,但他後方有車,想說我們還沒過,想先過,欲從右側加速超車後就撞上我們了)。

      

後續做完筆錄我去醫院看他,他已經看完診了,但警察還沒有過去做筆錄,我與他們是同時離開醫院的。

而且去醫院看他時,他也是又自己說了一段當時事發的經過(我有點擔心他筆錄翻供有機會和別人溝通怎麼和警察應對,畢竟筆錄筆錄這種東西自由心證,他男朋友也已經知道我行車紀錄器沒有錄到對我有利證據)前幾次他自述經過我一時沒想到要錄音,隔天我女友打電話關心對方,我女友有錄音,女方又自述了一次事發的經過,目的是我是夜班,半夜會打擾對方,女友才錄音給我聽。

       

    

         

我並沒有要逃避我的肇事刑責,該是承擔多少就是多少,包含初判我也欣然接受,隔天下午就開始跟我說,他受到很大的驚嚇,醫生說他一個月不能工作,要請律師等內容,當時我是希望以和解的方式,雖然我的車也沒有大傷,但是我的車修起來不是小數目,原廠估或許要6-10萬(我的第三.車體險過保了還沒續只剩強制,對方機車也只有強制險),居然對方有受傷又是女生,我並沒有想要求對方賠償,但是因為對方的感覺就咬定他女友有受傷,要過分要求的感覺。

 

因為對方說,精神傷害,無法上班,律師等問題,我第3天就前往警察局請承辦員警讓我看事發路口監視器(好顯我有去,承辦員警的處理資料裡面的影像非常模糊,我要求看全景,才有我等紅綠燈打方向燈,機車不是與我並排,是在我後方車速很快要鑽車超越才撞上我的畫面)這讓我非常質疑處理的程序,居然是我去看要求了這段畫面他才發現把他丟承辦資料夾裡,但我不知道他哪時候才去做筆錄,對方說有受傷要請律師啥的才有點擔心。

   

            

我第2天就給他我的保險聯絡方式了,我問他說他沒保險我不知道我接下來下一步該修還是要怎麼樣,他說請雙方保險公司來處理,但他就沒保險公司也沒跟我聯絡,做完筆錄立即去醫院看他陪同到辦理出院後才離開,女方騎男友的車機車無保險而我的乙式也過保幾個月了,事後告知對方汽車維修費用我自己負擔,受傷部分請保險診斷證明開宜休養7天,另一張3周,你卻開薪資求償3個月?

急診室診斷證明寫腳背挫傷併撕裂傷一公分"挫傷" "挫傷" "挫傷!!!"併撕裂傷1公分照x光連骨頭都沒傷到 更沒有扭傷,對方家長調解開這樣,真的有這種人?

還有你女兒要不要去考長照丙級證照到底關我什麼事?是傷到手嗎?

就算沒法去考試,阿就沒去了哪來的交通費900??

就算有去考試,那又是哪來的證照費用?

你女兒年底要結婚關我什麼事???

怎麼能把所有的事都推究到車禍上?

      

電話裡說你女兒都坐輪椅走路都助行器,請問,這兩個你怎沒打進表格也沒有收據?

真正有附帶證明的部分大概"3萬塊"而裡面大部分都是高鐵的票,所有單據都重疊開了又開,如果仔細看根本是沒有邏輯問題很大的一張表!

當然沒辦法達成共識,明明在台中醫院就醫,你媽媽卻電話告知我,說沒有辦法相信台中的醫學專業為由要轉診回台北,在台中醫院做麻醉卻轉診回台北住院,看醫生備註含看護車資看護又含車資,車資又另外開?????每個又獨立開一欄?????

       

車禍雙方都有責任誰願意碰到這種事?

車禍後關心電話都有打是你們不接,還一直鬼打牆說會請保險公司處理,問題就是你連保險的電話都沒給我,保險公司也沒有與我聯絡,是要處理啥?

     

後續是你們完全不接電話也不願溝通,說要請律師協調。

肇事責任出來,雙方都有錯!

8月31就告知了我車子的部分只維修不換的情況,7萬我自己承擔,保險照樣出醫療給對方。

結果今天9/18調解,一口就說我完全沒關心?

我們致電完全不接還有在line上說對我們說的完全不做回應,打臉完後改說詞說我們假關心真脅迫和解?

還說我們一直說我們車子維修費很貴來造成他們精神上的壓力?!

這位媽媽,我們有錄音,知道嗎??

      

從頭至尾,關於汽車維修費用,我只與當事人的男友談過,如果我以維修不更換的情況,約7萬,有點貴;如果以肇事責任攤分,也有可能要你們拿出一部分的錢,而這部分我希望醫療由強制險出給你們,剩餘不足費用再用攤比餘來抵,如還有不足部分我們再來談。

但和解的話,我們還是要去調解委員會,或是有第三方公證人的情況下,這是對雙方的基本保障。

      

車禍後2星期收到初判跟調解書,我與對方聯絡,並告知車禍是雙方面的事,我體諒你們,但也希望你們不要都採取被動置之不理。

發完簡訊,肇事人的媽媽打給我,我說對於車禍你女兒受傷我很抱歉,請你女兒好好休息療傷,不用擔心,你也說我們溝通階段沒有完善溝通,才產生這些問題。

當下也告知對方母,親到醫院時你女兒擔心車維修的費用高,我本意就沒有要要求賠償,請把醫療收據收好申請理賠,好好養傷,也很抱歉造成你們的誤會,但我真的很希望可以順利落幕,也預祝你女兒早日康復。

你也回我說你們也不會要求過分賠償,說你們不是那種人!

       

9/18上調解委員會,開一張表就變33萬????

  

          

我能理解你為母心切擔心自己女兒的心情,但我也是人生父母養的,所有處理都是我與身為事發乘客的女朋友一起處理的,但不表示你能看我們年輕不懂事就欺負我們。

我與身為乘客的女友也當然受到精神上的損害,我們也一樣因為你們說要請律師等說詞擔心睡不好,而你們要求精神賠償10萬,我們2個並沒有,你車殼受損1萬5要求更換,但我們以維修代替更換將彼此財損降至最低,我認為這樣的和解內容無論你們受傷與否,是完全不平等的,因為我有與保險積極聯絡,保險方面告訴我對方都沒有致電詢問,或者是通知保險公司車禍後續可能要出險,所以我跟保險拿了一疊資料要給他申請醫療用的,調解會那天他母親卻說這種東西網路隨便印就有了,我們有,於是退還給我們了!

   

           

補充一點,line中我收回訊息的內容是【要不要請律師那是你們的權利,但我對你的回應很失望】!

但後續覺得不妥便馬上收回了。

        

幾分事實幾分良心講幾分話,車禍這種事誰都不願意碰到,但身為人母,怎麼能以這種大家都不願意碰上的事做最壞的示範,上到法院後,我一定把資料一一奉上,如果你的內容屬實,我當然願意承擔後續的法律責任,但如果不實,我可以合理懷疑你圖利詐欺!

如果你們有看到,認為我有說謊,歡迎打臉或者截圖提告!

既然已經要進入法律程序了,歡迎去調每一通通聯紀錄。

   

       

真的很無言,我只能說等你傳票!

       

這是一篇勸世文,第三責任險一定要記得續保或加保,等我們意識到重要性,往往事件已經發生了。

車禍糾紛,肇事責任重的人一定要有承擔的意識,但對於過分的要求,以刑逼民,不要退讓,要保障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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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來自爆料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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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先生  發文  爆怨公社

下班順路買自助餐排隊等結帳,

被一位婦人大聲嫌棄為什麼身上那麼臭,可以離我遠點嗎?

沒多做什麼回答,往後退了一點。

做水電那麼多年,有時候都被嫌棄到快麻痺了,

可是就算厭惡我們也不用表達的那麼明顯喊的眾所皆知好嗎? 

我們身上的汗臭味也不是我們願意的 ,風吹日曬,身上濕了又乾 乾了又濕 ,我們也只是學一技之長在靠自己的雙手養家 養自己 。  

如果可以誰想做工,就是不愛唸書,其他工作沒興趣,畢業後才選擇出社會學一技之長

如果可以誰想風吹日曬,我們也是人 也會受傷,就算真的要嫌 也不要這麼光明正大好嗎

純屬抱怨 不喜勿入 謝謝

【社員留言】

『 應該回丫桑  你才臭你全家都臭 尤其嘴巴他媽的臭...』,

『我是一直濕下去 沒乾過 』,

『 嘴巴越壞內心往往越寂寞』,

『 被嫌棄到麻痺??!!沒品的人居然不少』,

『  我們做工程的,身體是勞動的累積,心裡是乾淨的!』,

『 從沒水沒電進場,到大家都完工離場了!水電的還在裝燈設備!辛苦了水電工 +1!』,

『 我喜歡我老公身上的汗臭味。。。。(他是泥作師父)』,

『  您的修養真是太好了  要是我早就用五字經問候牠家祖宗十八代了』

  

來源來自爆怨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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