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子最怕的一項殘忍刑罰「裸刑」,到底有多卑污無底線?
文:刺蝟
01
這是一個在我老家流傳甚廣的民間故事。
說,晚清亂世,天下動盪,在我老家,一個地處荒遠的小縣城裡,縣令於得水也似屁股生瘡,日夜坐立不寧。
若你以為他心懷天下,憂國憂民,那就大錯特錯了——
於得水本是個「捐官」。兩年前,州府募糧,其忍痛捐銀數萬,才謀得這個一縣之長的位子。本以為「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用不幾年便可全數回本,哪知世道變了,天下亂了,油水稀了,沒得撈了。
不行,必須得想法子,能摟多少是多少,將損失降到最低。
這日,於得水帶著幾個衙役上了街。兜兜轉轉,心下正盤算聚財之道呢,只聽一陣略帶怨氣的質問,從街旁的一座老宅裡飄了出來:「翠月,那男人是誰?你為啥送他乾糧?」
於得水不由得豎起耳朵,很快聽出些端倪。
問話的,是婆婆陳張氏。她口中的翠月,是兒媳。確切地說,是一個童養媳。
陳張氏的男人陳掌櫃,早年做皮貨生意。好像在五六年前,不幸遭土匪綁了肉票。最終,贖金交了,換回的卻是一具屍體。
前年,經媒妁牽線,陳張氏給年僅8歲的兒子說了親,將18歲的翠月娶進了門。
兒子小,尚不諳男女之事;兒媳又生得俊俏,水靈靈花兒一般。當婆婆的自然要處處留神,小心提防別鬧出啥家醜來。
「是個討飯的叫花子。」翠月解釋說,「我看他又渴又餓,很可憐,就送了他一個麵餅。」
「兵荒馬亂的,人心難測。今後,可不准讓陌生人進院。」陳張氏再三叮囑。
聽聽這幾嘴婆媳閒聊,本無可厚非,哪知隔牆有耳,縣太爺於得水稍加思忖,登時嗓門陡高:
「來人吶,速將這不守婦道、勾引野男人的淫娃抓回去,嚴懲不貸,以儆效尤!」
02
就這樣,無妄之災,驟然天降,陳家童養媳翠月被差役押回縣衙,投進了黑牢。
所定罪名,通姦行淫,有傷風化,且人證物證俱全——
人證嘛,是於得水帶在身邊的差役,他們都聽到了婆媳對話;至於物證,則是從陳家灶間找到的幾隻麵餅。即便沒有證據,想想看,小丈夫屁孩一個,屁事不懂;小媳婦正值青春年華,焉能耐得住寂寞?
耐不住,必會勾搭男人。嘿嘿,這就叫鐵證如山。
純屬特麼牽強附會,一派胡言瞎扯淡!
當然,於得水這般亂扣罪名,胡亂判案,意圖很明顯:想撈人,拿保釋金來。如不舍財,那就,嘿嘿,嘿嘿嘿。
於得水這一「嘿嘿」,頓令婆婆陳張氏心驚肉跳,禁不住渾身抖顫。
能不怕嗎?眾人皆知,自其上任,不只搜刮盤剝,魚肉百姓,還有個令人唾棄的怪癖。只要發現涉及閨閫之事,其必會強拉硬扯,定為姦情。然後,將女犯剝光衣服,科以裸身行杖。
瞅著女人不著一縷,於不停落身的笞杖下扭動慘叫,直至皮開肉綻,血污斑斑,於得水便似打了雞血般激動亢奮,產生強烈無比的滿足感。
NND,十足變態狂一個。
事實也是,自履任不過短短兩年光景,於得水已判過不下十名女子裸刑。而就在上月,有個年輕女子便被處以裸刑,重杖二十後,父母攙其回家。當時,一眾無賴子弟如潮圍上,撫摸挑逗,狎暱嬉鬧,以致那女子不堪羞辱,當場撞死街頭。
這般慘劇,會在翠月身上再度上演嗎?
03
行文至此,有必要扒一扒「裸刑」這一殘酷刑罰的褲衩子。
據度娘稱,裸刑,即將女犯的衣服剝光後處刑,是中國古代史上,統治者專門針對女性所採取的最為卑劣下流的刑罰。
在舊時的男權社會裡,婦女地位一向低微;犯下重罪的女子,更為世人所不齒。因此,將她們裸身處刑,不但不會被視為有傷風化,反而多為官方和民間所接受。
古往今來,有很多女性,為這一卑劣刑罰付出了慘重代價。
比如,前秦高帝苻登之妻毛皇後。
毛皇後,名秋晴,出身將門,美貌出眾,且武藝高強。在她率軍與姚氏叛軍交戰時,因寡不敵眾,不幸被擒。隨後,被剝光衣甲,五花大綁,押往姚萇處請功。
此時,毛皇後雖鬢髮散亂,汗污遍體,但其美貌身段令姚萇大為心動,欲納她為後。毛皇後誓死不從,破口便罵:「姚萇無道,前害天子,今辱皇後,皇天後土,寧不鑑照!」
姚萇被罵了個狗血噴頭,頓時惱羞成怒,喝令手下將毛皇後推出帳外,裸刑斬首。對此,《資治通鑑》如是載:
「萇欲納之,毛氏罵姚萇無道,萇怒,殺之。」
比如,隋末巾幗女傑陳碩貞。
唐高宗永徽四年(公元653年),因不堪官吏貪腐,橫徵暴斂,陳碩真於睦州覆船山起事,稱「文佳皇帝」。同年十一月底,遭官兵圍剿,義軍傷亡慘重,陳碩真亦被俘處刑。
行刑時,陳碩真被剝光衣褲,強逼跪於秋風之中,以供看客圍觀。隨之,劊子手又當眾施暴,極盡凌辱之能事……
比如,清末川西女傑、年僅十七歲的廖觀音,亦遭此刑。
再比如,這個故事裡的童養媳翠月。
04
翠月生性剛烈,寧死也不肯認這卑污罪名。而婆家,自遭山匪索財害命後,家道中落,日漸窘困,陳張氏根本拿不出那麼大一筆保釋金。
至於娘家,若能拿出錢,又怎會讓她去做童養媳?
少哭窮,想保命,賣房去!
賣房?這倒是個辦法。經於得水手下指點,陳張氏四處求人,賣老宅,賣田地,當家產……一通忙活,好歹湊夠了救命錢。誰料,不等託人送進縣衙,當夜盜賊忽至,偷了個分文沒剩。
被偷了?純屬胡謅。本官治下,海晏河清,哪來的遭賊?既然拿不出保金,好,去衣裸杖,給本官往死裡打!
且說庭審日,公堂之上,隨著縣太爺於得水一聲叱喝,幾個差役如狼似虎般撲向翠月,三下兩下,便將其衣衫撕得粉碎,接著按倒在地,高舉木杖,噼啪拍下。
比身痛更烈的,是心痛。翠月強撐仰臉,死死盯緊了於得水。那眼神分明在說:人在做,天在看。你為官不仁,欺壓良善,早晚有一天會遭到報應。
報應?哼,老子判了那麼多女子,老天哪回沒在看?咋不打個雷劈了我?去他的報應,繼續打!
05
那天,整整二十杖,杖杖見血,一下不少,全落上了翠月的身。
但令縣太爺於得水和一眾衙役始料不及的是,這次行刑,四敞大開的公堂門外,居然一個看客都沒來!
這不可能,不合常理啊。以前,告示既出,天色未亮,衙門外的長街之上便浩浩湯湯,人滿為患,一個個瞪大眼,伸長脖,等著盼著好戲開場。
不可否認,比施行裸刑本身更為可怕的,是它玷污和摧毀了一些原本善良的靈魂,使常人墮落為魔鬼。
於得水正納悶呢,就見陳張氏踉蹌撲進,脫下衣服蓋住兒媳翠月的傷身,接著弓下腰,顫巍巍背起了她。
「閨女,都是婆婆不好,婆婆嘴賤。婆婆知道錯了,這就背你回家。走,咱回家。」
翠月恍惚看到,婆婆陳張氏竟滿頭滿臉都是傷,血污涔涔。而不久前曾發生的悲劇,也並未在她身上重演。
因為,衙門之外,街道兩旁,站滿著數以百計的女人。她們用身體,擋住了看客的目光。
她們的身份,不盡相同,有的身為人母,有的身為人妻,也有的身為人女。為人母的,趕走了自己的兒子;為人妻的,罵跑了自家男人;為人女的,喊走了老爹,兄弟……
她們,都是翠月婆婆陳張氏求來的。
保釋金被盜後,她能做的,只能是去磕頭求人。逐家逐戶,見門落膝,咚咚磕頭,去求那些和她一樣的女人們,為翠月辟出一條回家路。
慈悲母性,終還是勝過了醜陋人性。
06
就在這場裸刑過後沒多久,辛亥革命爆發,清王朝就此覆滅,諸如去衣行杖等殘酷刑罰也一併消亡。
令人唏噓的是,眼見仕途盡毀,縣令於得水攜帶家眷銀財,急慌慌跑了路。
對了,在其攜帶的錢財中,也包括從陳張氏家盜來的那筆救命保釋金。
沒錯,那盜賊是於得水僱傭的。他不只謀財,還要滿足他那畸形的可怕窺私慾。
只是萬萬沒想到,跑路途中會撞上馬匪,劫了他的財,取了他的命。他的兩房如花似玉嬌滴滴的小妾,亦被馬匪掠了去,倍遭欺凌,生死未卜。
而這,恰恰應了坊間那句老話:
善惡終有報,天道好輪迴;
不信抬頭看,蒼天饒過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