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歲女童被老師打成重度殘疾,父親含恨離世,「要是晚上一年學多好」
對於老師能否打學生這個問題,每次一拋出都會引發激烈的討論,有的人認為,老師即使有體罰的行為也是出於管教的好心,至多算是教育方式不當。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地區松嶺區教育局也是這樣界定其下屬壯志學校教師黃某琴體罰學生的行為的,但黃某琴的行為顯然已超出了正常教育的底線,進入了涉嫌觸犯刑法的範疇。被她毆打的學生高朵朵於2017年8月被鑑定為精神殘疾二級,屬重度殘疾,而且領到了殘疾人證,那年,高朵朵10歲。
然而,那兩天的三場毆打所造成的結果遠不止於此。
(殘疾人證照片)
送錢送物難保平安
高朵朵的家位於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地區松嶺區勁松鎮壯志林場,父母都曾是林場的職工,林場位於山裡,是一個相對封閉的環境,只有2000來戶人,人們互相都認識。
高朵朵出生於2007年,她曾有個姐姐叫小晶,2005年死於紅斑狼瘡,小晶離世後,父母又生了高朵朵,幸運的是,高朵朵一直很健康,2013年,高朵朵上小學。高朵朵的母親於麗向記者出示了一張女兒一年級時的照片,照片裡的小女孩眼神明亮,陽光可愛。
(高朵朵一年級時的樣子)
該鎮只有一所小學,名為壯志學校,與高朵朵同級入學的還有15個孩子,他們組成了壯志小學2013級1年1班,也是1年級唯一的一個班,班主任是黃某琴,一位45歲的女教師,教語文和數學,在該鎮有一定的“知名度”。
黃某琴有名不是因為教學好,而是因為愛體罰學生,於麗家親戚的孩子比高朵朵大10來歲,也曾是黃某琴的學生,聽說親戚的孩子上學時也會被黃某琴打,但她一時沒有能力把孩子送到別處上學,想來想去決定通過討好黃某琴的方式讓孩子避免被打,更何況她的嫂子和黃某琴是同校的老師,於麗覺得黃某琴怎麼也會給自己幾分薄面。“我給她送過半扇排骨,送過幾次鴨蛋、鵝蛋,一次送100個,都是買的,送過香腸,我丈夫從哈爾濱帶回來的,我三姐從上海給孩子寄的好吃的,我聽說她(指黃某琴)孩子從哈爾濱回來了,也趕緊挑點好的送過去。2014年,她丈夫讓人打了,她給我打電話,說'我家男人住院了,腿壞了,我還得照顧他,想起來就頭疼',我一聽這話,趕緊給她送了500塊錢去。”於麗說。
於麗說,她並不是唯一一個給黃某琴送過禮的家長,其他的家長也送,這些事在孩子們中間不是秘密。
高朵朵與同班同學羅佳聊天時,羅佳提到她媽媽曾給黃某琴送過餃子,送過錢。“有一次放學,我看到劉小軍的媽媽拿自行車擋住黃老師,給了她一張卡,我不知道卡裡是什麼。我在黃老師家補課時還聽到張奇的爸爸媽媽說晚上要請黃老師吃飯,她答應了,張奇的爸爸媽媽和黃老師關係很好,經常一起吃飯,還有張曉的媽媽,給黃老師送過魚,那種小魚,送了一大袋子。 ”高朵朵說,“送錢以後,黃老師前2秒是好的,後2秒就不行了,送吃的如果送得少,就一點事不管。”
(高朵朵與羅佳的聊天記錄)
於麗一直以為高朵朵一二年級沒怎麼捱過打,但高朵朵告訴津雲記者,他們從一年級就開始挨黃某琴打,拿書打頭,被教鞭抽,有時扇耳光,還會被踹腿、腰、肚子,人人如此,被打的理由通常是題不會做或者字寫錯了,就連高朵朵眼中父母和黃老師關係很好的張奇,也一樣挨打。
同時,黃某琴還向孩子們宣布了“紀律”,任何時候都不許把在學校裡挨打的事告訴家長。
一再要求學生去自家補課
一年級上半學期,黃某琴找到於麗,提出讓高朵朵放學後去她家裡補課,“她說我孩子再不補就跟不上了,但是我孩子的成績很好,而且我嫂子就能輔導,所以我拒絕了。”
一年級下半學期,黃某琴直接找到了高朵朵。“她說這題你都不會,回去跟你媽說你要去黃老師家補課。”高朵朵告訴記者,黃某琴說的那道題她其實是會的,但自那以後她開始去黃老師家補課,每個月補課費300元。
高朵朵粗略地算了一下,他們班裡共有5人在黃某琴家補過課,她還看到一些高年級的大哥哥、大姐姐也在黃某琴家補課。家長接孩子的時候,黃某琴還會和家長交流幾句。“黃某琴跟我說,她有個姐姐,在齊齊哈爾一家私立學校當校長,還說那兒的家長都送包送圍巾什麼的,咱們這小地方就不像人家那大城市,這是她的原話。”於麗說。
高朵朵告訴津雲記者,黃某琴的課後補習通常是讓孩子們自己寫作業,她則在一旁看手機或者玩電腦,升入三年級後,越來越多的孩子們不再去黃某琴家補習,於麗也決定中斷高朵朵的補課,“我到她家接孩子的時候跟她說,孩子們都不去了,我家孩子以後也不來了,黃說不來不來吧,能看出她不高興了。”
此前孩子們雖然都挨打,但還是有些許區別的,高朵朵同班一位家境不太好的同學小娟的母親告訴於麗,她女兒總是挨打,會被黃老師揪著頭髮往牆上撞。相比之下,高朵朵等部分學生捱的打似乎稍微輕一點。
但在補課中斷後不久,班裡發生了一件事。
一把美術刀引發的體罰
2015年12月17日,週四,下午有體育課,黃某琴規定上午背下來課文的學生下午可以去上體育課,沒背下來課文的學生都留在教室裡背書。包括高朵朵在內的部分學生去上體育課時,留在教室裡的同學翻了他們的書包,高朵朵書包裡的小刀被拿了出來。
(高朵朵書包裡的美術刀)
根據黃某琴向警方的供述,當她發現一名自閉症學生在用嘴啃刻刀時,她嚇壞了,因為這個自閉症孩子很瘋狂,容易傷到自己和其他學生,於是她立刻搶下刻刀,而後查到刀子是高朵朵帶的。因為學校明令禁止帶刀到學校,且刀子險些傷到學生,她一時情緒激動把高朵朵拽到了教室前面,推搡了她幾下,掐了她脖子、腰和後背幾下,又在她小腿上踢了一腳,狠狠批評後便開始上課。
但高朵朵告訴記者,那天之所以帶小刀是因為有美術課,那天大家都帶了小刀,而最終被打的不只有她一人,還有另外兩個女生。“拿我小刀的那個男生是有多動症,他沒傷到自己,但是拿小刀剌紙了,我和另外兩個女生都是被班上一個同學舉報的,然後黃老師把我們仨叫到教室前面,當著全班同學的面不停地推我們,掐我們的脖子和後背,我和另一個女生都哭了,有一個女生沒怎麼挨打。”高朵朵說。
當天放學,高朵朵的三姨接她回家,換衣服時發現外甥女身上有傷,於是問高朵朵怎麼回事。高朵朵對三姨說,她要告訴三姨一個小秘密,但三姨不可以告訴她媽媽,三姨答應後,高朵朵把自己在學校裡挨打的事說了出來。
三姨覺得事情有些嚴重,立即將情況告知了於麗,於麗聽完十分生氣,轉天一早,她去學校找了黃某琴,“早上第一節就是她的課,我在教室門口等著她,見她面以後我說'你不該體罰孩子,有什麼事你可以和家長說',我還讓她多關照關照。”
對“告密”的首次“懲罰”
在要不要讓家長去找黃某琴這件事上,高朵朵曾經猶豫過。“以前出現過有家長去找,然後被報復被打得更狠的情況,但我又想,也許呢,也許有用呢,所以我沒有阻攔我媽。”高朵朵小聲地說。
母親在教室門口交涉的過程,高朵朵都看在眼裡,她清楚地記得黃老師在與她的母親道別後一扭身就變了臉,“她叫我站起來,然後提問,問'一年有多少個月',這是前一天讓背的內容,我還沒來得及回答,她就開始打我了,先抽了我六七個嘴巴子,抽我嘴巴的時候我還有印象,後面用書打我頭的過程我就記不得了。”
關於那場毆打,高朵朵還記得兩個細節,一個是黃某琴一邊打她一邊說“不是和你們說了嗎,啥事不能告訴家長”,另一個是被抽了六七個嘴巴子後,她的嘴裡出了血,她想把血水吐到地上,但黃某琴不讓,要求她嚥下去。“嘴裡有血的味道,噁心。”高朵朵說。
案發後,於麗曾向當時在場的其他同學了解女兒當天上午被打的具體情形,有學生告訴於麗,那節課高朵朵被數次提問,每次提問後都會被打,後來打得他們已經不敢看了。
中午回家吃飯時,高朵朵的三姨再次發現外甥女身上有傷,她又給於麗打了電話,於麗告訴姐姐,讓高朵朵忍忍吧。
午休後,高朵朵再次回到學校,從心裡她已經抵觸去學校了,但又不敢不去,“我書包還在學校裡,我也怕沒去留的作業不知道,沒寫完又得挨打。”
一節課的毆打
當天是周五,下午的最後一節課是大掃除,高朵朵的任務是擦地。第二節課下課後,高朵朵發現黃某琴坐在講台上,好像一直在盯著她,臉色也不太好。大掃除開始後,黃某琴將高朵朵叫到講台前遞給她一張紙,讓她寫一個字,高朵朵說那個字她學過,現在她想不起來具體是哪個字了,她寫出了黃某琴要求她寫的字,但她不知道自己寫得對不對,她覺得自己的字寫得不太好看,她認為這可能是她挨打的原因,因為她寫完後,黃某琴什麼都沒說就開始打她。
關於打她的“程序”,高朵朵用“和往常一樣”來概括:“先踹,穿著高跟鞋用鞋尖踹我肚子,還踹了後背,然後拿書扇,抽嘴巴子,掐住我前胸的肉左右甩。”高朵朵講到這裡時,一旁的大姑高彩雲提出了疑問:“你當時穿著羽絨服,她怎麼掐你前胸的肉。”高朵朵答:“先把拉鍊拉開,然後把手伸進去掐。”
高朵朵說,那天挨打時,她倒地了,然後被黃某琴薅著頭髮站起來繼續挨打,挨打的過程裡她不敢出聲,這是一貫的“規矩”,挨打時哭出聲會被勒令憋回去,如果敢反抗,會換來更重的毆打,“以前有人反抗過,喊了一聲,然後就被打得更厲害。”
高朵朵的二姑高彩月問侄女:“黃某琴這麼打學生聽起來也很費力氣,她不累嗎?”高朵朵答,黃某琴經常坐著打人,比如踹學生的時候,經常是坐著踹,這樣學生的腰背就會磕到桌子角,很疼,學生如果往後退,黃某琴會把學生拉回來,有時干脆拉住學生踹。扇嘴巴的時候也可以坐著扇,如果站著,就捏住學生的臉扇。
高彩雲和高彩月告訴記者,她們以前從未聽過侄女把黃某琴打人的方式講得這麼細,聽完高朵朵講老師把手伸進羽絨服掐她時,高彩雲咬著牙吐出一句“畜生”。
在高朵朵挨打的時候,班裡的其他學生都在默默地做掃除,沒人敢多說一句話,高朵朵回憶,黃某琴打了她將近一節課的時間,快下課時才停手,讓她去擦地,但她那時已無法勞動,是她的好朋友羅佳幫她擦的地,“黃老師打完我以後坐在講台上玩手機,她沒看到是羅佳幫我擦的地,打完我以後,她心情好像好了點。”
被打以後,高朵朵覺得自己走路很慢,三姨接她放學時,發現她的腿腳有了明顯的異常。“我三姐說,那天是架著我姑娘從學校走回家的,上樓也是一點一點蹭上去的,她給我打電話說,'孩子又被打了,打壞了,你快回來。'我還以為沒啥,說黃某琴就是出氣呢,結果到家發現這麼嚴重,我立刻去找黃某琴。”於麗說。
於麗家與黃某琴家住在同一棟樓裡,於麗去敲門,黃某琴不開,於麗隔著門喊:“我找你有急事。”敲了好半天,黃某琴才把門打開。“我問她你怎麼又打我孩子,都上不了樓了,身上都是傷。她說是不是擦地磕的,是不是上體育課摔的,我說孩子會學舌,就是你打的,她就一個勁地說'我錯了我錯了'。”
看到黃某琴道歉,於麗沒有太為難她,因為她覺得孩子並無大礙,但孩子並未如她預想的那樣漸漸好起來,反而愈發嚴重。
高朵朵說,被打後她的後背非常酸,坐不了一兩分鐘就得站起來,她可以躺著,但翻不了身。那一晚她沒有睡覺,一直在哭,她告訴爸爸媽媽,她不敢閉眼睛,一閉眼就看到黃老師在跟前,還要打她。
天亮後,於麗和丈夫高衛國帶著女兒去了當地的小醫院,醫生看不出什麼,讓他們去地區醫院拍片子,地區醫院只診斷出了軟組織挫傷,從地區醫院回家後,高朵朵吃什麼吐什麼,喝水也吐,仍然一直哭,很多人勸他們帶孩子去大醫院看看,別耽誤了。
於麗和丈夫決定帶孩子去北京看病,赴京之前,高朵朵在母親的陪同下於2015年12月22日前往勁松鎮公安派出所報了案。
孩子癱了
於麗和三姐帶著高朵朵從加格達奇登上前往北京的列車,一路上,高朵朵仍然在哭,於麗記得車行至凌晨4點多的時候,高朵朵的腿忽然僵直了,無法站立無法行走,於麗和三姐以為孩子癱了,嚇得也哭起來,三個人在車上哭成一團,甚至驚動了列車長。
在北京1年的求醫過程中,高朵朵輾轉了五六家醫院,陸續診斷出右下肢活動障礙、肌力Ⅱ級(肌力共分5級,5級為正常,2級肌力可在床上平行移動)、神經功能障礙、脊髓損傷、創傷後應激障礙、軀體化障礙,武警總醫院的醫生告訴高衛國,脊髓損傷是震動導致的。
回憶起剛到北京時的那段日子,痛苦的感覺仍然鮮明地佔據著於麗的記憶。在被打後長達12天的時間裡,高朵朵一直處於吃喝都吐的狀態,在北京做檢查時,她的大腿根處仍然有0.4釐米的積液,大小便排洩困難,高朵朵曾哭著對媽媽說她太痛苦了,就讓她去死吧,這麼小的孩子竟然說出這種話,於麗心如刀割。
自高朵朵出事後,黃某琴再未露面,但給於麗發過幾次短信道歉。高朵朵住進北京市兒童醫院後約第三天,黃某琴的丈夫出現在醫院內,但於麗和家人覺得,黃某琴的丈夫不像是來探望病人的,更像是來監視他們的。“他沒有帶任何營養品,就背了個包,沒事就在一邊看著。”於麗說。
於麗回憶,高朵朵入院約1週後,黃某琴的姐姐黃某英出現了,“跟她一起來的還有3個人,她給孩子帶了3個小娃娃,分3次一共給了5萬塊錢。”
高朵朵見到黃某英後開始驚聲尖叫,拼命地往媽媽的懷裡扎,雖然黃某英試圖向高朵朵解釋自己不是黃某琴,高朵朵仍然尖叫不止。“因為她和黃老師長得太像了,差不多的個頭,一樣的燙髮。”回憶起當時的狀態,高朵朵如是說。
於麗告訴記者,她覺得黃某英前往醫院的目的是想和他們私了,“她說她找了個老頭給孩子按摩,說孩子的腿能抻好,還說她妹妹和我姑娘都是招鬼了,拿了一袋子黃紙在我閨女身上繞來繞去然後拿到外邊燒了。”“黃某英跟我說,讓她出院吧,我說出院了回去孩子癱了怎麼辦,她說癱了她養。”高彩月說,“黃某英一直是一副趾高氣昂的樣子,她當著我們的面說她家裡有按摩店,還有其他的買賣,她說家裡有錢,但不會花在我們身上,那會她應該是覺得我們不可能接受私了了。”
最終讓高家人忍無可忍的是黃某英說他們是在訛黃某琴。“她說她也打折過一個小男孩的胳膊,那家人都沒訛她錢。高朵朵的媽媽聽完這話直接跟她吵起來了,連同病房裡的病友都往外轟她,覺得這人太過分。”高彩月說,“黃某英去的那天孩子剛好要做一個檢查,30來公分長的細針通過腳踝穿進大腿內側,一根一根續,一直要紮到大腿根,是我陪著朵朵做的這個檢查,這個檢查的痛苦是很多成年人都難以承受的,有這樣訛錢的嗎?”
含恨離世的父親
高朵朵出事後,高衛國一邊陪著孩子看病,一邊為孩子的案子奔波,這個年近六旬的父親一直處在巨大的壓力和負面情緒之中。
2016年1月21日,松嶺區公安局對黃某琴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並處罰金一千元的行政處罰,2016年3月17日執行。2016年4月5日,大興安嶺地區行署公安局刑事技術支隊鑑定高朵朵所受損傷為輕微傷,高衛國對此鑑定結果不認可,2016年6月8日,黑龍江省公安廳法醫鑑定中心鑑定高朵朵的“脊髓損傷”診斷難以確定,不宜評定損傷程度。2017年7月17日,高衛國以黃某琴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向松嶺區公安局報案,同年7月22日,松嶺區公安局技術大隊工作人員帶高朵朵及其父母再次前往黑龍江省公安廳技術總隊法醫室進行複檢但未被受理,7月27日,松嶺區公安局出具不予立案通知書,認為黃某琴的行為不屬於犯罪行為,決定不予立案,高衛國申請了刑事復議和復核,均未能改變結果。
2018年1月10日,高朵朵以黃某琴犯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向松嶺區人民法院提起自訴,要求法院對黃某琴依法懲處,同時請求法庭判令黃某琴及其所在的壯志學校承擔醫療費、住院伙食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2603204.44元,後續治療費、非撫養人生活費待實際發生後再另行起訴。
法院共開過3次庭,每次開庭後,高衛國的情緒都很不好。“他後來好像已經進入這個事出不來了,想起什麼都會隨時給我打電話。”高朵朵的代理律師李律師說。
(黃某琴在法庭上)
第一次開庭,年近六旬的高衛國被氣哭了,因為黃某琴說高家人訛她。“我弟弟在庭上說,我姓高的養得起孩子,你不把我孩子打成這樣,我不到這來。”高彩雲說,她參加了兩次庭審,對黃某琴在庭上的表現印象深刻,“第一次開庭她哭了,後來就不哭了,問她什麼她都說'有異議',有些問題她答不上來或者答不好,就說'問我的律師',有些時候我覺得她的律師是在誘導她說一些話。他們還來到山東,找到了我弟弟家現在的住址,偷拍了孩子上下學的畫面當做證據提交給法庭,他們想證明孩子已經沒事了。”
第三次開庭後,高衛國給妻子打電話,他說黃某琴在庭上稱,高朵朵本身就有疾病,每學期都會長時間請假出去看病。“開完庭他給我打電話,說'你說她(指黃某琴)咋能把這事往小晶身上扯呢'。”於麗說,大女兒的病逝曾讓高衛國備受打擊,黃某琴的這番話無異於在高衛國的心上插了一刀,“我丈夫在庭上就反駁他們的律師了,說我姑娘的病和那個病能一樣嗎,我姑娘生下來很健康,從來沒有請假出去看過病。”
因為高朵朵每次回到勁松鎮病情都會有反復,專家建議家長帶著孩子離開那個環境,2016年年底,高朵朵隨父母來到山東,投奔親戚。此後開庭,高衛國都要坐火車趕回黑龍江。看著弟弟兩地奔波太過辛苦,高彩月曾勸弟弟要不就別再告了,高衛國聽了這話第一次對姐姐發火了,“他說那年過年,車前過去一條狗都把孩子嚇犯病了,只要受一點刺激孩子就能犯病,這個樣子他怎麼能不告。”
第三次開庭後,高衛國回到家時依然情緒不佳,他生氣的不僅是黃某琴在庭上說的話,還因為法院的人一路都在找他要材料令他不勝其煩,於麗不停地給高衛國捋前胸順氣,但意外還是發生了。
夜裡睡夢中的高衛國突然喊了起來,於麗問他怎麼了,他說夢到和法官幹上了,還沒來得及多說兩句,高衛國的聲音就越來越弱,於麗趕快撥打120,醫生在家裡搶救了半個多小時就宣布了死亡,死因為“猝死”。
“媽媽,我們去找爸爸吧”
在北京治療了一年多後,高朵朵的病情有了明顯的好轉,那時雖然她拖著一條腿,右腳內摳,但至少可以行走,可以自己用筷子吃飯。休學一年後,她在山東入學,全新的環境裡,沒人知道她的過去,老師只是覺得這個新來的女孩子有點奇怪,不笑,不和任何同學來往。高朵朵現在走路已與常人無異,只要按時服藥不受驚嚇,犯病的次數就越來越少。
生病後,高朵朵忘記了很多事,包括以前上學學的內容,剛在山東入學時,她只能考三四十分,高衛國耐心地輔導女兒,把硬紙殼剪成教具,一點一點地幫女兒恢復記憶,在父親的努力下,高朵朵能考七八十分了,英語成績最好。
就在於麗覺得這個家又要有盼頭了、可以重新開始的時候,高衛國的離世再一次重擊了這個家庭。
於麗家的不遠處有一片湖,高衛國走後,於麗曾和女兒來到湖邊,那天她們動了尋短見的念頭。“我姑娘說,媽媽,我們去找爸爸吧。我們從下午一直待到晚上9點多才回來,真的覺得要活不下去了。”於麗哭著說,“我姑娘問我,爸爸走了,還有人能給我告嗎,我說姑娘你放心,只要媽媽還活著,一定幫你告到底。”
2016年6月12日,高朵朵和另外6名同學以及他們的父母聯名寫了控告書,遞交給當地政府和公安機關,聯名控告的7個孩子均講述了自己2年多來多次被黃某琴毆打的情節,並證實黃某琴分別於2015年12月17日下午、18日上午和下午毆打了高朵朵。警方調查了6名高朵朵的同班同學,亦證實黃某琴於17日和18日3次毆打了高朵朵。
但現在,當初與高朵朵聯名控告的孩子和家長都已不願出庭作證,“我也理解,畢竟他們還要在那個地方生活。”於麗說,“我姑娘的事出了以後,還有兩個學生也轉走了,一個眼睛被黃某琴打成斜視私了了,還有一個孩子也是被打得很多的,去了哈爾濱。”
當事教師回應:
高家在訛我這是一個驚天騙局
8月13日上午,記者撥通了目前正在取保候審的當事教師黃某琴的電話,在記者表明身份後,黃某琴告訴記者,高朵朵的病是一個騙局,“這是一個驚天騙局,高家人說的話都是假的,這件事給我造成的傷害太大太大,他們這麼做就是為了訛詐我幾百萬,他們家是當地有名的告狀專業戶,請你們處理這個問題一定要慎重。”
記者問黃某琴,如果高朵朵的病是假的,那麼孩子身上的那些傷是哪來的,那些病歷記錄又是哪來的,黃某琴回答:“那些病歷記錄你自己去看,我只能告訴你,這一切都是造假的。”而後不再等記者提問,黃某琴便掛斷了電話。
接下來,記者撥打了松嶺區教育局周局長的電話,記者表示,希望向教育局了解多個問題,包括黃某琴日常工作中的表現,教育局是否接到過關於黃某琴向學生家長索要財物、強行要求學生去她家補課的投訴,是否接到過對黃某琴經常體罰學生的投訴。周局長表示他會將這些問題匯總,並與記者約定在13日下午4點之前給記者答復,但至發稿時,記者並未接到周局長的回復。
隨後,記者又撥打了松嶺區主管教育的劉區長的電話,劉區長表示,她2016年12月才上任,對高朵朵事件的前期不是很清楚,她記得這件事出來後,學校也對黃某琴進行過調查,讓她在全體教職工大會上做了檢討,並給出了5年不許評優、記大過的處分,但劉區長告訴記者,她沒有聽到過關於黃某琴的其他投訴,“我從之前的李校長那了解情況時,校長介紹說這個老師還是比較認真負責的,也沒有聽說過她找家長索要財物。黃某琴說,她之所以承認她打了孩子主要是想息事寧人。”
庭審時,黃某琴提交的證據裡有她25年間獲得的45個榮譽證書,但當記者問高朵朵黃老師有沒有什麼優點時,高朵朵果斷地搖了搖頭,對於黃某琴的教學水平,高朵朵亦不認可,“她上課經常坐在那發微信看手機,有時出去打電話,還會睡覺,每到這時候她就讓我們自習。別人都喊她是老師,所以我也喊她老師,但我從心裡不認為她是老師,我覺得老師應該是友好的,跟學生像朋友一樣,從來不打學生。”
一審判決後發回重審
究竟哪裡“事實不清”?
2019年4月27日,松嶺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黃某琴犯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壯志學校一次性賠償自訴人167301.33元,駁回自訴人其他訴訟請求。
判決下達後,黃某琴上訴。2019年7月19日,大興安嶺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未開庭審理後作出裁定,撤銷松嶺區人民法院刑事附帶民事判決,發回松嶺區法院重審。
(裁定書第二頁)
記者查看裁定書發現,大興安嶺地區中院裁定發回重審的理由為“一審判決部分事實不清”,但對於哪部分事實不清未做詳述。8月13日下午,記者致電審判員楊法官,想詢問“事實不清”的具體內容,一位自稱楊法官同事的工作人員表示,記者如要了解案情,需與中院政治部聯繫,而後立即掛斷電話。大興安嶺中院政治部的電話在114查詢平台為保密狀態,僅有服務大廳電話面向社會公佈,記者撥打服務大廳電話兩次,均響至無人接聽自動掛斷。
高朵朵的代理律師李律師與記者有同樣的困惑,“按說裁定書裡應該說明是哪部分事實不清,我在拿到裁定書後也去找過法官,想問問事實不清指的是什麼,但是法官說那是他們合議庭的內容,不對外。”
自訴案件能否變成公訴案件
8月13日傍晚,高家人收到法院系統的短信,黃某琴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一案已立案,正等待審判庭庭長確認並接收案件。
這個案件目前仍是自訴案件,但根據我國法律,自訴案件是有可能變為公訴案件的,同一案件,自訴公訴,差別巨大。“如果提起公訴,這個案件就把檢察院和犯罪嫌疑人變成了控辯雙方,檢察院去調取證據。自訴的話,被害人不可能收集到比公安局、檢察院更多的證據。另一方面,也可以減輕受害者方面的家庭負擔。當發現自訴案件的性質不再符合自訴的要求時,一般會轉化為公訴案件,比如發現案件性質並非自訴時的罪名。”河南豫龍律師事務所的付建律師說。
本案中,高朵朵的精神殘疾為重度殘疾,根據刑法修正案(九)關於“有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第一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的規定,如果造成被監護、看護的人輕傷以上後果,可以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那麼本案是否可以以“故意傷害罪”提起公訴?對於這一問題,付建律師表示,公安機關最初做出的傷殘鑑定是“輕微傷”,而故意傷害罪要求的是構成“輕傷”,公安機關當時未以故意傷害罪立案。孩子的精神殘疾雖是重度殘疾,但我國法律中,精神的重度殘疾與傷殘鑑定等級中的“輕傷、重傷”沒有一一對應關係。
高朵朵轉學後,和原來的同學幾乎都斷了聯繫,只有羅佳還在她的好友名錄中,兩個孩子聊天時,回憶過去都被黃某琴打,都給她送過禮,都去她家補過課,也都恨她,高朵朵說,黃某琴害了她全家,她恨不得殺了她。
(高朵朵與羅佳的聊天記錄)
記者問高朵朵:“如果黃某琴給你道歉,你會不會接受?”
高朵朵搖了搖頭。
記者又問:“如果黃某琴坐牢,你會不會覺得好受些?”
高朵朵說:“我不知道。”
記者再問:“你希望以什麼樣的方式懲罰黃某琴?”
高朵朵頓了一下說:“我想讓她把我爸還給我。”
說完,她的頭深深地低了下去,眼淚一滴一滴打在手背上。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津雲新聞記者顧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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