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參加學校暑期補救教學,卻被推下樓導致全身骨折脾臟撕裂,加害者卻若無其事回教室吃早餐

     

社員 Ryan Dan Ning 在 爆料公社 發文   

                

各位廣大網友,我的大女兒在暑假期間參加學校(補救教學國語。數學)上課時間是8:40-12:00。

             

由於當天孩子的爸爸提早10分鐘載孩子去學校,結果8:40幾分在家裡的我接到老師的電話,說孩子從高處墜落,不知道事情如何發生,只有聽到崩一聲,孩子就已經躺在一樓血泊當中。

         

學生發現馬上通知老師,保健阿姨趕緊通報119救護車將孩子送往大醫院急救。

孩子雙手骨折右手需用鋼釘打石膏固定,左手用板子固定自體喬正,顏面左顴骨骨折右顴骨粉碎骨折下巴也嚴重粉碎斷裂,骨盆撕裂傷,脾臟撕裂傷,加護病房期間血紅素不斷偏低,最後選擇做血管栓塞,在普通病房期間一次不明原因,孩子嘴唇發白臉色全黑失去意識,緊急叫護士,才甦醒過來。

    

經過4天加護病房,9天的普通病房8小時的手術,孩子性命保住,只是出院後還不能走路,因為傷及骨盆,走路需要人攙扶,顏面開刀完牙齒全部都是鋼鐵橡皮筋完全不能吃東西的狀態,只能用吸管喝湯湯水水,導致出院瘦了好多,常常營養不良而嘴唇發白發暈,後續還有很多不知道的後遺症。

     

當媽媽的我心疼不已,只能把還沒滿一歲的兒子拖給娘家人幫忙照顧,我專心照顧大女兒。

在此校方給的回應是……推我女兒墜樓的小朋友已經找到!

       

       

由於對方是不健全的家庭,我該如何向對方要求賠償金!?

出院校方付的醫療費158000,校方說是代墊的,未來學生保險以及向公家機關申請的救難金如果提撥下來,要全數還給校方,等校方籌募到達一定的經費會全數歸還!這樣是對的嗎?

     

我們不懂法律……

想請問各位網友們,我們下一步該怎麼做?

至於對方我們已經向警方那邊提出告訴了!

請問這種事件校方有責任嘛?

我很不能接受第一時間校方沒有報警!

請問我們該要求對方賠償多少才合理呢?

     

#可怕的是那個加害人推了我女兒還若無其事回教室吃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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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來自爆料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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