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馬17年變教育達人,非禮男生 博士監43月
(新加坡30日訊)20年前非禮男生的心理學家曾增博士,在逃亡大馬17年後,終在昨天被判坐牢43個月。
曾增在逃亡到大馬的17年裡,曾改名換姓創辦學習中心和培訓公司,活躍於雪隆森一帶,甚至協助培訓教師,當年他還和現任的大馬首相馬哈迪與夫人握手合照,在教育界地位崇高。
曾增是國大前社會工作和心理學系的心理學講師,他涉嫌於1999年6月28日至30日之間,在當時舊機場路基裡瑪營的房間和廁所內非禮9名男生。
但他被控後棄保潛逃,遭警方通緝,直到2016年落網,從馬來西亞引渡回新加坡被控。他否認有罪,但案經審訊後被判罪成。昨天他被判坐牢43個月。
據《聯合晚報》掌握的消息,曾增潛逃到大馬後,落腳在雪州巴生,並改名叫“鄭偉勳”。
“鄭偉勳”在大馬先後創辦愛求知學習中心(IQKid Academy)與ICL培訓公司,憑著他博士的頭銜、斯文的外貌和傑出的學術背景,讓他過去十多年都在雪蘭莪、吉隆坡和森美蘭州一帶享譽盛名,每年舉辦過的培訓、講座多達數十場,對象包括大馬教師和中小學生等。他甚至接受外媒訪問時,稱自己是來自大馬的博士。
根據ICL培訓公司的面子書專頁顯示,2015年9月3日該公司專頁曾上載多張“鄭偉勳”之前與大馬政要留影的照片,包括分別與現任的大馬首相敦馬哈迪和夫人西蒂哈斯瑪的合照,他也曾和當年還是執政黨的馬華領袖黃家定、蔡細歷與魏家祥留影。
年過50歲豁免鞭刑
曾增年過50歲豁免鞭刑,否則可能得挨10下到11下鞭刑,曾增聞判後不服判決,准備提出上訴。
主控官周士俊副檢察司針對刑罰陳詞說,被告之所以逃過鞭刑是由於潛逃,他如今年過50歲,豁免鞭刑,不能讓他得益,因此必須判處額外監刑代替。
法官也同意主控官說法,表示如果不是因為被告年過50歲,豁免鞭刑,他可能判被告10下到11下鞭刑。
基於被告犯下的是嚴重罪行,並且潛逃,因此判處被告監禁38個月,外加額外五個月監刑替代鞭刑,總刑期一共為43個月。
由於曾增不服所判,因此要針對判決和刑罰向高庭上訴,並且通過迪瓦利律師要求保釋。
法官在控方不反對情況下,准他以9萬元(27萬令吉)保釋等候上訴,但須另加兩項新的保釋條件,即他須戴上電子追蹤器和每個星期向查案人員報到。
自首半年前曾現身新加坡根據ICL培訓公司的面子書,曾增在自首的半年前曾現身新加坡。
有關貼文顯示,曾增是2016年5月6日現身新加坡,當時他是以培訓公司代表的身份和電腦公司戴爾(Dell)的高層進行會議。
根據貼文內容和照片,當時曾增和助理胡遠健與來自新加坡、澳洲、紐西蘭、泰國和印尼的戴爾代表見面,戴爾則安排這些代表向ICL培訓公司董事介紹公司的最新科技。兩人會議後也和戴爾高層職員合照留影。
那次曾增現身新加坡,與距離他2016年12月7日在大馬自首那天,相差約七個月的時間。
棄保潛逃 遭警通緝
曾增1999年逃亡大馬,三年後就在巴生創辦愛求知學習中心,到他2016年12月自首前數個月,仍到處當講座嘉賓。
當年39歲的曾增因涉嫌非禮男生,他原定在1999年11月29日到法庭面控,但他棄保潛逃,遭警方通緝。
據了解,曾增1999年逃亡大馬後,曾經低調行事一陣子,之後於2002年在巴生開設愛求知學習中心。
根據該中心宣傳手冊的介紹,曾增畢業於英國牛津大學心理學與電腦系的雙科博士,也曾擔任外國教育部天才課程顧問。而學習中心也獲得大馬教育部批准,目標是“把正統有效的心理學理論融匯於學習技巧課程,讓學生受益。”
曾增後來也與一名胡遠健的男子創立一家名為“ICL Training”的培訓公司,該公司主要則是為成年人提供相關的課程。
根據網上的記錄,曾增在2016年年中還繼續在不同的場合和不同的機構進行和情商(EQ)與學習技巧培訓課程。
曾增這幾次到新加坡國家法院接受審訊和下判時,都可看到胡遠健陪同他前往。
更名後活躍於社交媒體
曾增更名後在社交媒體開設賬號,不時上載自己四處旅游和健身照,還曾參加大馬淨選盟4.0集會。
不過,他過去幾天突然刪除他的個人、愛求知學習中心和ICL培訓公司的社交媒體賬號與網站。
據在他刪除賬號前的截圖顯示,曾增在逃亡大馬後,以“Shaun Zeng”的名義開設個人面子書賬號,記錄他在大馬的生活。
在他的面子書上,曾上傳他健身、登山和騎腳踏車的照片或是視頻,甚至記錄他的健身成果。
他也曾在2015年8月上傳身穿印有“大馬淨選盟4.0”字樣的黃色T恤和手持大大馬旗,並留言表示支持競選盟的聲訴。
律師:在大馬有貢獻律師求情時稱,曾增於1999年至2016年在大馬期間,仍繼續作出貢獻,協助當地青少年。
代表曾增的迪瓦利律師表示,被告直到1999年都沒有犯罪記錄,因此請求法官輕判。
他也稱,曾增在1999年到2016年在大馬期間,仍繼續作出貢獻,協助培訓青少年。
律師說,案件的審訊引起公眾注意,對被告造成破壞性影響,尤其是被定罪後,他被追趕和遭騷擾。
賽夫汀法官下判時指,遭非禮的男生當時13歲,屬於脆弱一群,被告佔他們的便宜,罪行嚴重。此外,被告濫用職權,違背學校和家長對他的信任。
法官說,被告共面對12項罪狀,他有預謀犯案,並且干案後潛逃,因此刑罰須具阻懾作用。而被告並不是認罪,不能獲得刑罰折扣。
其中一間公司已空置
記者到大馬走訪曾增創辦的兩家公司,其中一間已空置,另一間的負責人則不願受訪,並要求記者離開。
記者根據線索,遠赴雪蘭莪巴生和吉隆坡八打靈再也分別走訪愛求知學習中心和ICL培訓公司的現址。
愛求知學習中心位於巴生的住宅區,一名不願具名的女子應門自稱是女負責人,她指自己三四年前才加入學習中心。
被問及曾增和學習中心的關系,女負責人表示有聽說過他,但不清楚他是否就是創辦人,也不知他什麼時候離開學習中心,她也稱從來沒和他有所交集,對他也完全不熟。
她過後表示學習中心是私人地方,因此要求記者離開。而該中心旁的一家診所,裡面的一對夫妻一開始自稱不認識曾增,不過他們在乘車離開前,才詢問記者找曾增的目的,並表示知道他已回去新加坡,其余的不願多談。
另一邊,位於八打靈再也Icon City內的ICL培訓公司則是無人應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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