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衣「殺人」事件再現!女子車底慘死!丈夫跪地雨中痛哭……
去年六月,珠海金灣一對夫婦在雨夜中駕車回家,途經機場西路時,妻子離奇捲入攪拌車車底被碾壓慘死,丈夫在雨中跪地痛哭。交警調查發現,事故和一件致命雨衣有關,而在三年前,金灣已經發生過一起“雨衣殺人事件”……
金灣女子回家途中捲入車底
2018年6月13日晚上7點50分,漆黑的天空裡下起了雨,雨水漸漸大了起來,淅淅瀝瀝地打在道路上。在金灣某金屬公司工作的萬某、妻子彭女士剛忙完一整天工作,正準備駕車沿機場西路回家。▼
兩人各自披上一件雨衣,丈夫萬某開電動摩托車,載著妻子彭女士沿機場西路西往東方向最右側車道行駛,一路冒雨回家。
當電動摩托車行駛到廣金公交巴士站附近時,萬某從最右側車道往左拐出,突然,隆!隆!隆……一連串響聲貼耳而過,萬某感覺到身後的妻子被一股外力拉著,“砰”的一聲巨響,兩人失控摔倒在地上。▼
萬某立即爬起來,朝身後看去,發現妻子趴在地上一動不動,下半身血肉模糊,萬某爬到妻子身旁,抱著她嚎啕大哭,雨水、淚水混雜在一塊,從萬某的臉龐不斷滴落。
接報警後,金灣交警陸警官立即趕到現場,看到一輛灰色的無號牌電動摩托車倒在地上,一名年約40多歲的女士,下半身血肉模糊一動不動,電動摩托車車頭、路上殘留著被撕破的藍色雨衣。▼
電動摩托車後方停著一輛粵JF××93號藍色廂式大貨車,電動摩托車一百多米遠的前方停著一輛粵C2××88號白色混凝土攪拌車。▼
一名男子跪在女士身旁失聲痛哭。很快,120救護車趕到現場,並對女士進行搶救,但因女士腹腔臟器、雙下肢受傷嚴重,當場死亡。一個鮮活的生命,在漆黑的雨夜中永遠逝去……
金灣再現雨衣殺人事件?
2016年5月28日,金灣驚現一宗雨衣殺人事件,沒想到時隔兩年,金灣又出現了雨衣殺人事件!難道這次事故又和雨衣有關?
經過現場勘查,事故前方100多米的攪拌車右前輪擋泥板上,留有死者人體組織,而距離事故電動摩托車較近的大貨車上,卻沒有明顯的接觸痕跡。
兩個小時後,陸警官對現場勘查完畢,馬不停蹄地趕回中隊,調取事發路段監控視頻,沒想到竟有驚人的發現:
第一段視頻,在晚上08點00分04秒,一輛電動摩托車、一輛攪拌車幾乎並排沿機場西路西往東方向行駛到廣金公交巴站附近,電動摩托車在道路最右側車行道行駛,攪拌車在中間車道行駛,兩車保持一段安全距離,一路上雨衣隨風搖擺。▼
第二段視頻,一輛大貨車打著危險警報燈,停在機場西路廣金公交巴士站路段最右側車道上。8點00分10秒,電動摩托車向左變道,距離攪拌車越來越近,正當兩車經過大貨車車尾時,電動摩托車被攪拌車、大貨車夾在中間,電動摩托車突然倒地,攪拌車向前行駛了一段路,隨後慢慢靠邊停下。▼
交警將視頻放慢速度,一幀幀回看,發現攪拌車右前輪與電動摩托車貼近時,電動摩托車乘客彭女士雨衣被攪拌車右前輪拉扯,電動摩托車瞬間失控往左側側翻,彭女士捲入攪拌車右側後輪輾壓而過。
完整視頻▼
電動摩托車遇到故障的大貨車而變道,那麼大貨車為什麼會在這個路段停車,司機對事故有沒有責任呢?
大貨車停路邊也要負責任
金灣交警連夜對事故展開調查,發現事故原因與2016年的“雨衣殺人事件”有明顯的區別。
經調查,當天下午5點50分左右,歐某駕駛大貨車從小林工業區準備回三灶,當他沿機場高速北往南方向行駛到機場高速三灶鎮路段時,歐某突然發覺剎車失靈,趕緊掛低檔將車慢慢沿機場高速三灶鎮出口駛出。
6點28分,歐某原本打算將車停在公車站旁,無奈貨車行駛到公交站前的一條斑馬線時,徹底開不動,歐某立即打開雙閃燈,並聯繫修車師傅。等著等著,師傅沒等到卻等來了大雨,於是歐某躺在車上休息。▼
一個半小時後,萬某駕駛電動摩托車來到事發路段前200米左右,看到大貨車停在人行橫道上,以為大貨車在停車讓行。可電動摩托車越靠近越發現不妙,大貨車一直停在路邊不動。
萬某急急忙忙看了一下被雨水打濕的倒後鏡,向左轉出,避開這輛大貨車。▼
而攪拌車司機高某,一開始行駛在機場西路最右側車道,距離大貨車300米左右時,高某發現右前方打著雙閃燈的大貨車,於是緊急變道到中間車道行駛。▼
誰料經過大貨車車後時,電動摩托車突然向左變道,大雨加上視線盲區,高某根本察覺不到。就在這時,電動摩托車乘客彭女士的雨衣被攪拌車右側車身刮掛,直接將彭女士捲進車底,碾壓身亡。高某直到感覺到車身抖動,聽到車尾有異響,才意識到發生大事,立即靠邊停車。▼
發生事故後,大貨車的司機、副駕駛乘客急急忙忙從車上下來,弄來樹枝放在車輛後方,作為提醒。可惜,此時任何的補救措施都無法挽回死者的生命。▼
雖然大貨車與電動摩托車沒有碰撞和接觸,但大貨車停在路上足足有一個半小時,期間除了打開危險警報燈外,一直未做任何防範措施。不僅影響其他車輛通行,更是電動摩托車變道的原因,這起事故與大貨車安全防護措施不足脫不了關係。▼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規定: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故障或者發生交通事故,妨礙交通又難以移動的,應當按照規定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在車後50米至100米處設置警告標誌,夜間還應當同時開啟示廓燈和後位燈。
交警認定,萬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無號牌電動摩托車上路行駛,駕車變更車道行駛時影響相關車道內行駛的機動車的正常行駛,且駕車向左變更車道時未提前開啟左轉向燈,是導致事故發生的一方面過錯;▼
高某駕駛攪拌車載物超載108.29%,駕車時疏忽大意,未觀察清楚道路交通情況,是導致事故發生的另一方面過錯;▼
歐某駕駛大貨車在道路上發生故障難以移動時,沒有在來車方向設置警告標誌等措施擴大警示距離,也是導致此事故發生的另一方面過錯。▼
萬某承擔此事故的同等責任,高某、歐某共同承擔此事故的同等責任。
所幸泥頭車、大貨車都買足了保險,賠償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由於事故發生在下班途中,彭女士所在公司將事故認定為工傷,也作出了賠付。
事故背後的故事
死者彭女士,46歲,湖南人。2010年,彭女士到老公萬某所在的金屬公司工作,隨後兒子也到了公司工作,一家人租住在三灶鎮月堂村,生活雖然過得清貧,但是樂也融融。
妻子死後,萬某就像天塌了下來一樣,整體沉默寡言。這條一同同行了8年熟悉的回家路,以後只剩下萬某和兒子走下去,他們再也聽不到妻子熟悉的聲音。
大貨車司機歐某,30歲,廣東吳川人,家中有一待業妻子和兩小孩,是全家的頂樑柱。2013年與親戚合夥買了這輛大貨車,由自己當專職司機拉貨。他萬萬沒有想到,因為車上沒有準備反光標識牌,壞車後沒有做足防護措施,間接導致交通事故發生,不僅要負事故責任,還要賠償40多萬。▼
與大貨車同等責任的攪拌車司機高某,46歲,2017來到金灣區的某混凝土攪拌公司工作,工作才一年多時間。除了每月固定的300元洗車費和500元安全獎金外,其他工資都要靠多勞多得,高某為了能多賺點錢,在珠海大大小小的道路上,不知道跑了多少轉。發生這樣的事,不但要負同等責任,賠償高額賠款,心理上也烙下事故陰影,要好長一段時間才走得出來……
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三個司機的一時疏忽釀成一起慘禍,奪走一個生命,連累三個家庭,教訓非常深刻……
來源:珠海交警(ZHJJGFW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