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十大潛規則:沒有明確規定,但卻是球員們集體遵守的規則?

NBA規則是有著明文規定的,比如進攻3秒和防守3秒,進攻犯規,防守犯規等等很多,在NBA中也有那些沒有明文規定,但卻是NBA球員們默認的一些規則,這個規則不僅僅限於比賽場內,我們今天就來詳細聊聊NBA的那些沒有明文規定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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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十大潛規則:沒有明確規定,但卻是球員們集體遵守的規則?

NBA潛規則之一:比賽剩余時間24秒內,進攻方若已鎖定勝局,不會進行最後一次進攻。我們經常可以看到這樣的鏡頭,在比賽即將結束之際,倘若已經鎖定大局已定,防守方若沒有對進攻方球隊執行犯規戰術,進攻方持球人就會控球到全場比賽時間結束。而防守方若持球,可以完成最後一次出手。

這個默認的規則多數是處於對失敗者的尊重,因為領先一方無需再次進攻就可以獲得勝利,執行最後一投對球隊方面毫無意義。雖然極大多數進攻球員,不會在最後時刻鎖定勝局的情況下執行最後一投,但是NBA並沒有這樣的明文規定,不允許進攻方執行最後一次進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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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潛規則之二:比賽中,暫停結束之時,無需以球場暫停時間到的聲音為主。這個潛規則可以這樣去理解,暫停時間到,球場會響起時間到的聲音,代表著暫停時間已到,但是球員們不用擔心時間到後還沒有趕回場內,而被認定違規。因此我們在比賽中可以看到,

暫停結束,即使已經響起了暫停時間到的聲音,雙方的球員也是不緊不慢的回到場內繼續比賽的,有些時候,球員甚至還會在場邊和主教練繼續溝通。實際上這是違規的行為,但卻是NBA整個聯盟都默認的規則,當然,也是無關緊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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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潛規則之三:受傷球員,如果可以正常行走,會跟隨球隊出席。比賽中受傷是一件不幸的事情,我們經常能夠看到,某個球員因傷宣布休戰,有些傷勢可以正常行走,但無法上場比賽,有些傷勢甚至需要拄拐等等。總之,在可以正常行走,又無法進行高強度的對抗時,無法上場的球員,

多數是要跟隨球隊一同出現在賽場內的,也許這表示著“精神上幫助你們”,“即使不能上場,也和你們在一起”等等多種含義,這項規則NBA也沒有明文規定,球隊內部有沒有這樣的規則就不清楚了。我們經常也可以看到比賽中受傷球員,穿著西服在球隊的替補席旁邊或者身後。在2013年的西部首輪比賽,湖人0:3落後之際,霍華德被罰出場,科比拄著拐進入了斯台普斯中心,來到了湖人替補席上和加索爾說著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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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潛規則之四:大比分落後,由落後一方首先換下主力球員,宣布放棄本場比賽。比賽打“花”了,比如雙方的分差達到了三四十分,已經無法翻盤,或是已經沒有翻盤的希望了,本場比賽也就宣布著結束。這項潛規則是:落後的一方,首先換下主力球員,在落後的一方換下球員後,領先的一方也會換下主力球員。這項默認的規則代表著對落後一方球員,和球隊的尊重。畢竟領先的一方若首先換下主力球員,可以讓人產生“不需要主力,角色球員就可以贏你們”的想法;而落後一方宣布放棄後,領先一方若不換下主力,會有一種“趕盡殺絕”的意味。

如果不是雙方的球隊有“恩怨史”,通常不會這樣去做的。這項規則,NBA也是沒有明文規定的。

NBA十大潛規則:沒有明確規定,但卻是球員們集體遵守的規則?

NBA潛規則之五:裁判的吹罰偏向一方,明星哨,主場哨等等。這個潛規則,在NBA是非常復雜的。NBA比賽中有很多犯規和違例,都是處於“可吹可不吹”的情況,如此一來,就看裁判的臨場判斷了。明星哨,很好理解,屬於全明星級別球員特定的待遇,裁判也是普通人,也許裁判也是某個球員的粉絲,或是為了避免自己被球星的粉絲語言攻擊,再或者是聯盟授意的多“照顧照顧”某個球星等等一系列復雜的因素,這裡不多討論。

總之NBA的裁判在某些比賽,是會有些吹罰偏向的。比如著名的“光頭裁判”就看鄧肯非常不爽,成為了NBA的一個搞笑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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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潛規則之六:另類的主場優勢。我們都知道,主場優勢在NBA季後賽中,顯得非常重要,在自己家門口打球和去別人家門口打球的感覺一定是不一樣的。這項潛規則是:另類的主場優勢。比如賽場內,罰球時給客隊球員干擾。場外,客隊來到了主隊的城市,會遭遇到一些其它的“意外事件”,

比如1997年天王山之戰,喬丹的“食物中毒”,事後被認為是吃了“有毒的披薩”,據傳這個披薩是爵士的極端球迷送到酒店的,科比在2002年對陣國王的系列賽也遭受了這樣的“待遇”。還有一些球迷在酒店裝扮成“幽靈”在走廊晃來晃去,酒店外面集體吶喊干擾客隊球員的休息。這是潛規則中的另類主場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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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潛規則之七:大城市優勢。這一條很好理解,球員們選擇自己新的去處時,考慮的可能不僅僅是比賽內的事情,比賽之外,這個城市的氣候,舒適度,環境,商業價值等等都是要考慮在內的。這樣對比起來,大城市比小城市更具有優勢,大城市代表著更高的曝光,更多的收視率等等。世界公認的美國兩大城市紐約和洛杉磯,這兩大城市都入駐了兩支球隊,大城市在球員們選擇之時,無疑佔據著一些更大的優勢。這是NBA的一大潛規則。

NBA十大潛規則:沒有明確規定,但卻是球員們集體遵守的規則?

NBA潛規則之八:隊內老牌球員欺負新秀。比如讓新秀做跟班,拎包,拿東西,訂票,去買“甜甜圈”這種跑腿的事情。這一條,強如科比和詹姆斯也沒能幸免。在1996年,湖人的新秀有科比和費舍爾兩個,奧尼爾作為球隊老大自然是不可避免的“整蠱”這兩個新秀了,在後來奧尼爾的自傳中提到:費舍爾“很聽話”的去做了,科比把這個事捅給了傑裡韋斯特,所以奧尼爾覺得科比不合群,管理層更偏愛科比,科比會威脅到自己的球隊地位;而科比性格高傲,堅定,他不喜歡的事情別人說也沒用,兩個人矛盾也是從這裡開始的。

NBA十大潛規則:沒有明確規定,但卻是球員們集體遵守的規則?

勒布朗詹姆斯在剛剛進入聯盟時,也遭到了當時騎士隊核心裡基戴維斯的“欺負”,裡基戴維斯有一句名言是“我還以為球隊選來勒布朗是為了輔佐我的”。不多久,騎士就確立了詹姆斯為基石進行重建,裡基戴維斯就被球隊放棄了,勒布朗詹姆斯已經成長為了超級巨星,而裡基戴維斯相信很多球迷連這個名字都不知道。

NBA十大潛規則:沒有明確規定,但卻是球員們集體遵守的規則?

NBA潛規則之九:球隊和球員公開場合的發言不可信。無數的球員和管理層的人,都在公開場合表達出對某個球員或者球隊的認同。比如“我們絕不會去交易某某球員”,“我想下賽季還為某某球隊效力”等等。2018-19賽季,猛龍與馬刺的那筆交易就很好的詮釋了這一點,猛龍對待德羅贊的態度變化,前一天還說你是我們的球隊核心,我們絕不會交易,第二天就拿德羅贊當成了交易籌碼換來了萊昂納德。保羅喬治在上個賽季的夏天也有消息稱“保羅喬治希望加盟湖人”,但是隨後就改變了主意,當然我們不知道他本人究竟有沒有這樣說過,

總之得到的新聞多數是不可相信的,除非是真正的簽約。

NBA十大潛規則:沒有明確規定,但卻是球員們集體遵守的規則?

NBA潛規則之十:場上發生沖突,隊友一定要挺身而出。籃球本身就是充滿對抗的運動,加上籃球運動員大多都是血性的漢子,發生沖突在所難免,每個賽季的打架和沖突都可以做出一個視頻集錦。NBA有著這樣的一個不成文的潛規則:發生沖突時,隊友一定要站出來,拉架或者幫助隊友。比如奧本山宮殿,“武聖”傑克遜就是幫阿泰斯特打架成名的,安東尼在掘金時期也幫助隊友出頭,揮拳遭到了禁賽。

“單打王”尼克楊在湖人時期的一場比賽中,上演了1打5,湖人場上的那幾個球員也遭到了媒體和球迷們表達的不滿。

NBA十大潛規則:沒有明確規定,但卻是球員們集體遵守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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