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包包遺留車上 Grab司機佔為己有

(新加坡26日訊)電召車司機開車載大馬籍一家四口乘客到機場後,發現對方遺留裝有現款、手機和護照等財物的包包在車上,竟起貪念據為己有,欺騙公司沒發現失物,結果惹禍坐牢三周。  

這起事件是於今年1月29日上午7時45分左右,在一輛由武吉巴梳路開往樟宜機場第一航廈的Grab私召車上發生,涉案被告是48歲的私召車司機陳福才。  

案情顯示,事發當天已移居紐西蘭的大馬籍婦女魏侯瑩(46歲)與丈夫及兩名孩子,一同乘搭私召車趕往機場,準備乘搭飛機回紐西蘭。

一家四口於當天早上7時45分左右抵達樟宜第一航廈,下車後直奔櫃檯辦理登機手續,女郎才驚覺隨身黑背包不翼而飛,詢問私召車公司不果後,還趕回住處尋找,仍不得要領。

  調查結果揭露,被告司機發現有個黑色背包被留在後座地上,打開查看發現裡頭的物品後,決定據為己有。

  當時落下的黑色背包有6本大馬護照、3張大馬卡、2張出生證明、1張結婚證書、一台手機,以及不少現金,包括500令吉、200澳元以及500紐元,所有物品加起來共價值為約3000令吉左右。

女郎曾撥電至私召車公司查看司機是否有物品遺留在車上,但被告卻撒謊否認。  

被告事後逕自將車子開往裕廊東購物商場,將部分外幣兌換850新元(2550令吉)。

  不僅如此,他還貪得無厭地將一台灰色手機和黑色背包佔為己有,將其餘物品丟棄組屋垃圾槽。

  新國警方於5月13日上午11時40分左右,上門將被告逮捕歸案,並當場起獲贓物,包括了黑色背包、手機以及分別現金贓款。

受害者一家破財逾2萬

遭電召車司機將包包據為己有大馬籍女受害者一家因此事上不了機,還破財7762元(2萬3286令吉) 處理丟失的證件。

  由於遺失了旅遊證件,一家四口無法登機,機票也當場報廢,一行人還得飛回大馬重新申報並申請新護照、身份證、出生證明和結婚證書。

  另外,一家人事後也得回到獅城重新申辦簽證,好返回紐西蘭。這一筆筆費用高達7762新元,他們一家因此留在新國直到2月20日才能啟程回紐西蘭。

私召車公司Grab發言人受詢時說,乘客若不慎將物品遺留在私召車上,司機必須在4小時內通知公司,並在發現的48小時內物歸原主或移交至公司。  

「我們絕不容忍任何不誠實的行為,也將暫停或停止任何涉事司機工作。」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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