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通報社會局孩子身上有傷,社工訪查後開罰引發家長不滿「我們念的學校半年就要13萬以內耶!」

社員 恩點 在 爆怨公社 發文

       

小學老師看見我的小孩身上有傷痕,就去報警社會局。

社會局派人來查我小孩,就認定是我做的,

寫了一堆罪狀,開我罰單。

     

我去社會局約談社工……

    

1.社工人員說:我小孩說的。都是您媽媽(編譯:媽媽您)打的。

    

2.社工人員說:我就是要開你罰單。

              

我回答:

1.我小孩說:妳在學校帶他去小房間,完全無人陪伴,

脫光他的衣服,東摸西摸,一直拍照,妳這樣的行為對嗎?

     

社工人員回答:我有對你小孩念了xxxx法條,我讓他自己脫光,我沒有動手。

        

我回答:(無言)7歲的小孩,妳對他宣讀法條哦!?

        

   

2.您有什麼證據,說都是我媽媽(編譯:媽媽我)做的?

     

社工人員回答:就是妳小孩講的!

     

我小孩也跟我告狀說『班上導師也愛脫他衣服檢查!』

原本我心裡是想也許班上導師是愛護他,不在意!

結果,原來是居心惡整我!?

早計劃要找我麻煩,陰我!

那您,社工人員也做同樣的事哦....

       

重點:

1.什麼都說是我小孩講的。

2.說他天天老師告狀。

       

                  

我本人想約談班導師,居然被辦公室的人擋著,

說「啊!不要理她、不要找她啦!換個班級好了。」

我也默默的換了班級,沒有怨言,沒有辯論……

另一邊我也跟社會局人員一直談,我也找律師寫回函,

社會局就是咬著我,就是我做的,繼續開罰單!

   

我不服!        

這教育是怎麼了,都教導小孩『只要不爽,就可以提告媽媽嗎?』

         

社工人員言詞當中很得意的說【我再揍他,就會把他帶到更好的地方去庇護!】

     

我回答:台灣有什麼地方會讓小孩庇護的很好啊?

我們念的學校一學期,半年就要13萬以內耶!還不包括食衣住行!

              

              

您社工人員自己拿得出錢來,養我孩子嗎?

什麼叫做更好的地方?

您們社工人員,只要來拜訪家庭,就有拜訪的錢可以領,

您們領的薪水,也是拿我們納稅人的錢耶!

我付錢養你們,你們確(卻)來統(捅)我哦!?

      

完全無證的案子!我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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