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愛情裡,疼你比愛你更重要!
01
之前有讀者說,翻了我幾個月的文章,一直沒找到小哥哥是什麼時候出現的,他就那麼自然而然的佔據了我的生活,成了文章的絕對男主角。
其實我自己也不知道,我們這些普通人的生活,沒有什麼大風大浪,人生其實很少有什麼重大轉折,大部分遇見、別離都是悄悄發生的,好像滑滑梯,就那麼滑過來了,沒有什麼標誌性的事件,沒有一眼萬年的瞬間。
但是我還能記得第一次看到他時的樣子。
2018年4月28日,公司五一有場線下課,佈置完會場,回到家已經晚上11點多,那天上午才剛把東西搬到新家,還什麼都沒收拾。
晚上我有篇文章要發,就到樓上去找人問無線的密碼,他剛好住在挨著樓梯的房間,而且開著門,坐在門口的電腦桌前戴著耳機好像在玩遊戲。
我敲了門他才注意到我,人是很好的,加了我的微信,給了我密碼,還給我介紹樓上都住了誰,但從低沉的聲音就能聽出這是一個不走心的人,熱心都是表面,他的心是冷淡的,因為他連一個微笑都沒給我。
後來我總是說,他那天表現的好兇,真的沒想過能有更多交集,但幾天後他幫我修樓下的無線,然後聊了一個下午的天,然後請他吃飯,一起爬山,再然後就約著看電影,健身,做瑜伽,打羽毛球,游泳,送禮物,牽手,擁抱,過情人節……就都那麼發生了。
02
現在想來,我們以為那些都是湊巧,其實是兩個人共同推波助瀾的結果。
誰也沒有把彼此伸出的觸角涼在那裡,而是接住了,自己再還回去一個,一直以為最開始的階段,我們誰也沒有戀愛的想法,但在一起之後,聊到從前才發現,其實潛意識裡都在期待,或者說都知道會走到這裡,所以才即便有顧慮也沒有推開。
我們都感覺到了一股強大的吸引力,聊什麼都投機,做什麼都合拍,甚至認識一個星期後,他不在家就開始了互相想念,只是我倆都太小心了。
他的性格是,不管什麼都要先拒絕一下,對一切人和事都不敢輕易信任,我呢,覺得總要經過長時間接觸和深入了解,有厚厚的積澱才敢確認是不是喜歡,否則也可能只是一時的情潮澎湃,被新鮮感打懵了,接觸久了就會發現,這個人其實很快就見了底,變得索然無味。
之前跟他說過我的識人理論。
《三體》裡魏成說,他考試時將自己蒙出來的答案直接寫上去,也能蒙對百分之八九十,在線上劃一道,位置肯定在0.618的黃金分割處。
但高中遇到的一個老師告訴他,他不是蒙的,而是推導過程太快,是本能的,所以自己意識不到。
我們識人也是這樣,你經常發現,有的人看一眼就知道不喜歡,也有的人看一眼就知道自己和他有故事,我們以為是看臉,其實在看的過程中,眼睛捕捉到了他的言行舉止、談吐氣質等各種能捕捉到的信息。
然後傳輸到大腦,經過一系列快速但複雜的運算,對這個人的三觀、性格、喜好等等進行了初步判斷,再與自己的喜惡進行匹配,整個過程可能也就需要幾秒鐘,最後得出願意接觸還是遠離的結論。
那些我們以為的直覺,其實是潛意識裡的快速運算。
而往後的深入接觸,是一個無限細化的過程,就比如你認識了一個愛看書的人,慢慢會了解到他喜歡什麼類型的書,哪個作家,作家的哪本書,那本書裡的哪個部分,這個過程我們也在不斷拿自己與對方進行匹配。
像在拉一個拉鍊,有的一路暢通嵌合的越來越多,有的走著走著就卡住,或者反復磨合,或者就只能往後退了。
03
慢慢了解一個人,從完全陌生,到對這個人了若指掌,從毫無交集,到慢慢建立起很多共同習慣,從什麼都靠自己,到願意交出一部分依賴給對方,這個過程真的特別美好。
每次看電影的時候,他會習慣性把座椅中間扶手推起來,跟我十指緊扣,我會把雙腿搭到他的大腿上。
每天早晨他去上班,我都要送他到小區門口,然後兩個人抱了又抱親了又親,然後他跟我說:“你負責貌美如花,我去賺錢養你。”
認識他以後,就沒在電影院裡買過飲料、爆米花那種東西,覺得性價比太低了。
我也喜歡上把手帕紙撕成兩半用,不浪費。
走在路上,會時不時抓起彼此的手放到嘴邊,啪啪啪的嘬幾口。
早晨醒來第一件事,是把雙手環住我,用力的抱一會兒。
特別喜歡手牽手單腿蹦,都喜歡喝優益C和純牛奶,兩個人的水杯、毛巾都開始混用了,買東西誰付錢都覺得心安理得,彼此知道對方的手機密碼,但誰也不會偷看。
每晚加班領夜宵,都會提前問我想吃什麼,家裡再也沒買過零食,他夜宵領的水果、酸奶都還堆在冰箱裡。
知道我性格弱,任何有可能發生衝突的交際問題,他都攬了過去,在他眼裡,我就是個傻白甜,除了滿腔的溫暖和愛,其他的都不懂,所以他把我保護了起來。
04
別人在讀我的故事的時候,依然喜歡用“愛”或“不愛”來下判斷,我好像從來沒想過這個問題,他愛不愛我,我愛不愛他,我的關注點不在那裡。
我之前有思考過,為什麼我接觸的那麼多失戀幾乎都是相同的模式,在一起的時候,女生不停的要,要對方做的更好,更體貼,更溫柔,為自己改變更多,對方做不好,女生就覺得對方不愛,可是到最後,對方真的說出那句“我不愛你了”,決定離開時,女孩子好像又不在乎愛不愛了,只是痛苦的抓著不放,好像只要對方能回頭,怎麼樣都行。
大家關注的東西錯了,沒有關注對方做了什麼,一直在關注沒做什麼,在戀愛裡感受快樂和愛的閾值不斷被提高,看不見自己真實的需求,也看不到對方的內心,只是被自己對愛的無盡慾望控制著,最後原本很甜很幸福的一段關係,搞的彼此都越來越累。
我的閾值好像一直在同一個地方,沒有變,直到現在還是會為一點點小事,比如我在寫東西時,嘴邊有人遞過來一個剝的干乾淨淨的橘子,每天他上班去之後給我發的小紅包,晚上睡覺前的一句“愛你”,感到內心中緩緩的有一股暖流。
知道這世上,又多了一個疼我的人。
戀愛,也需要不忘初心吧,我的眼睛看的沒那麼遠,只看得到他做了什麼,我內心的感受是什麼,他很努力的想把女朋友照顧的好好的,努力著想去建設一個共同的未來,而我也很快樂,特別快樂。
這就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