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都不放過! 音樂人與「侄女」音樂室裡胡搞
12歲女生離家出走,母親連同男友找女兒,最後發現女兒在“准小叔”的音樂室裡與他胡搞脖子留吻痕,男友大義滅親報警捉弟!
現年39歲的被告是一名兼職音樂人,受害人如今已16歲,案發時僅12歲。
被告面對一項性侵和兩項強奸控狀,指他在2015年9月22日至23日期間,性侵和與14歲以下者進行性交以外的性行為。
為保護受害人,法庭諭令媒體不可報道任何可洩露受害人身分的資料,包括被告名字。
據案情,被告是離婚漢,育有3名孩子,由於少女的母親與被告的哥哥交往多年,女生因此從7歲時就認識被告,母親有時也會帶她去被告家。
2015年中,被告和女生越走越近,時常會通過電話聊天,但母親不知情。 9月21日,女生離家出走,母親發現她在文慶一帶後,立即報警尋人。
母親之後連同男友和被告找到女生,女生私下告訴被告,她不想和母親回家。
被告因此表示他肚子餓了,想到麥當勞吃宵夜,而女生這時也稱自己肚子餓,母親於是讓她跟被告一起吃快餐。怎料,母親和男友到快餐店時卻不見兩人蹤影,也無法聯系被告。
警方隔天下午在武吉甘柏一帶找到兩人並通知女生的母親,母親要求警員把女兒帶回來。
被告之後通過電話叫女生母親放心,稱一定會安全把女生帶回家。由於母親視被告為“准小叔”,因此叫警方讓他們離開。然而,母親回家後卻一直等不到女兒,隔天再次報警。
母親的男友最後發現兩人在被告的音樂室裡喝酒,女生的脖子出現吻痕,決定大義滅親,報警捉弟弟。被告昨早認罪後,被判坐牢10年和打鞭6下。
文/聯早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