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歲男跳台北橋「遭油罐車輾斃」!駕駛驚恐無奈卻遭「依過失致死移送」,全網怒斥!

常說,馬路如虎口,行人穿越請小心。

但現在是,開車的人也得小心,在你安全開車無預警的狀況下,也會飛來橫禍。

開車開到一半,天上突然掉下一個人,還被自己開的車輾過……

台北一名72歲魏姓男子,15日不知何故從台北橋上跳下環河快速道路,先碰撞汽車,再飛彈到隔壁車道,接著被一輛閃避不及的油罐車輾過,當場慘死。

事情發生在下午,當時路段車流量大,這位男子從橋上墜到地面只是眨眼之間,油罐車駕駛根本來不及反應。

事件發生後,轎車車主心有餘悸說:「看到有『東西』從上方掉下來撞到左後車門」,他嚇得立馬停下車查看。

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片來源:Pixabay)

油罐車駕駛知道自己撞到還碾過「一個東西」後也趕緊下車,結果被眼前畫面當場嚇傻,情緒一直無法平復。

警方初步懷疑,魏男因罹患憂鬱症而尋死,但他墜橋的真正原因,還有待進一步調查。

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片來源:Adobe Stock)

死者家屬則表示,魏男日前曾向家人透露輕生念頭,只是萬萬沒想到,他會用這樣的方式結束自己的生命。

對於這場飛來橫禍,油罐車駕駛既驚恐又無助,在情緒稍微冷靜後,他隨同警方到派出所做筆錄,警訊後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移送。

消息一出之後,不少網友替網友感到憤怒,紛紛留言:「難道開車還要注意天上有沒有人自殺嗎?」、「這個法規超靠X的,人家要自殺,不小心輾過變過失殺人,那沒輾到害司機翻車算誰的」。

不過,網友表示,這起事件的業務過失致死,只是一個轉送程序而已,不是判決,因此被起訴機率很低。

此外,警察只是依照職權移送,過後會不會被起訴是檢察官的權力,而判決則是法官的定奪。 

生命總會找到出路,一定要勇敢詢問專業人士,別做傻事讓家人傷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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