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接受「名存實亡」的婚姻嗎?三個能接受的女人說了這些大實話
文|公子逸
我是不能接受這種名存實亡的婚姻的。
所以,我非常不理解那些接受的女人,是以怎樣的心態面對夫妻生活的。但多奇怪,我身邊就有這樣的一類女人存在,她們有些年紀還很輕,但就是這麼坦然接受了這種生活。
我對這些女人做了專訪,做完了之後,心情更加沉重。有時候女人不是被男人禁錮,而是禁錮在了自己的思想和不甘心裡。
女28歲,結婚三年,婚姻名存實亡兩年。
年紀這麼輕,為什麼不離婚呢?
“為了讓孩子有了完整的家。我生完孩子之後,他要離婚。他說就是不想跟我過了,我跟他媽也處不好,跟他家裡人也處不好,對孩子也不好,他對我寒透了心,就是不想跟我過了。
我當時是挺過分的,不想婆婆給我看孩子,也捨不得我媽給我看孩子,就想著請保姆看。但是他覺得自己沒那個條件,我們就天天吵架。後來,他媽就回老家了,我自己辭職看孩子,他覺得我不是個會過日子的人。
那段時間,他公司發了獎金,我就給我媽買了金項鍊。那次之後,他就搬到書房了。之後他就提出了離婚。我不想離婚,他就說,他以後會一直睡在書房,如果我能接受,那就不離婚。
我同意了。然後,我們就一直這樣過。他平時也照顧孩子,該幫我幹活了也會幫我幹活,生活費也會給夠,但就是不再把錢交給我,也不跟我在一起了。
我想以後我改一點時間長了,孩子也大點了,他能回心轉意的。他是挺好的男人,是我之前不知道珍惜,我想改好了,他能原諒我,跟我好好過日子。”
女45歲,結婚20年,婚姻名存實亡13年。
為什麼會選擇這麼過日子呢?
“是我不想跟他過。我們結婚的時候,感情挺好的,別人都羨慕我們金童玉女。後來,我生了兩個孩子,身材也不好了,整天看孩子,也變得很難看了。真的是,渾身都是尿布和油煙的味道。
他那時候就開始嫌棄我,開始覺得我帶不出去。有時候,看到我的妊娠紋,還會說噁心。我們吵了很多次,因為我覺得委屈,我生孩子落成這樣,難道都是我的錯嗎?他不感恩我生孩子的不容易,還嫌棄我。
男人都是這樣的,厭惡了妻子,就理直氣壯地背叛了婚姻。我當時想跟他離婚,他不想離,倆人就拖著,後來,不離也就不離了,我也不想他的錢給了外邊的女人。只要不離婚,他的錢將來都是我兒子的。
孩子小的時候,晚上就看孩子,給孩子讀書,陪孩子玩。孩子睡了,我也累極了,倒頭就睡。現在,孩子們大點了,我就看書,把年輕的時候,想看沒看成的書都看了一遍。有時候也追一些電視劇,其實這樣也挺好的。
我真的是看什麼,都比看到他開心。”
女53歲,結婚30年,婚姻名存實亡21年。
不覺得這樣過著沒意義嗎?
“其實兩個人結婚一段時間,就真沒什麼感情了,更多地是怎麼把日子過下去,過更好一點。我們結婚第七年,他就跟一個女人走了,一走就是好幾年,我們到處找都找不到他,後來,我們也就不找了,當他不存在。
過了幾年,他又回來了,回來之後,我們就繼續過,就是不住一起了。他掙的錢也給孩子花,我掙得錢也都給孩子花,家裡有什麼事大家都出力,就是誰對誰也沒什麼感情了。
我們現在就是為了孩子過,給孩子們都結了婚,讓他們安定下來。我們自己都過了半輩子了,以後,也是各自管好自己就行了。
其實,我想離婚的。等孩子們的婚禮都辦完了,我就跟他離婚,這樣過著也沒什麼意思。離了婚,我也不會再找,畢竟這麼大歲數了。可就是心裡的坎。其實,在我心裡,他早就不是我男人了,只是我孩子的爸爸。等把孩子的任務完成了,我們之間也徹底沒關係了。”
婚姻的意義是,兩個人相親相愛相互扶持。如果婚姻裡沒有了愛,也沒有了溫暖,只餘下了為了孩子,那我勸你們及時止損,因為你們這樣的相處不是為了孩子好,而是會給孩子一個很不好的婚姻觀。
我先生的一個遠方姑姑就是長年這樣過的。她的房子乾淨地跟新媳婦一樣,男人的房子亂得像垃圾場。男人期間也跟別人跑過,她不愛他,但是依舊嫌他丟人,嫌他給兒子丟了人,但是兩個人也不離婚。
不離婚的原因,也是為了孩子有個完整的家。但是,他們天天吵架。他們的孩子比我先生大兩歲,至今沒有結婚。
他跟我婆婆說:“看我爸媽那樣,我這輩子都不想結婚。”
低質量的婚姻關係,無勝於有。如果真的為了孩子好,該早點結束這種婚姻,雖然經濟上會苦一點,但是至少讓孩子在輕鬆快樂的環境裡長大。
真的,父母婚姻的樣子,很可能就是孩子婚姻的樣子,我們為人父母既然結婚,既然生了孩子,就好好相愛,好好過,為了孩子,更為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