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子最害怕的一種酷刑寧願挨打寧願死,都不想碰到此刑罰!
如 今的社會風氣放開,年輕人受到西方文化影響,喜歡追求標新立異。因此,現在很多年輕人喜歡在自己身體的某個部位紋個身或者刺個字什麼的。但是 他們只是在自己的比較隱蔽部位或者手臂上紋身而已,但是依然不敢在臉上做這些事情。其實「紋身」這件事在中國早就有,而且可以追溯到西周時期,古代女子最 害怕的一種酷刑:寧願挨打寧願死,都不想碰到此刑罰。
據 《周禮·掌戮》載,周代,奴隸主貴族常用黥面者作守門人,即「墨者使守門」。所以墨刑就是在這個犯人的臉上刺字或者圖案,最後在塗上墨。而這種做法的目的 就是讓這些犯人和正常人有著明顯的區別,而且臉上有了印記以後,想逃都逃不走,而且這種刑罰不影響幹活。可是,由於墨刑這種懲罰方式會極大地傷害犯人的尊 嚴,讓很多犯人、尤其是女囚犯接受不了。許多女囚犯,寧願挨打寧願殺頭也不願受刑。
漢 書·刑法志》規定「墨罪五百」,條款數目同周初一樣。直到公元前167年,漢文帝劉恆才下詔廢除被他們稱之為肉刑的墨刑。女官上官婉兒,因違忤旨意,得罪 了武則天。武則天下令處以墨刑。後倆她索性在刺青的地方,紋了一朵梅花。上官婉兒更顯得楚楚動人、格外撫媚。當時,京城女子看到後,競相模仿。上官婉兒額 頭的梅花,竟然成了唐朝流行的化妝款式之一。
中 華文明雲雲對待刺青、紋身,可在很多文明中則是相反的,刺青反而是一種社會位置的表示。實在紋身這類工具更多是被當作自在的意味,老一輩的人看法沒有改動 過去,便會對年老人的舉動心生利誘以致抵抗。不妨,時光會沖淡統統,總有一天各人會發明,紋身不外是內心撫慰而已,自在這類工具是沒法經過紋身來表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