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出軌,不管最終如何決定,先做這兩件事情

遭遇出軌,感情當然是一種傷害,所以療傷止痛就是功課;遭遇出軌,婚姻當然就瀕臨崩潰,所以是挽回是離婚就成了二選一。

但是,這些並不是短期內能夠解決或者處理好的問題,而當下,還有比這更為重要的事情,你得先行處理。

遭遇出軌,不管最終如何決定,先做這兩件事情

證據保全

如果有對方出軌的證據,那麼一定要保留,比如對方與第三者的聊天記錄,對方的開房記錄等等,就算是對方通過文字的形式承認出軌的這些證據,都要保留下來。

如果沒有證據呢?那當然是要盡可能爭取獲得一些證據了。

很多人在遭遇出軌的當下,是沒有這方面意識的,甚至有的人會覺得,我保留證據會不會影響跟對方的關係嗎,本來ta就出軌了,我這一留證據,不是把關係更加破壞了嗎?

首先,對方都出軌了,關係本來就破壞了,這時候要做的事情是先學會保護自己。為什麼要盡快盡可能保留證據呢,因為人心叵測,翻臉不認賬的情況太多了。

有一個女人發現老公出軌的證據,留了下來,結果老公認錯,痛哭流涕,表示會痛改前非,老婆心一軟,就把證據銷毀了。第二天,老天就死不認賬了。

保留證據一方面是對對方心理的優勢,只要證據在,對方至少無法狡辯和抵賴,你也無非為讓對方認賬而費勁,很多出軌者心理強大到只要你沒有證據,我就可以當做自己什麼都沒做過,然後跟你胡攪蠻纏。

另一方面,對方出軌了,其實離婚就有了可能性,而離婚的時候,想要保護自己的利益,對方出軌的證據就是有利的武器。這個證據未必一定要作為呈堂證供,但有證據在,對方就會有顧忌,會對對方有震懾。

遭遇出軌,不管最終如何決定,先做這兩件事情

財產保全

做諮詢中我發現,很多遭遇背叛的人,基本都是不管家裡經濟的,甚至連對方掙多少錢都不清楚。那麼,對方出軌以後,如果可能,至少了解一下對方的收入;如果進一步有可能,最好管住對方的經濟。

同時,在一些重大資產上面,必須花點功夫來學會保護自己——一份婚姻,如果沒有了感情,利益就是最重要的東西;感情你或許保護不了,但保護自己的利益,尤其是合法利益,這是對自己負責的行為。

比如房產,如果不在自己名下,就要想辦法劃轉到自己名下或者至少是共同享有;比如家裡比較大的投資,如股票基金等,盡可能爭取劃到自己賬戶下,實在沒辦法劃,那麼至少你也要有證據證明,當下這些投資是多少,避免對方轉移資產,到時候落得人財兩空。

有很多人會要求對方簽婚內財產協議,嚴格說這個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想要具有法律效力,就必須做公證,這是最有可能保護自己利益的方式。

遭遇出軌,不管最終如何決定,先做這兩件事情

很多人比較顧忌做這些事情,因為怕進一步惡化關係,這樣的想法有個假定:你們要繼續過,並且還要過得好。你務必清醒,婚姻一旦有了背叛,這種可能性只有一半,而另一邊的可能性就是過不好,甚至離婚。所以,不要等到真的過不好,要離婚的時候,才來做這些事情。

另外,如果對方斤斤計較,對你各種防備,那麼你更是要注意,這樣的人是不願為出軌負擔責任的,也不可能真心認錯和回歸,你的感情和婚姻也就不存在挽回的前提。

還有一些人在這些方面有心理障礙,屬於自我道德要求比較高的人,會覺得自己這樣做不太合適—— 別人都傷害你了,你還在考慮別人的感受,為什麼別人完全不在乎你而你還要如此在乎別人呢,想想是不是自己的問題 ——我們說,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一個能夠背叛你的人,你是得有所防備了,雖然這麼說很現實,但這就是生活。面對出軌,如果你還像當初一樣懵懵懂懂,那麼就是自己真的不長記性了。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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