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婚後管錢,每月給妻子兩千生活費,一場變故後,我收入全部上交
我叫劉長廣,今年28歲,是一個私營業主,現在我自己經營一家小飯店,每個月的收入都還不錯,但是在店鋪剛開始的時候,我差點虧到一無所有,到最後我破釜沉舟,在外邊借了好多的錢,才把小飯店扭虧為盈,所以我知道錢的重要性。
我的老婆是家裡給我安排相親認識的,對於她我起初是沒有一點感情的,純粹是為了應付父母結婚,老婆沒有什麼文化,我就讓她在店鋪裡幫忙搭把手,端端菜。
老婆是一個特別朴實的人,她沒有選擇在我一窮二白的時候離開我,這點是最讓我欣慰的。
但是即便如此,對於相親式的婚姻,我始終無法投入真正的感情,說句難聽的話,我是自私的,我只在乎自己的感受。
結婚以後,家裡的收入我就要求自己保管,家裡店鋪的收入每個月有兩三萬,但是我從來不會告訴老婆我賺了多少錢,而是只給她2000塊錢的生活費,讓她用來補貼家用,直到一年後,我們的孩子出生了,我才慢慢的給她的生活費加到了3000塊,讓她給孩子補充營養。
其實那個時候我都覺得自己做得有些過分了,但是老婆竟然也沒有對我發脾氣,也不怪我,她就老老實實的在家裡持家帶孩子,有空的時候,她還會照顧照顧我的母親。
家裡的事情我很少管,我也不在乎,老婆的生活費夠不夠用,按我的理解就是,只要她不找我要錢就是夠用,我也不會主動給她。
事情直到一個月之前,我才發現我這些年做的事是多麼的愚蠢,就在上個月,我的母親在進城趕集的路上,一不小心從三輪車上摔了下來,腿一下子就骨折了。
當時我的老婆把母親送到醫院治療的時候,手頭上竟然沒有錢,這個時候她給我打電話,而我也在忙,沒有聽到手機鈴聲,於是就在這個時候,我的老婆竟然想到了去賣結婚首飾的做法,她把結婚的時候我給她買的一條金項鏈給賣掉了,賣了將近八千塊錢,才給母親做了手術。
事情發生之後,我打電話給老婆,了解了事情的真相我後悔莫及,一個月3000塊的生活費,一旦家裡發生一些意外,根本就不夠用啊,幸好老婆急中生智,賣掉了首飾,要不然我的母親的腿可能也就保不住了。
回家以後,我和老婆徹夜長聊,我問她為什麼生活費不夠不主動跟我說,老婆說她覺得我每天做生意已經非常忙了,不想在家裡還給我添亂,其實我的岳母也早就知道了我每個月只給她2000生活費的事,岳母一直在勸老婆,讓她跟我離婚,到底老婆始終不願意。
聽完老婆的解釋,我的眼眶就已經紅了,我這個時候才深深的覺悟到,我娶了個多麼賢惠的老婆啊,老婆,這麼為我著想,我卻讓她的生活過得這麼慘淡,我真是一個不稱職的老公。
從此以後,我決定每個月不管收入多少,我全部交給老婆存著,我工作忙,肯定顧及不到家裡大大小小的事務,所以就讓我來賺錢,老婆持家。
一段婚姻中,信任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家是一個整體,如果不好好珍惜,一旦失去了,你就會後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