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足最後一個世代剩她們 100歲嬤揭小腳:至今恨他們逼我

「三寸金蓮」聽起來富有詩意,背後卻是可怕的纏足風俗。宋元明清時期,中國女性以小腳為美。女孩子從很小的時候,就要用長布條將腳裹起來,通常是將大腳趾以外的四趾朝腳底捲曲,腳板凹折成弓形,腳背隆起。如今纏足這種陋習已經近乎絕跡,但在農村還是能夠找到一些纏足的阿嬤。攝影師Cameron Hack花6個月時間訪問她們,聽聽她們背後的故事。

▼這位92歲的雲南阿嬤6歲就開始纏足,當時她痛到大哭,還曾偷偷解開布條,但家人發現後會讓她重新纏上。

▼那時的社會以小腳為美,不纏足嫁不出去。

▼​大部分女生10歲之前開始纏足,這位內蒙古的阿嬤是從11歲開始的。纏足是她的噩夢,導致她行動不便,只能藉助拐杖走路。

▼她說:「我現在還是會用布條將腳纏起來。我認識很多纏足的女人,但她們都離開世界了,我可能是最後一個。我不會讓別人看我的腳,因為我覺得很醜,而且這也是我的隱私。」

▼​媽媽或奶奶會給家中的女孩纏足,三寸金蓮是女孩最隱私的部位,除了丈夫,不能給任何人看。一位阿嬤表示,新婚之夜丈夫第一次看到她的小腳。這對老夫妻已經87歲,結婚近70年,生活很幸福。

▼​「我是從8歲開始裹腳的。我媽媽讓我纏足,剛開始她給我纏。每次我痛到大哭,她都會說『如果不纏足,妳就嫁不出去』。我妹妹沒有纏足,她很幸運。現在我的腳已經不痛了,但我還記得剛開始纏足時的痛苦。我覺得這雙小腳很難看,也不方便。」

▼​這些阿嬤至今仍舊用布條纏足,不是因為她們喜歡這樣做,而是因為多年來的習慣。她們的腳已經定型,沒辦法穿普通的鞋子。下面這位80歲的阿嬤從5歲開始纏足,她非常特別,因為沒人強迫她,而是她自己堅持那樣做。

▼​「我年輕的時候,一些人來我們村子,告訴我們不要再綁腳了。我不知道那些人是從哪裡來的,但我們不聽他們的。他們在村子裡時,我們會把腳放開,他們離開後我們再纏起來。」

▼​早在1911年時,政府就禁止女性纏足,但還是屢禁不止。現在纏足已經成為歷史,但對從那時候活過來的一些阿嬤來說,纏足的觀念已經根深蒂固。

▼​一位阿嬤說:「人們對我的小腳很感興趣。現在小腳的女人已經很少了,所以他們看到我才覺得那麼驚奇。很多人拍我的小腳,我說如果看起來醜的話就不要拍了,但他們總是說很漂亮。我不介意他們拍照,他們很有禮貌,也很善良。」

▼​一位100歲的北京阿嬤表示,她從7歲開始纏足,那段經歷讓她非常痛苦。至今她都認為,纏足是對女性的侮辱。「當時我不想纏足,但無力反抗。如果我不纏足,家裡人會打我。」

▼​另一位阿嬤從4歲開始纏足。她很喜歡舞蹈,但因為有一雙小腳,每次跳舞都很痛:「我今年89歲了。4歲的時候媽媽給我纏足,我不想裹腳,但別無選擇。纏足的過程很痛苦,現在已經沒感覺了。但走路很不方便,年紀大後我用上了輪椅。」

纏足讓這些阿嬤吃盡了苦頭,但隨著時代的發展,她們有了新的生活。她們與普通的老人一樣,享受著兒孫繞膝的幸福,希望她們每一天都能快樂吧。

來源:UNIL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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