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再相愛的兩個人,也會互相嫌棄?
你有沒有某些時刻,忽然特別嫌棄或者討厭你的他?
雖然在總體上,你依然是非常愛TA的,TA也沒做什麼特別過分的事情,
但在那個瞬間,你真的會對TA火冒三丈——你嫌棄TA不上進,愛打遊戲、睡懶覺;看不慣TA不愛乾淨、自己從不收拾房間;氣憤TA不守信用,沒有履行陪你去旅行的承諾;
我們在關係中為什麼會討厭、嫌棄,甚至恨一個人?
1.我嫌棄這部分的我,就嫌棄這部分的你
實際上,我們討厭伴侶的那些部分,都是我們嫌棄自己的部分。
我不能接納我自己的這部分,所以我也不能接納你的這一部分。
比如,有些人特別努力、上進,把自己的生活安排得很滿,工作、學習、健身……
很多情況下,他也會要求伴侶不能浪費時間:他看不得伴侶睡懶覺、打遊戲……實際上是受不了浪費時間的自己。
比如,有的人把家收拾得特別乾淨,然後邊幹活邊嫌棄他的伴侶不愛乾淨。
他給出的理由是,家務是兩個人共同的事情,憑什麼我干你不幹呀。
但你忽略了,做家務是你的標準,而不是他的標準——你在用你的標準,去要求他去實現你的標準。
你之所以會嫌棄愛人髒亂差,是因為你不能接受自己髒亂差,於是你就投射出去,美其名曰不能接受伴侶不愛乾淨。
2.你一直不滿足我,我也很厭惡你
討厭伴侶的第二個原因是:你一直不滿足我,我就會厭惡你。當我很需要被認可時,你不認可我;當我很需要自由時,你卻總是控制我;當我很需要被關注時,你卻不理我……這時我就會很厭惡你。這兩個厭惡,實際上都是打破了我們「自我的完整感」,所以我們會厭惡對方。那嫌棄自己的戀人,這種心態正不正常呢?實際上,一段正常的感情,必須是喜歡和討厭同時存在的。只有喜歡沒有討厭,就會陷入共生而讓人窒息,或者喪失社會功能。比如,媽寶男一些社會功能、自我功能都是由媽媽來承包的;
他和媽媽的融合度極高,但他的獨立自我卻幾乎是喪失的,這種感情很難有未來。
討厭、恨、嫌棄等情緒會把關係推到安全的距離裡:你吸引我的部分,我想融合你;你讓我討厭的部分,讓我想離開你。
這兩個動力在一段關係中會同時存在。人的潛意識會讓我們的感情維繫在一個適中的融合度裡,自動協調到一個恰到好處的位置,那麼這段感情就可以往下走了。
討厭、恨、嫌棄,讓關係維持在一個安全的距離內,避免你們的愛把對方吞噬掉。
當然,如果兩個人對於這種安全的感受不同,他們的關係就極可能產生斷裂了。
如果你們強行在一起,你們之間的愛,就會把另外一個人灼傷,或者是控制得讓他窒息。
所以這時,分開會是一個比較好的選擇。
總結一下,我們對伴侶的嫌棄,其實是自我厭惡或不被滿足的一種投射。
一段正常的感情,必須是喜歡和討厭同時存在的;但當兩人融合度過低時,分開會是一個比較好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