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完美的婚姻,感情、利益和性,缺一不可

如果把婚姻進行剖析,一份婚姻其實有三個核心構成,那就是:感情、利益和性。當三者都完全滿足的時候,這份婚姻就是幸福的,而當其中之一出現問題了,這份婚姻就會出現關係的裂痕。

一份完美的婚姻,感情、利益和性,缺一不可

婚姻是基於感情而衍生了,所以感情在婚姻中是首要地位的。

一個人選擇結婚,是因為感情使然;一份感情的穩定是一個人在婚姻中安全感的基礎來源。假如婚姻中沒有了感情,或者說移情別戀,那麼,不管是形式上的婚姻,還是當事人的內心,都會處於極其不穩定的狀態中,不可能再有安全感。

感情是一個比較複雜的概念,其實本身也是一種感覺,無法確切用文字或語言完整詮釋。比如一個人背叛了對方,那麼,ta對原配,對第三者,是不是感情?這樣的問題其實沒有標準答案。

但是,站在婚姻的角度看,婚姻中不管怎麼解釋感情,這份感情必須是專一的、獨佔的——不然,結什麼婚呢,我今天對ta有感情就過,明天對ta厭倦了就離開,不是更好嗎。

所以,忠誠其實應該成為婚姻的底線,感情必須是百分百。一旦破壞,這份感情就不完美了,至於破壞多少,還剩多少,本身無法計算,就算能計算出來,也沒有意義。ta對情人的感情就算是百分之一,對你也是百分百的傷害。

其實,在一些現實中,夫妻之間已經是完全沒有感情了,但為什麼仍然不離婚呢?那就是因為,除了感情,婚姻還有其它內容存在。

一份完美的婚姻,感情、利益和性,缺一不可

所以,婚姻中的第二個構成,就是利益。

夫妻關係,也是一種合夥關係,是共同利益體。兩個人共同組建家庭,一同分擔家庭義務,包括撫養教育孩子等等,這些都是利益合作。一些人雖然背叛了感情,但在利益這方面,仍然還有承擔,比如繼續掙錢給家庭,繼續撫養孩子等等。這就是感情沒有了,但婚姻還可以繼續的原因。

為什麼很多人遭遇了出軌,並沒有離婚,基本上也是因為對方在利益方面還有“輸出”,如果對方既不出錢,也不出力,什麼都不管不問,你還不跟ta離婚,那麼真的是自己身上有更嚴重的問題。

利益,既包括物質,其實也包括精神或心理層面。

長久的夫妻關係,會形成習慣,會形成依賴,如果夫妻關係和睦,這樣的習慣和依賴當然不是壞事,就像孩子依賴父母一樣;但​​如果夫妻不合,你對對方有嚴重的依賴習慣,那麼這時候的你一定是痛苦的——就像孩子天生對父母依賴,但父母突然有一天不管自己了!

所以,有的人就算恨死對方,但還是一樣離不開對方;有的人天天想離婚,但三五年下來,還是離不開對方。這就是因為,這個人、這段關係,仍然在滿足著你的內心需求,雖然它很爛了,你也不捨得,因為你早就已經習慣——寧可一天到晚跟對方爭吵,也不願有一天突然身邊沒有這個人,那樣的日子你更沒法過。

一份完美的婚姻,感情、利益和性,缺一不可

最後,就是身理的滿足。

 身理是人的本能需求,而婚姻關係是解決性的合法問題,任何婚姻之外的性,都被視為是不道德、不正當的關係。

但也恰恰因為身理是人的本能,所以這方面問題出得就相對多。因為動物的本能和身理的本能決定,一個人一輩子只有婚姻之內的身理,那麼這個人一定是一個極其自律的人。

身理和諧對婚姻幸福當然也有重要作用,但是,再恩愛的夫妻,也無法保證一輩子的身理和諧,尤其是年紀大了以後,生活壓力增大,身體和心理可能都會呈現下降趨勢。一輩子性和諧的夫妻並不多。

身理本來就是一種荷爾蒙作用的結果,喜新厭舊大概也是身理的本能,這樣就不難理解為什麼現在出軌的人那麼多,因為欲求不滿——基本上,

出軌外遇都是為了性,雖然他們很多人會標榜為感情。

一份婚姻,如果感情、利益、身理,都能得到較好的滿足,至少是獨享,那麼婚姻的品質就是好的,婚姻也就給人帶來安全感和幸福感,對應的,如果其中一方面出現了問題,婚姻就會有裂痕,就會產生痛苦。

如果這三個方面,只是其中一方面出問題,這段關係其它方面還有滿足,這份婚姻關係就仍然能夠持續。

最後,如果三個方面都無法得到,這個婚基本就該離了。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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